陕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告

陕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告

陕州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党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举措,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五年多来,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28239人,贫困发生率降至7.28%,全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也要清醒看到,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和总攻阶段,我区脱贫攻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截至2017年底,全区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333人,贫困村77个(其中深度贫困村30个),全区未脱贫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均居全省较高行列,贫困村贫困人口占比高、贫困发生率高、基础设施差、产业基础差、脱贫难度大;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占46.11%,深度贫困人口占13.82 %,这类人群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而且占比越来越高。从脱贫攻坚时限看,现在距离到2020年实现全区总体脱贫目标已经不足三年,时间十分紧迫、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必须再接再厉、持续作战,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管用的举措,全面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为明确2018—2020年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指导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实践,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发﹝2018﹞12号)、《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三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坚持一个领导、保持两个不变、走好四条路子、打好五套组合拳”的总体思路,始终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脱贫目标,坚持区负总责、部门协调、乡村实施、驻村帮扶、督查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从注重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村攻坚转变,从注重减贫速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注重外部帮扶向注重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并重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为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陕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

围绕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坚持“一个聚焦”,打好“四大硬仗”,开展“六个行动”,实施“五项重点”,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把“转、扶、搬、保、救”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把脱贫主体、扶贫主体、帮扶主体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把各项政策、各类扶贫措施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把扶贫过程和脱贫结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百倍的信心、千倍的热情、万倍的努力,坚决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现行标准,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两不愁四保障”要求,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保障贫困人口基本饮水安全。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吊高胃口;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把“六个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切实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冲刺、不搞拖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3、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攻坚重点。把发现问题作为突破口,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把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持续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方式创新,力争在整合资源要素、搭建创新载体、提升工作实效上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4、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5、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坚持把开发式扶贫作为基本途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益。统筹兼顾非贫困村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实现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良性互动。

6、坚持社会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确保实现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从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贫困动态监测,防范化解风险,消除返贫隐患。

(四)行动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乡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确保我区现行标准下的21333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77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2、年度目标。2018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1000人、贫困村脱贫9个,完成3919人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12个集中安置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19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8036人、贫困村脱贫62个,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搬迁群众全部入住新居。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297人,贫困村脱贫6个;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对已脱贫贫困人口,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对已经出列的贫困村,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已脱贫户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出列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二、坚持“一个聚焦”

聚焦深度贫困,围绕深度贫困村和深度贫困群体,汇聚各方力量,加大政策倾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

(一)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村

深度贫困村是我区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2018年—2020年,在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倾斜政策的基础上,为未脱贫深度贫困村每村倾斜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各类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70%以上要投向深度贫困村。2019年实现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全覆盖。在土地保障方面,充分运用非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域内流转使用政策,探索实施全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村级发展。区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大对深度贫困村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力度,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各项任务。对贫困发生率在30%以上的村,开展“解剖麻雀”式分析研究,制定方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采取特殊支持措施,制定专项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深度贫困村如期脱贫。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二)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群体

严格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病人、重度智障等“四类”深度贫困群体的认定标准和程序,逐户普查、摸清底数、建好台账、做好登记、动态管理,“三变”(死钱变活钱、输血变造血、保底变保富)扶贫工作全面铺开。围绕保基本、保教育、保安全、保健康,全面挖掘行业部门扶贫存量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户,实现“保底”。新增投资要以2015年为基数,将各行业财政资金新增部分的30%用于深度贫困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或将新增资金作为优质企业投资入股资金,通过股份分红,为深度贫困户持续提供稳定收益;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新增惠民项目要重点投向深度贫困群体,实现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扶持全覆盖;新增举措要向深度贫困群体布局,实现“保增”。探索实践“1+1”个体带、集体带、优质企业带等多种带贫模式,综合运用金融扶贫带、优质企业带、扶贫项目带、特色产业带、土地流转带等多种带贫方式,探索建立企业扶贫基金,开展优质企业、社会经济能人和爱心人士认领帮扶深度贫困人口,确保全区农村所有深度贫困户至少享受两项以上带贫方式,收入逐年增加,实现“保富”。通过建立“保增带”结合的农村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致富长效机制,确保深度贫困户在享受所有保障基础上,到2020年户均收入增幅高于一般贫困户。争取市级政策资金,区级财政配套出资,按照市级60%、区级40%比例,以每户5000元标准,支持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探索分类分批分地供养模式,通过政府投入、“三变”筹资、监护人自筹、社会捐赠等主体多元筹集资金,充分动员深度贫困群体,依托敬老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集中供养一批,重点安置供养贫困老年人或者重度智障人群;依托卫生院、市康复医院集中治疗一批,重点安置重特大病或者精神病人群;依托监护人精心照顾一批,重点安置不愿集中供养疗养且监护人有足够精力照顾的深度贫困群体。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三)集中力量攻克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

陕州区贫困发生率高于7%的非贫困村共29个,贫困人口1924人,占全区贫困人口的9.01%,非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不容忽视。区直相关单位要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确保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面完成的基础上,适当向贫困人口较多、贫困发生率较高、基础设施差、公共服务差、产业基础差的重点非贫困村倾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向贫困人口较多的重点非贫困村倾斜,用于支持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重点非贫困村所在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析评估和统筹安排,组织本乡镇力量推进脱贫攻坚,做到规划谋划到位、产业就业到位、结对帮扶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要坚持高标准扶贫、高质量脱贫。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乡(镇)

三、打好“四大硬仗”

要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就业扶贫硬仗、生态扶贫硬仗、金融扶贫硬仗,大力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一)打好产业扶贫硬仗

把产业扶贫作为摘“穷帽”的最有效办法、拔“穷根”的长远大计,摆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长短结合抓产业、依托龙头带农户、安置点前建项目、技能培训找出路、财政资金进万家”的工作思路,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制定产业扶贫三年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畜牧养殖、设施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电子商务、光伏产业、风电产业、三产融合等产业;加大招商力度,重点引进一批经济实力强、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广、带贫效益高的企业落户陕州区,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推动全区产业转型发展。到2019年,通过产业发展带动45000人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产业扶持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利用合作帮扶、股份帮扶、资产收益分红等模式,实现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从而达到“区有主导产业、乡有主导产品、村有专业合作社、户户有致富项目”的总目标,确保产业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工信委、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扶贫办、区供电公司、各乡(镇)

强力推进“五区一带”工程。依托二仙坡绿色果业、金秋果业、中药材天地网、雏鹰农牧、上海友融投融资公司等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实施“五区一带”工程建设,即到2019年,建成“50万头优质畜牧养殖示范区、30万亩优质果品种植示范区、20万亩木本油料种植示范区、15万亩中药材种植示范区、10万亩蔬菜种植(休闲农业)示范区,以及沿国道、省道劳动密集型经济带”,推进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培育“豫西丹参”“一路有艾”“雏牧香”“二仙坡”“陕州红梨”等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提升全区特色产业影响力、竞争力。

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基地“百千万”工程。围绕为贫困人口就近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家门口就地稳定就业,提高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2017年—2018年,全区着力建设20个扶贫培训就业基地、200个扶贫产业就业基地、2000个产业扶贫增收大棚,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50人以上转移就业,直接带动4550户贫困人口脱贫,进一步加速贫困人口脱贫步伐。2017年—2019年,根据市级财政资金4倍额度,配套区级财政资金,并制定专门的奖补办法,对“百千万”工程进行奖补支持。保障建设产业扶贫基地的企业,除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外,优先享受产业扶贫贷款贴息政策。

强力推进加工产业扶贫。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骨干企业和优势品牌,支持其在贫困乡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工一体化模式,加快发展特色加工产业。强力推进扶贫加工业基地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018年—2020年在全区建设3个中心工厂、50个卫星工厂,安排贫困人口就业3000人,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强力推进旅游扶贫。依托乡村旅游优势资源,以适合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为基础,创新乡村旅游产品和业态,着力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积极鼓励农村群众在当地就业创业。2018年—2020年,每年启动2个核心贫困村开展旅游扶贫,建设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研学旅行、乡村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示范点,通过直接参与旅游经营、提供接待服务、出售土特产品、土地租金、入股分红等途径,至少带动贫困户50户脱贫致富,辐射带动贫困户150户实现增收,稳定实现核心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使乡村旅游真正成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强力推进电商扶贫。依托电商平台企业建立电商扶贫服务站,开展网店开店指导、信息服务、技术支撑、营销服务;支持村级电商服务点开展农产品上行服务,销售当地特色农产品,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达到帮助贫困群众减支增收的目的。加强贫困乡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在有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培育1-3名电商带头人,通过电商带头人的发展来带动贫困乡村的发展。整合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健全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区域物流配送网络,鼓励菜鸟物流和邮政快递,在贫困乡村建立物流配送门店或快递服务点,提高网货配送效率,2018年底,实现全区乡镇物流快递全覆盖。

强力落实光伏扶贫。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光伏扶贫,认真落实新政策、新要求,科学规划、稳步发展光伏扶贫项目,争取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收益。

强力推进科技扶贫。加大对贫困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2018年,市、区两级选派科技特派员5名;积极为贫困乡村培训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本土技术带头人、农村致富能手;到2019年,基本实现科技特派员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2个乡镇全覆盖。整合全区涉农部门资源成立产业扶贫服务团,帮助贫困村选准脱贫产业,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技能。

(二)打好就业扶贫硬仗

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完善贫困劳动力信息台账,加快贫困劳动力信息化建设,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在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中开展就业创业行动、“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多方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安置贫困劳动力,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路、护林、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探索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和家政、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不断提高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及时认定“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按规定给予奖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代加工点,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业。开展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免费技工教育,办好“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全面推行培训实名制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2018年底前,对有培训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就业率达到80%以上。2019年,实现就业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2018—2020年,培训贫困劳动力达到12000人以上。加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统筹现有政策、资源,制定培育方案计划,明确工作时间节点,保障培训工作经费,做好各项工作;建立信息档案库,及时采集致富带头人基本情况和带贫人数、方式等信息,准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把培育致富带头人工作绩效纳入乡镇考核评估范围,进行全面考核,形成正向激励。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委、区农牧局、区扶贫办、各乡(镇)

(三)打好生态扶贫硬仗

加强天保公益林护林员扶贫,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争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天保公益林护林员。从2018年起,落实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贫困农户,选聘为天保护林员;到2020年,累计为贫困人口提供100个护林员岗位。加强林业产业扶贫,进一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高举生态大旗,大力发展山桐子、丹参等种植项目,有效促进农民增收。2018年全区计划发展山桐子1.5万亩,到2020年该项目种植基地规模预计达到5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将发展核桃、花椒、皂荚、连翘、果品等特色产业,作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使其成为贫困群众的支柱产业。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造林模式,集中连片规划,认真实施中央农户造林补贴项目。严把规划、苗木、栽植、管护各个环节,大力推广抗旱造林技术措施,提高造林成效。2018年计划实施中央财政补贴造林1万亩。2019年、2020年严格按照上级下达计划落实。发展万亩食用菌原料林基地,计划在宫前、店子等乡镇,实施栎树直播造林,建立食用菌原料林基地1万亩,推动食用菌项目生产快速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加强生态建设扶贫,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基地等林业重点项目进一步向贫困乡村倾斜,鼓励贫困人口就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增收。探索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活动政策机制,支持贫困人口组建造林绿化专业队,到2020年,计划吸纳1000名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林业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扶贫政策应知尽知,政策优惠应享尽享。利用农闲时间针对护林员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造林、抚育、育苗、经济林管理等林业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多样化技术培训,使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林业技术,促进贫困户脱贫。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人社局、区农牧局、各乡(镇)

(四)打好金融扶贫硬仗

持续抓好金融扶贫工作,继续强化区、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级服务机构及人员保障,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水平,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到2020年,实现有信贷需求且符合信贷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推行“一张大保单”,设立风险补偿金池和保证保险专项风险补偿金池,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发挥扶贫再贷款引导撬动作用,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贫困村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增加贷款余额,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合理优化网点布局,2018年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抓住市级财政投入政策机遇,加大区级财政投入,按照放贷规模需要,继续扩大风险补偿金池,确保金融机构的放贷额度和期限满足需要。抢抓陕州区确定为河南省普惠金融试点县机遇,享受更优惠的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并推广村级担保机制,以贫困群众家庭财产和土地、林业等资产提供反担保,建立由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捐赠资金等构成的担保基金,以村为单位,为贫困群众贷款向银行进行批量担保。发挥保险扶贫功能,强化保险产品创新,推动保险扶贫项目落地开花,加大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和风险分担力度。切实做好贷后风险管控工作,完善信息反馈、项目跟踪、资金回收、风险评估等机制,动员各乡(镇)、各单位、扶贫干部广泛参与监督,确保实际贷款用途与申请一致;建立针对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资金链的动态监测协调处置机制,制定风险化解预案,设好“防火墙”,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建立不低于2000万元的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资金池,解决贫困户贷款资金周转难问题。积极争取和用足用活市级金融扶贫支持和倾斜政策,着力破解“1+1”金融扶贫贷款难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人行陕州支行、农商行陕州支行、农行陕州支行、邮储银行陕州支行、各乡(镇)

四、开展“六个行动”

要开展健康扶贫行动、教育扶贫行动、易地扶贫搬迁行动、危房改造清零行动、社保兜底行动、扶贫扶志行动,抓好行业政策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 开展健康扶贫行动

坚持“大健康、大扶贫”理念,全方位构建健康扶贫体系。围绕“看好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增加到25种以上,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门诊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逐步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2018年,对9种大病的集中救治率达到95%以上;2019年,实现9种大病集中救治率100%,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大病兜底保险等多重保障体系。围绕“防住病”,实施改善生活环境、改善饮食环境、强化疾病预防保障、强化意外伤害预防保障的“两改善两强化”行动,2018年,建立覆盖全区特别是84个贫困村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围绕“少生病”,通过培育健康的饮食习惯、塑造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树立健康的文明意识及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提升贫困群众健康水平。围绕“方便看病”,完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服务水平、建立健康扶贫结对帮扶体系,逐步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投入54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16万元,区级财政资金324万元)新修建标准化卫生室36个,其中每个村卫生室建设资金13万,医疗器械配备资金2万。2018年实现84个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2019年拟投入127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1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765万元)修建标准化卫生室85个,基本实现全区256个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全覆盖。以市级医院与区级医院结对帮扶为契机,持续深化陕州区第一人民医院结对帮扶西张村镇卫生院、陕州区人民医院结对帮扶观音堂镇卫生院,通过落实医疗共同体政策,推动开展区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结对帮扶全面落实,2018年—2020年,拟选派区级医院业务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进修,安排区级医院业务骨干定期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坐诊、病例会诊、学科培训等带教活动,安排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区级医院进修学习和岗位培训。2018年—2020年拟招录医学院校类毕业生45名,对招录合格的毕业生全部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在贫困村优先实施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2019年,实现全区贫困人口大病、慢病、重病患者应治尽治,贫困村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妇联 、各乡(镇)

(二) 开展教育扶贫行动

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完善资助政策管理体系,实现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贫困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2018年—2020年计划投入总资金2996.64万元,对2039名学前教育学生、8720名义务教育学生、3202名普通高中教育学生、2698名中职教育学生进行资助。加快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办学条件,2018年—2020年总体规划投入1180万元,改扩建4所学校。其中,2018年规划投入440万元,改扩建2所学校(张汴学校和西李村乡初级中学);2019年规划投入290万元,改扩建1所学校(陕州区第三实验学校);2020年规划投入450万元,改扩建1所学校(陕州中学初中部)。实施贫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培训乡村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00人次。其中,2018年1500人次,2019年500人次,2020年500人次;继续加大教育对口帮扶交流工作,计划每年选派4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区东部偏远乡镇开展支教交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

(三) 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行动

加快搬迁安置点工程建设进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2018年底前,完成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3919人,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搬迁安置任务;2019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部入住,基本完成“十三五”时期拆旧复垦任务。推动工作重点逐步从工程建设向后续脱贫转变,引导安置区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加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配套和就业安置。落实易地扶贫搬迁“5个1”专项行动,实现产业扶贫措施全覆盖,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扶贫办、区供电公司、各乡(镇)

(四) 开展危房改造清零行动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的动态比对审核,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执行危房改造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贫困户脱贫时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全区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实现危房改造清零;2019—2020年,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和收尾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各乡(镇)

(五) 开展社保兜底行动

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高于脱贫线。对失能或半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口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提高供养标准,改善供养条件。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拓展保障服务内容。利用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主要用于基层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建立长期缴费激励补助机制,到2020年,对全区需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逐年提高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在此基础上逐年增长。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贫困残疾人证办理在申领自愿的原则下应办尽办。积极推动重度贫困残疾人集中托养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新模式,推进因残致贫家庭更好地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和康复救助, 2020年基本实现有康复价值的残疾儿童救助全覆盖。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计划,2018—2020年每年分别帮扶450名、300名、200名残疾人。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18—2020年每年完成30户残疾家庭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各乡(镇)

(六) 开展扶贫扶志行动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开展“扶智扶志扶精神、升骨气升能力升干劲、变环境变富裕变文明”行动。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开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精准脱贫、产业扶持、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以及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农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惠民政策知晓率。开展群众性创评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等先进典型创评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先进典型,以榜样为标杆,帮助贫困群众强信心、树斗志、鼓干劲、增动力。选树一批当代乡贤典型,注重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等乡贤群体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作用。推进“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组织广大农户亮出家训、家规或家风,并统一设置展示,引导践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在贫困村新风尚。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组织各村采用文化墙、村广播、宣传栏、明白书、小戏小品等形式,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二是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在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面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并在显著位置上墙公布,“村规民约”印发到每家每户,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为全体村民的共同遵循,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三是制定操办红白事参照标准,各乡(镇)、行政村制定操办红白事参考标准,明确红白事的规模场次、邀请对象和彩礼等标准,遏制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之风,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正确引导文明乡风。深化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组织文明单位到结对帮扶村,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建一支农村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绘制一组核心价值观宣传文化墙,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次宣讲活动,建设一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一项移风易俗主题活动,促进城乡文明共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各乡(镇)

五、实施“五项重点”

要做好交通、饮水、电网等重点基础设施保障,加快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一)实施交通条件提升

积极争取上级对深度贫困村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着力解决好西李村乡、西张村镇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力争 2018年完成新建改建道路86公里,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一条畅通的对外出口路。2019年完成新建改建道路57公里,积极整合扶贫、国土、新农村建设等道路建设资金,同时加大财政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在行政村通硬化路基础上,实施行政村与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组)之间的连通工程。2018年采取预约班车、学生班、赶集班、班线客车绕行等形式,解决11个村不通班车问题。到2019年实现所有贫困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通邮政率达到100%,通客车率达到100%,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在全区建成“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邮政公司、各乡(镇)

(二)实施安全饮水工程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新建、改造、管网延伸、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2018年实施46个省级贫困村及深度贫困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计划建设65个行政村(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5处;2020年加大排查力度,解决非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扶贫办、各乡(镇)

(三)实施电网升级改造

2018年计划完成35千伏周召变电站、85个行政村及“电代煤”电网改造任务,计划总投资8700万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18千米,新建改造配变台区247个,新建改造400伏线路297千米。重点实施贫困村及易地搬迁安置点的电网改造任务,确保完成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2019年计划完成46个行政村的电网改造任务,计划投资5551万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04千米,新建改造配变台区203个,新建改造400伏线路267千米。2020年计划完成61个行政村的电网改造任务,计划投资5441万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02千米,新建改造配变台区197个,新建改造400伏线路263千米。2020年,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的电网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各乡(镇)

(四)实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积极完善提升基础设施,2018年实现全区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2019年所有村综合性文化中心全覆盖,2020年,进一步完善提升,补充贫困村文化、网络、数字资源等器材,实施留守儿童和青少年图书阅读工程,全面完成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升级完善任务。

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

(五)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重点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以清理垃圾、河道整治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控制,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科学推进农村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有效根治,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确保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升。2018年底实现全区256个行政村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全覆盖,97个村(其中84个深度贫困村)完成村容村貌美化提升。贫困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达到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摆放规范有序;贫困户庭院整治以院落整治、厨房整治、厕所整治、管线整治为重点,实现“六改一增”(改水、改电、改厕、改圈、改厨、改院、增加必要家具)。2020年,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贫困乡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各乡(镇)

六、政策支撑

(一)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区级资金增幅不低于中央、省、市级资金增幅的要求,足额筹措安排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2020年对中央、省、市级资金进行分配时,优先考虑贫困村。加大各类基金对贫困村的投资力度,吸引各方资本参与脱贫攻坚。坚持落实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旬报制度,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年度支出进度分别达到92%、80%以上。健全公告公示制度,中央、省、市、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整治行动,2018年,对2015年11月底全国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至2017年底的中央、省、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排查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改变用途、资金滞留、程序违规等问题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2018—2020年,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常规治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

(二)狠抓政策落实,提高脱贫质量

树牢精准理念,落实精准要求,推动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政策宣传“六个一”,让贫困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让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执行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水平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解决最底线需求,避免对贫困户造成“福利陷阱”,引起新的社会不公。严把退出关口,对退出贫困人口逐户销号、脱贫到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指标脱贫;加强对乡镇、贫困村、脱贫户评估考核,严格标准程序,确保结果真实可信、群众认可。注重贫困群众合理意愿和利益关切,因地制宜拿出更多实招硬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完善推进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适时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定期开展专题督导、专题调研,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对未脱贫贫困村、贫困户的全面评估分析工作,找差距、划重点、明方向。建立预脱贫制度,对照减贫计划和“一超标、两不愁、四保障、两有”脱贫标准,对贫困人口调查摸底,2018年—2020年将预脱贫人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坚持脱贫攻坚指挥部周例会制度,定期研判工作推进态势,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脱贫攻坚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建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机制,每季度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一次督查巡查,抓好整改落实。适时组织业务指导小分队,直接深入基层指导督查。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问题发现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全区扶贫系统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及时受理解决贫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巡查办、区扶贫办、各乡(镇)

(四)强化教育培训,凝聚攻坚合力

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多样、突出实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培训、学习交流、举办讲座、巡回培训、就业基地培训等方式,从区、乡、村三级层面开展多轮培训,重点培训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脱贫责任组成员以及行业扶贫部门有关人员,着力培养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依托区委党校每月举办一期脱贫攻坚大讲堂,每季度举办一期专题轮训,每季度举办一期行业部门专项培训;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党员活动日、党性教育大讲堂等平台,每月组织开展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脱贫攻坚责任组成员及农村党员干部政策培训。2018年,实现区、乡、村扶贫干部政策培训全覆盖,实现攻坚期内脱贫攻坚领域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扶贫办、各乡(镇)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攻坚责任

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抓、区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每周召开例会,推进具体问题解决和落实。保持攻坚期内党政正职稳定,对于工作不适应、不担当、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要按照组织程序及时调整。加强脱贫攻坚基层一线力量,突出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脱贫责任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强化脱贫攻坚责任,逐级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每年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扶贫办、各乡(镇)

(二)激发内生动力,开展精神扶贫

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全国扶贫日活动,开展先进典型表彰。2018—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五好”家庭评选、“文明整洁户”“文明整洁村”评选,开展一次“脱贫致富能手”和“奉献社会模范”评选,开展一次“文明户”“文明村”“诚信户” “信用村”评选,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加强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创作脱贫攻坚题材文艺作品,丰富贫困乡村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办好“农民夜校”“ 讲习所”,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负责,每月组织一次贫困户学习培训活动,让贫困群众的心热起来、身子动起来、脱贫致富干起来、收入增加快起来、感谢党和政府的话说起来。开展项目帮扶,倡导参与式扶贫,组织贫困群众参与项目选择、项目实施、项目监督、项目验收各个环节。开展政策帮扶、感情帮扶,为贫困户宣传政策,排忧解难。在全区开展精神扶贫先进乡村推荐评选,整乡整村推进工作,全面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全面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社会新风尚。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各乡(镇)

(三)动员各级力量,汇聚社会合力

加强定点扶贫工作,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开展年度绩效考核,提高帮扶实效。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乡村投资兴业、带动就业的支持政策。积极开展扶贫加工业基地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推动需求对接。开展扶贫志愿行动,组织和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支教支医、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继续发挥“贫困乡村儿童营养改善”“爱心包裹”等品牌效应,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行动向乡村延伸。每年组织一次先进表彰活动,对区扶贫开发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陕州电视台、今日陕州以及“魅力陕州”“陕州微扶贫”等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凝心聚力决战脱贫攻坚”“讲扶贫小故事 看脱贫大成果”“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专栏,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公益宣传力度;2018—2020年每年向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刊发脱贫攻坚宣传信息不少于150条,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扩大陕州经验影响力,树立陕州新形象。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各乡(镇)

(四)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领域作风明显好转。充分利用全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完善工作推进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扶贫领域巡视巡查全覆盖,聚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帮扶成效开展定向监察或执纪监督,重点解决蚁贪蝇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乡镇和单位,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成立区、乡两级扶贫领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开通24小时信访服务热线,建立分级受理、统一登记、分类办理、限时办结、上报备案、分析整改等机制,切实维护扶贫领域大局稳定。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委、区信访局、区扶贫办、各乡(镇)

(五)严格考核奖惩,完善激励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开展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乡镇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区直行业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考核以及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考评。坚持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兼顾脱贫成果巩固情况,不搞“一考定终身”。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对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且考核成绩较好的乡镇、区直行业单位、定点扶贫单位,以及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追责与问责无缝衔接,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时问责,对出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直至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扶贫单位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委、区扶贫办、各乡(镇)

(六)巩固脱贫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攻坚期内,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对已脱贫村联系领导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指导帮助已脱贫村和已脱贫人口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建档立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将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村、贫困人口按时退出。高度关注返贫问题,对已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管理,确保稳定脱贫。提高工作前瞻性、科学性,针对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加强分析预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处置。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使贫困群众和全区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责任单位: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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