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公开招标公告
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公开招标公告
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就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要求(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 | 8000.00 | 服务维保周期一年 |
(二)招标范围:维保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维保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维保供应合同,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每年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续签。
(四)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依据军队相关管理办法,不得公布预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一级(含临时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近3年(2016年至今)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使用类型基本相同的消防维保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近3年(2016年至今)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同上。
(四)投标单位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近3年(2016年至今)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同上。
(五)该项目拟派至少4名常驻人员,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其中至少2名具有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2名具有机电维修上岗证(或水电工上岗证)。
(六)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非外资的企业,人员无外籍员工;
2、投标人注册地非重庆主城区者,须在重庆主城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营业执照符合项目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修保养
(二)项目编号:DPYYC-201907-010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9日18:0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或“陆军特色医学中心”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和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需带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承若书,加盖公司鲜章到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10号(陆军特色医学中心)E区406室,递交《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在网上发布的同时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4.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递交《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才被接收。
5. 开标现场提交的资料。投标时须提供经签章装订成册的下列证件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1.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是指从发布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不间断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备注:外地单位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凭证时,提供政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视为有效;如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凭证时,提供单位返聘合同视为有效。下同);
(2)年检营业执照副本;
(3)年检资质证书副本;
(4)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保险凭证;
(5)技术负责人证书及近6个月保险凭证;
(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常驻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本人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以上连续购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业绩(开标现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10号陆军特色医学中心E区第三住院部5楼采购室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北京时间09:00
(八)开标时间:2019年9月4日北京时间09: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9年8月31日北京时间24:00到达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为*万元。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开户行:中行长江路支行
账 号:********6194
(一)银行转账须知
1. 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备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0100”;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退还或转履约保证金。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保证金投标人无故未参加投标的;
2.评审开始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评审期间干扰评审活动的;
4.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5.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招标人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联系人:江老师 郑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10号
********213350.xlsx" target="_blank">消防维保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xlsx
********219299.doc" target="_blank">消防维保招标文件 (发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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