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203井区钻前项目等工程彩钢瓦、防水材料等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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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203井区钻前项目等工程彩钢瓦、防水材料等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蜀渝物采招字2019-4-179号

佳华招采2019-6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泸203井区钻前项目等工程彩钢瓦、防水材料等材料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招标范围及具体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为预估数量,按最终验收合格的交货数量按实结算。

2.3 交货地点: 泸203井区钻前工程项目所在地。

2.4 供货周期:分批次交货,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采购内容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 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2.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2.6 标(包)段划分:1 个标段。

2.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 个。

2.8 其 他:见招标编号为 蜀渝物采招字2019-4-179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的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标段招标供货范围或类似供货范围;

3.3 财务要求:近1年(20181月1日至今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3.4本项目接受具有投标标的物经营资质的贸易商投标。

3.5投标人具有执业或供应经验不少于半年(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半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作为证明。

3.6 信誉要求:

(1)2016年1月1日至今商业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近一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没有行贿记录;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货物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

3.5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集团和川庆公司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

(2)近一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受到通报或处罚的;

3.7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段的标段数量为1 个。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 28日至2019 12 2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通过现场领取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购买标书汇款凭证;

(6)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网上下载),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由潜在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由被委托人持4.1条所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5楼1507号招标部领取。

(2)邮箱获取。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EG版)发送至邮箱:********16 @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泸203井区钻前项目等工程彩钢瓦、防水材料等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 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5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

4.6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迪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16@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121810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7号)。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5.3.2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圆

  •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 121810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7号)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解放北路一段田家巷5号

邮编:

610051

联系人:

吴静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wujing_sy@cnpc.com.cn

招标机构: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5楼6号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黄迪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16@qq.com

招标人: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9年11 月 27 日


附件下载:179--招标公告--泸203井区钻前项目等工程彩钢瓦、防水材料等材料采购.pdf
附件下载:
179--招标公告--泸203井区钻前项目等工程彩钢瓦、防水材料等材料采购.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防水材料 彩钢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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