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公告

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公告

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我校“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依法治校工作上台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于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的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校普及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三)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四)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活动安排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依托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开展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宪法专题活动日,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并进行宪法宣誓;组织教职员工参加“包头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的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可组织观看市司法局在青山区文化馆举办“法润鹿城”法制书画作品展(12月4日开始)。

(二)宣传部、各院系要利用报纸、网络、新媒体、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板,条幅等多方式、多载体、多渠道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营造法治校园氛围;

(三)校团委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等活动,依托青年志愿者、法律协会等社团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和宪法宣讲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宣传月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举措,探索常态化的宪法学习教育机制,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密切结合实际。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紧密结合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

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对活动开展(图文)情况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报道,并填写《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活动总结纸质版,于12月18日14:00前报送至普法办公室(党委宣传部310室),电子版报至OA。

联系人:乌珍吉联系电话:*******

附件: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包头医学院

党委宣传部 普法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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