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集中供热工程BOT特许经营权法人第三次招标公告

城区集中供热工程BOT特许经营权法人第三次招标公告

台前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BOT特许经营权项目法人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濮阳市佳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台前县分公司
台前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经招标人提出、台前县人民政府批准(台发改[2011]36 号)采取BOT特许经营方式向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公开招标,濮阳市佳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台前县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前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2.项目地址:台前县城规划区内
3.项目范围:台前县老城区、新城区内
4.供热现状:县城建成区内面积约9.45平方公里,城区内现有人口8万人,现均为分散或自备采暖模式,建成区内没有集中供热供暖设施
5.项目规模:新城区从热源点至供热用户共4公里供热干管, 一期工程采暖面积约 80 万平米
6.资金来源: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自筹
7.供热标准:热源点来水温度 130 ℃、压力 1.3 mpa,回水温度 70 ℃、压力 0.4 mpa;用户平均室温不少于20 ℃
二、招标范围:
1.项目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特许经营方式
2.中标人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台前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将与项目法人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的特许权,特许期30年
三、招标人提供条件:
特许经营期内允许项目法人依法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初装费、采暖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土地采取政府划拨的方式提供)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情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续经营期不少于5年,且信誉良好
2)企业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3)允许项目法人自建自营或委托专业公司建设/经营
2.经验和业绩记录
至少有一个建设或经营或投资和运作过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经验及业绩
3.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有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4.财务能力
1)有充足的流动资产(指除去投标人承诺给其它合同的流动资产后的净流动资产)用于支持本项目的完成
2)有足够的信用支持,以表明其有能力完成项目的融资工作
五、投标报名:
1.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前来报名,经核准后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
○5税务登记证;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近两年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1日~2011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5:3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火车站广场站前路向东200米)
4. 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后审)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 凯
联系电话:139*****366
招标代理:濮阳市佳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台前县分公司
联系人:姜慧娟 联系电话:03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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