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HSSDSG-2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HSSDSG-2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名称
新建汉十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HSSDSG-2标段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汉十四电集成项目部采购编号
HSTP-15公告内文 流水号:(谈)********00005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HSSDSG-2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HSTP-15 1.采购条件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业主为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汉十四电集成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经批准,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位于湖北中部至西北部,线路自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引出西行,经孝感市、云梦县、安陆市、随州市、随县、枣阳市、襄阳市、谷城县、丹江口市至十堰市,线路全长399.126公里,其中桥梁共计233座203.677km,占线路全长的51.03%;隧道共计46座70.834km,占线路全长的17.75%;桥隧总长274.511km,桥隧比68.78%。共设车站13座,其中依次新建云梦东、安陆西、随州南、随县、枣阳、襄阳东津、隆中、谷城北、丹江口南、武当山西、十堰北站等11座,改建汉孝城际孝感东站1座(接轨站),预留车站1座(朋兴站)。 (1)正线工程 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东南起于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含)DK47 567.766,西北止于十堰地区十堰北站(含)DK445 702.637,正线长399.126km。 (2)线路走向及车站分部 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以下简称“汉十铁路”)位于湖北中部至西北部。线路自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引出西行,经孝感市、云梦县、安陆市、随州市、随县、枣阳市、襄阳市、谷城县、丹江口市至十堰市,线路全长399.126公里。 全线设孝感东、朋兴(预留)、云梦东、安陆西、随州南、随县、枣阳、襄阳东津、隆中、谷城北、丹江口南、武当山西、十堰北站等13个车站,其中孝感东站利用在建汉孝城际站,延长站台和接长到发线,改为贯通式车站,枣阳站在既有站对侧增设客专场并局部改建,朋兴站为预留无配线车站,襄阳东津站与郑万铁路线路分场共站(不在本次集成范围内)。 主要技术标准:本工程孝感东至云梦段设计速度250km/h,云梦至十堰段设计速度350km/h,采用AT供电方式,接触悬挂为全补偿弹性链型悬挂,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调度集中(CTC)系统。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HSSDSG-2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采购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国家铁路部门(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HSSDSG-2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9的格式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及附件相关材料。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4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4日18: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ssdjcw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见4.4),第一次已报名缴纳费用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复缴纳。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汉十四电集成项目部 帐号:3202 0059 2920 0485 967 开户银行:工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环路198号胡家村委会四楼。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上午9:30前;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汉十四电集成项目部 联系人:杨亚会 电话:177*****018 电子邮件:hssdjcwzb@163.com 2019年12月2日 附件1:附件1.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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