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库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工程(2号、3号、4号库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储备库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工程(2号、3号、4号库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市江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工程(2号、3号、4号库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地区: 吉林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HZB-2011-GS20、GJ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江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工程(2号、3号、4号库房工程) 已由 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吉龙发改备字[201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 ,招标人为 吉林市江北国家粮食储备库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11904平方米。
2号库房;建筑面积4450平方米,层数1层,高度8米,结构类型为彩钢结构。
3号库房;建筑面积5196平方米,层数1层,高度8米,结构类型为彩钢结构。
4号库房;建筑面积2258平方米,层数1层,高度8米,结构类型为彩钢结构。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龙潭区衡阳街1号。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年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10月25日 。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 叁级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1 年 7_月 18 日至 2011 年 7_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_13 时 00分至 16_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本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 1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8月8日9时00分。 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施工 10万 元,监理 2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市江北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 址: 吉林市龙潭区衡阳街1号 邮编: 132011
联系人: 孟鑫
电 话: 138*****5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鹄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 132011 联系电话:****-********
传 真: ****-******** 联 系 人: 刘春柳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分行大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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