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位置服务的大数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电信运营商位置服务的大数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和内容
采购人: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电信运营商位置服务的大数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原江苏省旅游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合作开发的客情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是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大数据战略、“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及江苏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的相关要求,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进大数据应用发展而开发建设。
近四年建设中,平台实现了省市、4A级及以上景区的基本覆盖,包含景区客情数据分析、OTA行为分析、消费行为分析等功能,现需要持续采购电信运营商位置服务的大数据,以大数据的手段提升旅游行业的管理、营销、服务,积极促进江苏省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采购项目预算:95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作为省内主要的通信业务提供商,具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和强大的数据存储及分析能力。以此为基础,自2015年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承担了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项目的主要建设工作,至今已进行了4年的建设维护,具体为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系统项目、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二期项目、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三期项目、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升级项目。
本项目是对电信运营商位置服务的大数据的持续采购。为保证提供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可快速满足客户数据量增加和调整的要求,保障平台后期数据使用的稳定性,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符合项目要求,有利于项目延续性及建设平稳性的考虑。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1、唯一性。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需要提供全省228家4A5A景区、50家省级以上度假区、省和市两级全域的客流分析;主要在线旅游网站(OTA)的用户访问情况分析;全省游客旅游消费大数据统计分析的结果数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可保证项目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提供电信运营商位置服务的大数据统计结果、保证对接均采用统一标准和格式进行、保障平台建设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首选性。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在旅游大数据监测方面具有丰富的案例和经验。多年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原江苏省文化厅、原江苏省旅游局在工作沟通协调,技术交流等方面建立了密切合作,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具有可靠的保障,更有利于快速满足客户数据量增加和调整的要求。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且由于时间紧迫,项目要求较高,属于只能从规定的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1 | 李明姬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师 |
2 | 洪岚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中心 | 科长 |
3 | 邢波 | 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系统运行处 | 处长 |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六、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6层
联系人:詹 翔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904室
联系人:陈丹 高捷
联系电话:***-********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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