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旅游客情监测分析与展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旅游客情监测分析与展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和内容
采购人: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旅游客情监测分析与展示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原江苏省旅游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合作开发的客情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是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大数据战略、“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及江苏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的相关要求,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进大数据应用发展而开发建设。
经过四年的不断完善,平台已实现省市、4A级及以上景区的基本覆盖,积攒了包括景区客情、OTA行为、消费行为等在内各类型丰富的大量数据。现需要基于平台数据,采购江苏旅游客情检测分析与展示服务,以大数据的手段对平台内数据分析深入下钻,同时加强分析展示的科学性和多样性,积极促进江苏省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作为省内主要的通信业务提供商,具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和强大的数据存储及分析能力。以此为基础,自2015年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承担了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项目的主要建设工作,至今已进行了4年的建设维护,具体为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系统项目、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二期项目、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三期项目、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升级项目。
本项目是对江苏旅游客情监测分析与展示服务的采购。为实现对旅游行业管理服务营销更有力的决策辅助,需要保证对平台数据的正确理解和对底层数据的深度研究,加强分析展示能力。考虑到平台及数据的安全管控等因素,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可确保平台底层数据不外泄,且符合项目建设中对底层数据深度挖掘分析的要求,有利于满足项目安全性、平稳性、可研性的要求。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1、唯一性。江苏旅游客情监测与分析平台需要提供全省228家4A5A景区、50家省级以上度假区、省和市两级全域的客流数据;在线旅游网站(OTA)的用户访问情况数据;全省游客旅游消费数据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现已积累了近4年的统计分析结果及底层数据,为保证平台监测分析与展示的数据结果与原统计标准和格式具有一致性、保证可安全使用底层数据进行大数据挖掘分析,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建设,可按照统一要求正确、快速、持续的提供服务。
2、首选性。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在旅游大数据监测分析报告的深度撰写与展示方面具有丰富的案例和经验。多年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原江苏省文化厅、原江苏省旅游局在工作沟通协调,技术交流等方面建立了密切合作,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具有可靠的保障,可有效满足客户对报告深入性、时效性、多样性的要求,有利于项目平稳有序开展。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且由于时间紧迫,项目要求较高,属于只能从规定的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1 | 李明姬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师 |
2 | 洪岚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中心 | 科长 |
3 | 邢波 | 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系统运行处 | 处长 |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六、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6层
联系人:詹 翔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904室
联系人:陈丹 高捷
联系电话:***-********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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