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图像智能系统扩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图像智能系统扩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图像智能系统扩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 ||
行政区域 | 金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2日11: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28日17:00至2019年11月04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67,,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18日13: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8109室 | ||
预算金额 | ¥86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封琴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山区蒙源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7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图像智能系统扩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的供应商;(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9)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图像智能系统扩容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9-60193) 3、预算编号:16-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期建设的人像智能识别系统能对拍摄到的视频流/图片流进行人脸检测,捕获并输出视频/图片中的人脸图像和场景图,进行人像特征解析满足金山区各区域的人像采集场景。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28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0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其余形式均不接受,(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彩色扫描件(不得使用电子章),我们将在上述时段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28 17:00:00至2019-11-0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1-18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8109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八号楼8109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疑问函原件,以上均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网上投标签收回执、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疑问函原件,以上均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 4日下午五点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下午五点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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