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浦东新区综合交通指挥集成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浦东新区综合交通指挥集成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东新区综合交通指挥集成系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 ||
行政区域 | 浦东新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2日11: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24日14:00至2019年10月31日14: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45,,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18日13: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 | ||
预算金额 | ¥12984.1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7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浦东新区综合交通指挥集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包件四的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综合交通指挥集成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js2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浦东新区综合交通指挥集成系统是按照上级部门对公安交通集成指挥的要求,以综合交通指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大数据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为手段,通过对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构建支队和各大队层级的综合指挥室,实现浦东交警综合交通指挥业务的“科学决策、高效指挥、精细管理”,从而提高浦东新区公安交警交通指挥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具体建设范围覆盖交警支队及下属各大队综合指挥室的建设,以及浦东新区范围内G40、G1501、S32和S2高速公路沿线的交通监控设备建设两大部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交通集成指挥系统建设(含公安物联网及公安内网全域库建设、综合交通指挥集成业务系统和研判系统建设等)、支队和各大队综合指挥室建设(包含监控大厅/室、指挥决策室和机房建设等)以及外场交通监控设备建设。本项目为4个包件,各包件之间互相独立,投标人只能选取一个或两个包件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投两个以上包件的,按其所投包件号顺序选取前两个包件投标为有效投标,其余包件均为无效投标。 5、交付地址:上海市丁香路655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24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31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24 14:00:00至2019-10-31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8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1-18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11月01日14: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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