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商务综合区A1塔楼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B标段天然石材 招标公告
永清商务综合区A1塔楼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B标段天然石材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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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材
料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11月29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所属武汉市永清商务综合区A1塔楼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B标段项目的天然石材供货采购采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诚邀贵单位参与投标。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永清片,东向中山大道,南接芦沟桥路,西靠京汉大道和轻轨1号线,北临黄浦路。
2、招标内容:天然石材供货
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正式标书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2:00 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寄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路26号佩尔中心3栋9楼,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物资部,收件人:吴萍158*****135。
(3)或密封邮寄到以上地址,但须在有效期内到达;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我司一律作废标处理。
4、招标单位: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孙志恒177*****71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本投标须知内容,凡参加投标者即视为认可,解释权归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所有。
2、招标文件如有修改通知书,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人视发出修改通知书的情况,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原定截止期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报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本单位的实力和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工艺自行报价(必须分别写明单价的分项组成)。
(3)报价须注明供货周期,付款方式及最大垫资额度等的优惠承诺。
(4)过程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每批次计划配套供货承诺)
(5)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投标单价亦包含如下内容:
A、投标人所报单价已包括材料设备运输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工程设计,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之前应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包装费、损耗费、保险费以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保修费用等。
B、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监理或政府部门要求完成的货物的检验试验费用(含生产厂当地和招标单位指定机构检测的费用)。
C、天然石材单价为税后综合单价
D、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4、产品的质量及技术要求
产品的质量及技术要求
4.1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同时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4.1.1 符合国家标准:GB/T 19766-2005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9966.1-2001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3-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4-2001《天然饰面石材实验方法 耐磨性实验方法》
GB9966.5-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肖氏硬度试验方法》
GB9966.6-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耐酸性试验方法》
GB9966.7-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检测板材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8-2008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用均匀静态压差检测石材挂装系统强度试验方法》GB/T 18601-200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T 204-2011《天然花岗石荒料》GB/T 23453-2009《天然石灰石建筑板材》 GB/T 3286.1-2012《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 络合滴定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5、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恕不退还。
6、投标费用:
(1)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及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人应对所报价产品的专利费、执照费、计算机软硬件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投标人应承担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以及其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3)招标文件无论最终中标与否,一律不退换。
7、投标人在招标方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贰份。
第三部分 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说明、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人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废弃的后果。
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鉴;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如有授权);
5、质量认证体系和近2年工程业绩证明。
6、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
7、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应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应带原件(包含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
9、报价内容:所有材料运送到达招标方工程施工现场的含税综合价格。
10、报价形式:本报价不考虑市场价格浮动,为固定单价,双方共同分担价格风险。
11、付款方式及可能的优惠条件及投标承诺书。
12、若中标,从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最短供货周期。
13、由于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如果最终发生少量缺货或少量余货,那么零星供货(含供货周期)。
14、本招标文件的合同附件部分作为初步合同,如投标人对本合同无异议,则中标单位最终按本合同条款执行,如有异议或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则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文字部分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真实、不应有涂改和删除处,如有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外层包封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外层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人章。
四、有下列情况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左侧为装订线)、密封;
2、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4、 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第四部分 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实行招标人内部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
二、投标过程的保密
1、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投标失败。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
三、评标:开标后由评标小组自行评标
1、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完整,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
2、初评通过后,评标小组具体对投标人的材料性能、企业水准、投标报价合理性等指标进行评估。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清楚之处进行澄清解释,对澄清和解释所确认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解释的内容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如招标人认为投标文件已表达清楚,或已达到本次招标目的,则取消询标。所有评标活动均以投标文件为准。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评议后由招标人从入围的投标人中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评审选定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1、招标人向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中标或未中标解释。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及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但如中标人在合同谈判后,又对条款做出较大变更的或提出令招标人难以接受的附加条款,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且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
附件一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
我方收到贵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愿意参加贵公司武汉市永清商务综合区A1塔楼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B标段项目的天然石材供货投标工作,并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职称),全权代表投标单位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我方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 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招标范围材料报价 。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同时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3、 如果投标书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书要求按时、按质、按规格供货。
4、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我方理解贵方可以不以最低价作为中标的唯一选择标准。
6、 能够提交招标规定要求的所有资料。
7、 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应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的邀请,我司愿意参加武汉市永清商务综合区A1塔楼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B标段项目的天然石材供货投标,经考察和研究招标文件,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 我们愿意为所报的单价承担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全部义务。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切费用。
2、 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及时供应该工程的需要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的要求。如由我方原因造成供应中断,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同意贵司按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供货方式和期限: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时间,由我方自行运输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加工厂或工地。
4、 我们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回标文件将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组成部分。
5、 我们完全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理解贵司最低价中标(但不低于我司该材料的工程成本价),且不作任何解释含义。
6、 同意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期满前本投标文件对我们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可接受。
7、递交我们投标文件一份。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单见附件。
8、服务承诺:a 前期服务:
b 过程服务:
c售后服务:
9、可增加补充条款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附件三 投标报价表格式 投标报价表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应贵公司邀请参加武汉市永清商务综合区A1塔楼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B标段项目的天然石材招标内容如下: 天然石材供货报价清单 | ||||||||||||||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不含税) | 综合单价(13%增值含税) | 含税金额 | 图纸编号 | 使用区域 | |||||
1 | 光面白木纹大理石 ST-01 | 足厚25mm厚;主要规格尺寸500*900 MM,350*900 MM; | ㎡ | 300.00 | ST-1 | 空中大堂层大堂墙面 接待台外包饰面 | ||||||||
2 | 光面维娜灰大理石(5*5倒边正面抛光) ST-02 | 足厚25mm厚;主要规格尺寸865*800 MM,975*800 MM; | ㎡ | 1900 | ST-2及加工大样图 | 电梯墙面 接待台台面 | ||||||||
3 | 光面维娜灰大理石ST-02 | 足厚25mm厚;主要规格尺寸865*800 MM,975*800 MM; | ㎡ | 900 | ST-2 | 电梯墙面 接待台台面 | ||||||||
4 | 光面黑柚木纹大理石ST-04 | 足厚25mm厚;主要规格尺寸600*1200 MM | ㎡ | 900.00 | ST-3 | 大堂地面异形排版 | ||||||||
5 | 光面黑柚木纹大理石 ST-04 | 足厚18mm厚;主要规格尺寸600*1200MM | ㎡ | 1.00 | ST-3 | 大堂地面 | ||||||||
6 | 光面黑金沙ST-05 | 足厚25mm厚;主要规格尺寸300*1100 MM | ㎡ | 110.00 | ST-5 | 卫生间/茶水间/管事房门槛石 | ||||||||
7 | 光面黑金沙ST-05 | 足厚18mm厚;主要规格尺寸300*1100 MM | ㎡ | 1.00 | ST-5 | 卫生间/茶水间/管事房门槛石 | ||||||||
8 | 光面伯爵灰石材 ST-07 | 足厚25mm厚;主要规格尺寸680*1200 MM,680*990 MM | ㎡ | 1,700.00 | ST-7 | 电梯厅地面 | ||||||||
9 | 光面伯爵灰石材 ST-07 | 足厚18mm厚;主要规格尺寸680*1200 MM,680*990 MM | ㎡ | 1.00 | ST-7 | 电梯厅地面 | ||||||||
10 | 光面古堡灰石材 ST-08 | 足厚25mm厚 | ㎡ | 12.00 | 轿厢地面 | |||||||||
11 | 光面古堡灰石材 ST-08 | 足厚18mm厚 | ㎡ | 1.00 | 轿厢地面 | |||||||||
12 | 异性水刀切割费 | 米 | 500 | 大堂地面 | ||||||||||
合计 | ||||||||||||||
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 GB/T 19766-2005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9966.1-2001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3-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4-2001《天然饰面石材实验方法 耐磨性实验方法》 GB9966.5-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肖氏硬度试验方法》 GB9966.6-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耐酸性试验方法》 石材允许误差:加工后石材, 须是平整直角,长度和高度(或宽度) 在900mm内允许误差不得超过±1mm。任何石板的厚度的允许误差,光面、镜面板为不超过+2mm、-1mm,粗面板为不超过+3mm、-1mm。石材的扭曲变形在1200mm内, 偏离表面不得超过1mm。石材开槽深度允许误差不超过±1.5mm。 石材板材不允许有缺棱、缺角、裂纹、色斑、色线及坑窝等质量缺陷。同批次板材的花纹、色彩必须一致,不得有明显色差;石材全部要满足相应厚度。 | |||||||||||||
供货期要求 | 满足现场要求。 | |||||||||||||
包装要求 | 四角硬质保护套,按图纸编号装箱打包,箱内每个板块需在侧面标注规格及编号,并在箱外单独塑封套袋装箱单。且需在厂内控制无色差后加工排版。 |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每月办理一次结算单,过程中付至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95%,5%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支付.所有款项以6个月银行承兑支付。 | |||||||||||||
计算方式 | 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计算。 | |||||||||||||
发票种类和税率 | 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单价要求 | 同批次板材的花纹、色彩必须一致,不得有明显色差;石材全部要满足相应厚度,不得有负公差。单价包括材料费、税金、运输费、包损耗、工厂预排版费、含六面防护、含背网费、加工费(石材倒边、粘接、背筋加固、内切角、外倒角见光、拉槽见光、窗台板粘厚边、台面开孔、背栓开孔、以上综合单价内容需包含非矩形板面的异形板块、大切口板面费用、不再另行议价,现场切割等所有加工费全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并已提供相应石材加工图纸)、样品(样板制作费)、包装费、材料货物开箱验收前的损耗费、保险费以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保修费用等。注:以上费用需包含厂家派设计至现场制图下单的各项费用。 | |||||||||||||
说明 | 投标同时需提供样板一套,每个品种一块300*300大小,样板与现场要求样板吻合,此项做为评标最重要条件之一,投标人可自行至项目部查看石材控样。以上石材单价报价,需均仔细查看图纸,考虑实际加工所产生的加工费,均需包含在石材单价中,不再另计任何加工费用。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 ||||||||||||||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的格式
文字部分:
1、封面
2、投标书及投标函附录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及生产许可证等;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格式自拟);
6、质量认证体系和工程业绩证明
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承 诺 书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与贵司签订了 项目的工作内容的合同,合同编号为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 收到贵司支付我单位尾款元,我单位收到此笔尾款后,就该合同下的全部结算款项结清,,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承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时 间: 年
担保书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鉴于贵司与公司就工程的材料事宜签订了《合同》这一事实,现我自愿对该合同中公司的履约行为向贵司做出担保。我承诺:所有因公司没有完全履行或错误履行该合同中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违约责任、给贵司所造成的损失)我均与其对贵司承当连带赔偿责任。贵司有权直接通过向《XX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向我主张相关赔偿责任。
担保人:(实际供货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担保书主要针对实际供货人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情形)
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住址:;联系电话:)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我单位与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的合同(合同编号为:CON03-2019-汉 – -),现授权委托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代表我司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材料合同及补充协议、组织货物供应、接受货物计划单、提交相关货物资料文件及签收相关函件、确认样品等所有事宜)。代理人在上述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粘贴处: | |
项目名称:
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__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 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1 工程名称:是指本合同中由甲方负责施工并向乙方采购材料并施工的工程。
1.2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中材料交货地点。
1.3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
二、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及价格
2.1产品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暂定金额,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2 乙方明确知道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具体单价计算方式可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3 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应自行承担购买原材料等备货风险,乙方不得以此暂定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以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进行供货。
2.4所有货物的计划量或加工量必须以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所签发的计划单/加工单为准。否则,甲方项目部有权拒绝签收货物和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项目负责人签发的计划单/加工单仅以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品种、规格为限。本合同项下超出部分的计划单/加工单经甲方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项目负责人的签发行为才能生效,且乙方需按计划单/加工单供货。
2.5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验收人最终签收的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2.6 乙方实际供货金额超过合同暂定金额5%的,必须另行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超过合同暂定金额部分的货物不予付款。
三、双方权责
3.1 甲方权责
3.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检。
3.1.2 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3.1.3甲方根据施工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适当加工。
3.1.4甲方应该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实并确认,向乙方支付货款。
3.2 乙方权责
3.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货物,并确保所供货物的质量符合设计技术的要求及合同的规定。
3.2.2乙方必须向甲方及时提供所有货物的检验、检测和技术资料及甲方指定的其他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3.2.3如果乙方送货到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的,乙方卸货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指挥,卸货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送货到现场但不负责卸货的,卸货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2.4乙方应该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货物的质量检验工作。
3.2.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技术支持及其他配合工作。
3.2.6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或服务承诺。
3.2.7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没有权利瑕疵,免受本合同以外任何一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发生上述诉讼纠纷,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2.8乙方的有效联系地址在合同专用条款由双方协商约定。
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对甲方享有的债权进行转让。
3.4 其他补充约定。
四、产品的质量及技术要求
4.1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同时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4.1.1符合国家标准,具体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
4.1.2符合甲方特别质量要求,具体要求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
4.1.3乙方签订前应提交本合同项下货物样品各三份,该材料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报业主、总包及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由乙方加盖公章并交由甲方封存,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参照标准之一。
4.1.4符合甲方与业主所封存的样品质量。乙方承诺其已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所封存样品的全部质量要求。乙方不得以不知道该样品的质量要求为由对甲方的验收提出任何异议。
4.1.5涉及加工的,质量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的要求。
4.2如果是成套产品,对附件的质量要求。具体要求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
4.3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应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具体方法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
4.4 实行抽样检验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后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的依据。乙方应当派人到现场参与样品的封存,若乙方未派人参与样品封存的,甲方有权单方对样品进行封存和检验,检验结果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5 产品的技术要求,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5.1产品的包装,国家有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无技术规定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无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商定。因乙方包装不当导致材料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 产品的包装物,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5.3 包装方式及包装物的处理,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产品的交货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统一而完整的送货单据,以便甲方核实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送货单据仅作为双方核实货物数量的依据,乙方在送货单据中附加的任何条款即使甲方相关人员在送货单据上签字,亦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力。
6.2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采购计划单之日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若甲方有特殊供货时间要求,可以在订单中写明,除乙方当场书面提出合理异议且经甲方同意外,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订单中要求的时间供货。双方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交货时间。
6.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6.4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采购计划单、加工单、排版图、往来函件等可以电子邮件、现场递交等方式送达,一经送达即产生约束力,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为双方具体履行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在收到采购计划单、加工单、排版图后24小时内,由有权人员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回执给甲方(采取邮件、传真、纸质等方式)。
说明:甲方将采购计划单、加工单、排版图、往来函件等资料发送给乙方指定邮箱后,视为乙方收到该信息和资料,并按甲方发送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乙方不得设定拒收等程序来拒收任何往来函件,甲方使用的发送邮箱显示发送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乙方应按甲方采购计划单要求的货物数量、规格型号、送货时间、厂商或品牌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包装标准向甲方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6.5 甲方计划单、加工单送达乙方后,若甲方需要修改或取消计划单、加工单的,可以电子邮件、现场递交等方式送达通知乙方,一经送达即产生约束力,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工、供应材料,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和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在48小时内将相关材料的生产情况书面告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处理方式。乙方逾期未提供相关生产情况和资料的,其产生的损失,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6.6接货联系人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7甲方数量验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8其他约定。
七、产品的检验或试验
7.1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和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按适当比例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样检验或试验,检测合格后才可以向甲方发货,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在甲乙双方对货物进行常规检测之后,甲方可以另行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检测,如果货物被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被检测不合格,除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外,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货物,乙方承担逾期供货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3 其他约定。
八、产品验收
8.1数量验收
8.1.1验收时间:货到工地7天内,具体时间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8.1.2 验收手段: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8.1.3由甲方指定人员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只认可本条款约定的专门验收人共同签字验收的货物数量,除此之外的甲方任何机构或个人签收的货物数量均属无效,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条款约定的验收人对货物进行的初步验收,只作为甲方对乙方供货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所进行的验收,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由甲方另行组织验收。
8.2 质量验收
8.2.1甲方在对乙方所提交的货物进行数量验收之后,可以根据具体的产品质量要求,另行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派人协助甲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验收,若乙方未派人参与产品质量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货物必须通过业主及监理验收的或货物是由业主指定产品的,乙方同意甲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使用的并不视为乙方的货物已完全合格,最终以业主及监理的验收结果为准。
8.2.2 若质量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设计技术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更换货物,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供货责任,并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8.3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3.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对质量问题的异议,甲方可在质保期内提出。
8.3.2对乙方具有潜在质量瑕疵的产品,甲方通过外观或抽样检验作出不符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的验收结果,并收货使用的,在法律规定的应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未能及时提出质量异议的,乙方同意延长甲方对该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该时间与甲方对该产品所用的工程承诺保修时间相一致。
8.3.3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派人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4 为了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关于货物(包括产品花色、尺寸、型号等外观问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甲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工程业主或监理出具的意见为准。
8.5 其他补充约定。
九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9.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9.2 其他要求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十 付款流程与结算
10.1材料付款流程
10.1.1 乙方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上月21至本月20日所供材料数量,并办理完过程付款手续,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此发票仅作为甲方挂账依据。
(1)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得虚开,同时乙方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如发票上写明项目名称、地址等)写进发票“备注”信息,否则甲方可以视之为不合格无效发票。其中如果甲乙双方过程中确定进度款总金额或过程结算金额或最终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确定金额后7日内提供当期确定的进度款总额或过程结算款或最终结算金额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2)如果甲方实际付款是按当期确定的进度款总额或过程结算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导致付款金额与实际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乙方除提供上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应提供与甲方实际付款金额相同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3)如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合法或最终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为假发票、作废发票、被冲红发票等情况)的,乙方应承担发票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无合法发票抵扣而多承担的税负(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甲方有权在任何一笔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主张。
10.1.2 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发票,同时,甲方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并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
10.1.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签订单位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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