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身份证自助拍照申请机及临时身份证制证机采购
蕲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身份证自助拍照申请机及临时身份证制证机采购
蕲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身份证自助拍照申请机及临时身份证制证机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P-Z2019-022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下达的鄂蕲财采计﹝2019﹞75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身份证自助拍照申请机及临时身份证制证机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身份证自助拍照申请机及临时身份证制证机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 DP-Z2019-022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采购预算: 508000元
6、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1 | 身份证自助拍照申请机 | 3台 | 48万 |
2 | 临时身份证制证机 | 1台 | 2.8万 |
7、计划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设备的交付、安装和调试。
8、供货地点:蕲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9、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在本省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上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获得:2019年 12月 2 时至2019年12 月 6日前(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 200元,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蕲春县漕河七路水产局四楼会议室。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蕲春县漕河七路水产局四楼会议室。
13、 招 标 人:蕲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89*****6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2 月 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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