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双胜村道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双胜村道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单位:梨树区预算单位信息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人民镇政府的委托,对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双胜村道路亮化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双胜村道路亮化工程;
2.2项目编号:JC-S(W)-公-1956;
2.3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376,364.61元);
2.4项目概况:道路亮化工程;
2.5采购内容:工程施工,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施工图纸;
2.6工期:与本项目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竣工;
2.7项目地点: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双胜村;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2.10其他: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施工承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部分分解承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
3.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
3.7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或其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因质量问题而被禁止投标、承揽工程,并在人员、技术、专业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内容相应能力;
3.8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应证企相符,且无在建工程。
3.9供应商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2月02日至2019年12月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到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康凤凰城凤还苑3号楼与6号楼间1号门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供应商逾期购买磋商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康凤凰城凤还苑3号楼与6号楼间1号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政府采购分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人民镇政府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67-23835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58100
邮箱:jiachaocoltd@163.com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2日
标签: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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