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企集中对账系统及事后监督等系统升级改造的业务需求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企集中对账系统及事后监督等系统升级改造的业务需求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企集中对账系统及事后监督等系统升级改造的业务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C-*******
一、磋商条件
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银企集中对账系统及事后监督等系统升级改造的业务需求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总体目的
1. 项目背景:
随着全行银企对账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发展,银企对账系统在保证集中操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和监督管理,为满足业务需求,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处理流程,特提出本需求。
事后监督系统与集中授权系统、事中风险监控系统存在对部分业务重复审核现象,造成审核、监督人员和时间的浪费,故需在事后监督系统中取消此类业务的重复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2. 项目内容:
本需求包括在银企对账系统中,增加多级架构管理、新开户实时签约、信件交接登记簿、补打申请、贷记卡对账等功能;修改数据导出、发生额明细查询、不纳入对账范围账户维护等功能。
事后监督系统对部分业务取消监督,主要包括客户信息变更必须本人办理;挂失解付、解挂必须本人办理;未成年人不允许本人办理挂失解付、解挂、销户;丁种账销账与账务调整必须同日完成;定期存款扣划后余款开户;改名后未换单折等业务。
银企对账系统、集中作业系统、事后监督系统、印鉴卡管理系统完成新来ESB的替换以及系统存在问题的优化处理。
3. 项目目标:
完善系统功能、提高营运效率。
4. 项目预算:
(1)银企对账系统改造:人民币75万元
(2)集中作业系统改造:人民币18万元
(3)事后监督系统改造:人民币15万元
合计预算:人民币108万元
三、项目基本要求
服务期限: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磋商活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磋商响应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授权人参加磋商活动,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参加磋商活动;
5.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供应商报名要求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邀请函)内容,并确认符合磋商资格后再进行报名投标,否则如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请于 2019年11月29日至 2019年12月6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天津市和平建设路105号,天津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号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登记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前来报名登记前请将上述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发至邮箱:185*****213@163.com(备份邮箱:gxzb_tj@163.com) , 并在邮件主题中列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将下表填写编制为excel电子版发来邮件。
编辑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万元) | 资质等级 | ||
企业法人 | 主营业务 | ||
所属行业 | 所属地区 | ||
企业性质 | 上级单位(如有) | ||
*企业电话 | 企业传真 | ||
*企业地址 | 企业邮箱 | ||
邮政编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六、公告发布与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6日16时30分;
2、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9日至 2019年12月4日。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 2019年12月6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天津市和平建设路105号,天津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号,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电子版):每份800元,接受的付款方式为:现金或电汇,如需邮寄,邮费由供应商负担,寄送方式为EMS或顺丰快递。
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接受退款要求。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磋商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转账,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转出);
3、磋商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九、磋商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软件园中北楼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法及财务账户信息
(一)采购人
采购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6*****065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建设路105号,天津滨江国际大饭店1105号
联系人:田慕远
电子邮件:185*****213@163.com ;gxzb_tj@163.com
3、采购代理机构财务账户信息
(1)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天津解放北路支行
(2)保证金账户(仅用于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新开路支行
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标签: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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