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与管控清单制定项目
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与管控清单制定项目
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单位拟单一来源采购
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与管控清单制定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与管控清单制定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 总金额615.2366万元(2019年度一期268.25万元,2019年度二期154.6056万元;2020年度192.381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六、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主要需求或功能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1 | 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与管控清单制定 | 技术总指导工作,同时承担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能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专题的制订和编制工作。 | 1 | 项 | 615.2366万元 |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我省依据《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开展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经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区域环评办〔2019〕2号)要求,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技术总指导工作,同时承担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能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专题的制订和编制工作。作为技术组成员,共同编制《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经费预算》,通过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特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具体理由如下: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主要技术支持单位,主持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点(试行)》《“三线一单”图件制图规范(试行)》等多项技术规范。在第一批试点工作中,主持和指导青海省、四川省、重庆市和上海市完成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目前均已通过国家验收,并取得示范性效果。还承担了北京市、新疆自治区等十余个省(市)的“三线一单”编制和指导工作。
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区域环评办〔2019〕2号)要求,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技术总指导及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能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等工作,《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经费预算》,已通过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拟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向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采购本项目。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闫旅增 | 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 中级 |
2 | 刘钊 | 省人社信息中心 | 高级 |
3 | 李庆国 | 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中级 |
十、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
十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韩晓盈 电 话:********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 无 电 话:无
地 址:无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耿峰联系电话:********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邮 编:150056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峰联系电话:****-********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邮 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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