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设备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委托,对其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设备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长春

单位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圣岚山中路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联系 人:郑烁? 刘杰 王超

联系电话:****-******* 153*****292

传 真:****-*******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 号:****************88

三、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设备

2.项目编号:WT-RZLSH-*******

3.采购内容: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设备一宗,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维修、试验检测等;本次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供应商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生产厂家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额外币,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药味物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供应商必须具有日照市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1年7月21日起至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部。

3.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日照市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一套。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25日15:30—16:0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岚山区建设交易中心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7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7月25日16:00在日照市岚山区建设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011年7月21日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

XXX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因参加XXX(单位)XXX(项目编号)投标,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XXX公司(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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