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BGYYJFEQSB-ZB-008)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
1.2项目地址:泸州市酒谷大道四段北侧
1.3项目规模:约11万m2
1.4业主:四川省同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工程: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
1.7具体位置:泸州市酒谷大道四段北侧
2、工程内容:
2.1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2.2负责完成并承担进场前的临时设施搭建等各项工作(要求有足够的劳动力并按业主及招标人要求、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或提前完成)。
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年月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年月日领取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
4.2.2 年月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2@qq.com),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年月日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接收人:邱国栋,联系电话:132*****288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王显进,联系电话:151*****824;现场联系人:李志,联系电话:156*****591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7 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一次性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详见合同条款。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8.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其它:
12.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由招标人提供。
1.5现场施工道路:已修建。
1.6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工料规范及招标补充文件等,我单位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如下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规则 | 主要工作内容 | 双方责任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钢筋加工 | 根据设计蓝图,按核定的钢筋配料表,以实际钢筋制作工程量以吨为单位进行计算。 | 土建施工图(含图纸会审)范围内所有钢筋、预留预埋铁件、止水钢板制作等,包括构造柱插筋、水电洞口加强筋、后浇带加强筋的制作,包括钢筋切头、打磨等。 | 招标人只提供钢材、套筒,其它人工、材料、机具(如套丝机等加工机械)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 t |
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包干价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各类材料设备的检测配合费、自备工具用具费用、接受物资时的下车费、送还材料时的上车费、场内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与合同工作内容相关的进出车辆冲洗费)、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附加税、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民工养老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原材下车费、配合检验实验相关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分类堆码费、标识明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堆码费,钢筋成品或半成品的垂直和水平运输、钢筋棚的搭拆费、岗位培训费等各种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车丝价格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内,不在另行计取,投标人非唯一合作方,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投标人上述承包范围,合同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或承包范围的增减而变化,投标人承诺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别约定:
1.投标人需配备专职材料员,负责材料到场点验(数量、重量),验收无误后方在材料进场单上签字确认,至此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完成材料移交,移交后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加工,如有遗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钢筋加工出材率需达到99%以上(出材量/进场量≥99%),出材率按累计出材率计算,即保证将损耗控制在1%以内,超出部分招标人在工程款中予以钢材原价扣除违约金。
3.投标人承诺采取措施(包含不限于: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等)保证进场钢筋/预算量(广联达模型建模量)≤96%,对于结余率超过4%(不含4%)以外的招标人、投标人双方5:5分成(招标人占50%,投标人占50%)。
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人不予计量,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材料等经济损失。
2、我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材料、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3、我单位同意贵司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单位知道,贵司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5、我单位同意贵司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单位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6、本投标函已考虑了贵司向我单位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7、我单位同意贵司对本工程标段的划分和安排。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委托(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总结算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招投标》日期 至 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2. 本项目一般性文件(除合同及总结算)可加盖项目章,予以确认双方往来函件、文件的有效性,印模(项目章)如下:
3.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6)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7)若为特种作业,应包括特种作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纳税人类型证明(加盖公章)。
1)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 |||
二、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 5、材料管理 6、计划管理 7、安全管理 8、其他人员 |
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单位:人
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BGYYJFEQSB-LW-003)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条款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分包概况
1.1工程名称: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劳务分包工程
1.2工程地点:泸州市酒谷大道四段北侧
1.3工程承包范围:钢筋集中加工劳务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工程施工图、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涉及的关于主体结构钢筋集中加工所有工作内容(主体结构包括各类基础、抗水筏板、墙柱梁板、设备基础、混凝土女儿墙、车道及栏板等主体构件的钢筋除锈、调直;按下料单进行钢筋切割及弯曲,安装钢筋保护帽;提供小型机械器具并使用;加工场内的装卸车及加工场内多次转运。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等因素,在任意时刻决定和改变发包数量和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甲方仅提供材料为:钢筋原材、套筒.
2.承包形式:包工,包辅材,包机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
3.工期
根据甲方工程需要,以甲方实际工程为准。
4.合同单价及内容
4.1合同单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规则 | 主要工作内容 | 双方责任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1 | 钢筋加工 | 根据设计蓝图,按核定的钢筋配料表,以实际钢筋制作工程量以吨为单位进行计算。 | 土建施工图(含图纸会审)范围内所有钢筋、预留预埋铁件、止水钢板制作等,包括构造柱插筋、水电洞口加强筋、后浇带加强筋的制作,包括钢筋切头、打磨等。 | 甲方只提供钢材、套筒,其它人工、材料、机具(如套丝机等加工机械)等均由乙方承担。 | t |
暂定合同额: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合同额:元,大写:),
税金:元,大写:)。
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合同暂估总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元(大写:),此费用单列(且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重复计取),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包干价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各类材料设备的检测配合费、自备工具用具费用、接受物资时的下车费、送还材料时的上车费、场内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与合同工作内容相关的进出车辆冲洗费)、套丝、除锈费、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附加税、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民工养老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原材下车费、配合检验实验相关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分类堆码费、标识明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堆码费,钢筋成品或半成品的垂直和水平运输、钢筋棚的搭拆费、岗位培训费等各种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车丝价格已包含在不含税综合单价内,不在另行计取,乙方非唯一合作方,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乙方上述承包范围,合同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或承包范围的增减而变化,乙方承诺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别约定:
1.乙方需配备专职材料员,负责材料到场点验(数量、重量),验收无误后方在材料进场单上签字确认,至此甲乙双方完成材料移交,移交后的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加工,如有遗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钢筋加工出材率需达到99%以上(出材量/进场量≥99%),出材率按累计出材率计算,即保证将损耗控制在1%以内。
3.乙方承诺采取措施(包含不限于: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等)保证进场钢筋/预算量(广联达模型建模量)≤96%,对于结余率超过4%(不含4%)以外的甲乙双方5:5分成(甲方占50%,乙方占50%)。
4.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钢筋的分类堆码及打包:
加工钢筋分规格、分型号、按一定单位数量类打包堆码,采用区分度较高的相关标识、标牌按料表要求注明相关钢筋信息(轴线部位、规格、型号);
4.2.2错料、主体劳务节余成品、半成品钢筋的二次加工利用:
4.5.4.1错料、主体劳务节余成品、半成品钢筋由主体劳务确认后统一按相关要求,由乙方派人指导主体劳务单位堆码摆放:
4.5.4.1.1箍筋:分型号、规格、大小按钢筋领料标准堆码摆放,并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加工场地;
4.5.4.1.2除箍筋以外的其他钢筋:分型号、规格、大小、长短并运送至加工场乙方指定地点,若主体劳务不按该条执行,造成的相关影响由主体劳务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于可直接利用于本工程其他部位的钢筋,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若乙方以不可利用为由拒绝接受使用或不必要的二次加工相关节余钢筋,一经被甲方发现按100元/根收取违约金(该条违约金金额不设上限),并在进度计算中扣除;
4.2.3因主体劳务原因导致的(包含不限于主体劳务在审核表未提出的料表错误)错料的相关费用由主体劳务承担,除本条约定外其他情形,由乙方免费承担相关费用;
4.2.4钢筋加工场地及加工场地过程搬迁:
4.2.4.1乙方同意并确认,在甲方批准区域按甲方相关要求自行建立钢筋加工制作场地及搭拆钢筋棚并承担相关费用(由甲方提供定型钢筋加工棚及其他主材,乙方自行承担相关人工、辅材及机具费),并同意自愿承担在本工程实施中因工程需要导致的每个钢筋加工场及堆场搬迁一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并自行按甲方相关要求在新址建立场地;
4.2.5同意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仅有的塔吊做为垂直运输设备,若在塔吊忙于主体主体结构施工时,由乙方提交《临时机械申请》待甲方核准后方可按核准内容使用甲方相关其他设备,若乙方超出核准内容及核准时间使用相关设备、机械,甲方有权按甲方执行价的1.2倍收取乙方违约金,相关费用在进度结算中扣除;
4.2.6原材料下车及原材场地间倒运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2.7料表的确认及乙方加工制作依据、主体劳务领料依据、补料依据:
4.2.7.1主体劳务及乙方在签收到甲方提供的钢筋料表2个日历天内须复核完毕并签字确认(主体劳务及乙方认为甲方料表中存在相关问题也须签字,相关问题另行在复核意见中书面提交),并书面提交相关复核意见,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确认是否调整,乙方以甲方分发版(加盖项目章)料表作为加工制作依据、主体提劳务限额领料依据、补充计划及补充计划领料的依据和三方结算的依据,甲方不参与乙方与主体劳务间的发料及领料,乙方每个地块设立不少于1名专职发料员,负责相关发料领料工作(包含不限于点数及确认),过程中由发料领料单位双自行完成并每次签字确认;
4.2.7.2乙方严格根据甲方核定料表(有甲方总工程师及相关主体劳务负责人、乙方料表审核人签字版)加工制作,若料表存在错误,产生的相关费用按4.1条合同清单计取;
4.2.7.3若因主体劳务或乙方在提交料表复核意见时未提出料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在实际实施工程产生的影响及相关处理问题产生的费用按主体劳务承担三分之一,乙方承担三分之一,甲方承担三分之一处理。
4.2.7.4乙方同意甲方以核定版料表(有甲方总工程师及相关主体劳务负责人、乙方料表审核人签字版)为依据与乙方办理结算及与交付乙方原材数量对比考核相关损耗约定,超出部分按甲方购买到场价*1.1倍收取乙方违约金,相关费用在过程结算中扣除;
4.2.8钢筋原材到场后由乙方自行卸货,并指挥各料场下料的规格数量,确保各料场的规格型号、数量的有机组合,乙方确保各料场钢筋满足现场各标段、各主体劳务施工进度的需要,若非甲方原因导致现场出现的原材、半成品、成品的倒运,其全部费用(除塔吊使用外)由乙方承担;
4.2.9乙方需安排专职的材料员参与钢筋原材的验收点数;
4.2.10乙方进场后授权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工作相关事务,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并确认其签字均代表乙方意见;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 元/天。
4.2.11乙方充分了解并确认,本工程存在异形钢筋加工、钢骨柱、钢骨梁等,已充分了解相关部位钢筋的加工难度,并在相关报价中综合考虑;
4.2.12乙方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准守甲方相关现场及文明施工要求制度,保证按甲方观摩工地、文明施标化场地标准实施;
4.2.13乙方承诺确认,为进场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政府要求的各种社会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以上综合报价中,若出现相关意外伤害事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按国家及政府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4.2.14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进行钢筋原材、各种连接接头(搭接、焊接、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螺纹套筒连接)的取样、试件制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4.2.15乙方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材料、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4.2.16设计变更部分:
4.2.16.1在收到设计变更后,若按设计变更前料表前加工完成,按正常计价方式结算;
4.2.16.2在收到设计变更后,若未按设计变更前料表加工,则仅按变更后料表实际完成数量计算;若加工成半成品则通知甲方收方,待甲方确认后按第四条第2.2款相关约定处理;
4.2.16.3对于涉及变更部分的料表,由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新料表替换原料表,原料表自动作废,乙方主动向甲方归还变更前料表。
4.2.17乙方具体施工情况均以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指定为准。
5结算及付款方式
5.1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5.2工程量计算依据:根据甲方核定并签字确认的钢筋料表结算
5.3付款约定
5.4按节点支付:
5.4.1经甲方业主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当月20日前上报所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当月20日办理结算,次次月5日支付已完工程量70%。
5.4.2待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至审核后已完工程量的80%。
5.4.3乙方承包的所有项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总结算。总结算办理完成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5.4.4在每个春节及开学节点提高付款比例,付至已完产值的80%,春节后第一次、第二次付款将春节前提高付款比例部分扣回。
5.5支付方式:
5.5.1甲方使用现金、票据(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等一系列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或银行转账或民工工资专户方式进行付款,具体使用何种票据,由甲方直接指定,乙方无异议。若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方式进行付款,支付产生成本通过调差费予以结算,乙方将相关调差依据提交甲方,调差结算在次月20日办理,100%支付,乙方必须在次月内(且不允许跨年)办理调差费用结算,超期及跨年的不予办理结算,此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5.2甲方使用票据付款时,每次开具的票据金额不得小于100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同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所结算的应付金额不得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5.5.3甲方在与乙方办理总结算时,当欠付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时,乙方同意甲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5.5.4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材料款时,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围堵甲方工地大门,否则甲方可对乙方收取人民币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表示同意。
5.6民工工资及民工专户事宜
5.6.1乙方入场后必须在30天内到甲方开户农民工工资账户的指定银行办理完成农民工工资卡事宜,工资发放通过乙方账户直接转账支付。在未达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前,由乙方主动自费支付,相应民工工资。乙方每月按支付比例制作工资发放表,并及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到甲方备案,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工程现场、政府部门或交通道路,妨碍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正常交通,或做出影响建设单位和甲方声誉的行为时,甲方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先行垫付,乙方承诺用乙方的其他资产抵扣给甲方,保证甲方资产不受任何损失。每发生一例此类事件,甲方视情节轻重每次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三万元、五万元、十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企业黑名单。
5.6.2 乙方必须到甲方开户农民工工资账户的指定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卡,若甲方本工程民工专户资金宽裕,甲方项目部可报请公司同意后,每月按节点付款比支付乙方部分款项,乙方遵照执行不得异议。
5.6.3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5.7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9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原则上甲方不接受以快递的形式收取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人员可予以拒收,因快递原因造成发票遗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等额的发票,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备注栏需将下述下划线内容完整填写: 项目名称: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 服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 |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经办人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6双方职责
6.1甲方责任
6.1.1钢筋、套筒(含钢筋套丝机)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若材料超用遗失被盗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提供的每个套丝机滚丝轮必须完成3000个套筒以上的套丝加工量(四级钢除外),否则造成的滚丝轮损耗由乙方负责,以上因乙方导致的损失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无论乙方是否签字均有效。
6.1.2甲方保证交付乙方使用的钢筋加工场地,达到钢筋加工使用条件,水电接通。
6.1.3甲方应在合同范围内,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
6.1.4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施工进度,并提前提交钢筋下料单与乙方。
6.1.5乙方所需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并提供塔吊卸车,乙方人工配合。
6.1.6钢筋、套筒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若材料超用遗失被盗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以上因乙方导致的损失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无论乙方是否签字均有效。
6.1.7甲方保证交付乙方使用的钢筋加工场地,达到钢筋加工使用条件,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接线由乙方完成。
6.1.8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施工进度,并提前提交钢筋下料单给乙方,乙方负责审核及优化。
6.1.9乙方所需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并提供吊车卸车,乙方安排人工卸车。
6.1.10除甲方提供涉及到的材料和机械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全部由乙方提供。
6.2乙方责任
6.2.1本工程乙方工作内容完工后,甲方多供的原材料,乙方应按以下规定退回:“甲供材料-(半成品钢筋用量/钢筋出材率)”。如乙方无法退回多供原材料,按以下方式赔偿甲方,“[甲供材料-(半成品钢筋用量/钢筋出材率)]*甲方购买价格*(1+2%采保费)”。
6.2.2甲方供应的钢筋由乙方验证计量后,办理签收手续。甲方负责把所需加工钢筋运至加工场地,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卸车。甲方会同监理、业主一起对钢筋进行取样,待检测合格,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进行加工。甲方、监理、业主可随时到乙方加工车间检查,以确保钢筋的材质的可靠,甲方保留在成品钢筋运到现场后随机取样送检的权利,一旦发现乙方有更换甲方钢筋,以次充好,甲方立刻终止本合同,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在甲方核定后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时扣除,并承担违约金500000元。
6.2.3甲方按设计施工图开出钢筋下料单,乙方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甲方下料人员核对下料单,当下料单核对无误后,甲方把此下料单提前3天交给乙方(专职负责人),乙方有责任提出料表优化方案,并不得以料表为借口提高钢筋损耗率,乙方收到材料下料单后按下料单加工钢筋,甲方按下料单进行钢筋加工后的验收(验收需材料员、质检、工长及土建劳务分包材料员参与验收并签字认可)。若发现乙方所加工的钢筋不符合规格要求,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赔偿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6.2.4对于因变更造成的钢筋半成品返工,乙方有责任提出最优方案对半成品钢筋进行再利用。
6.2.5我部提供套丝机,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若中途设备及配件损坏或丢失,需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2.6对于需调直的一级、二级钢筋,由乙方负责调直,我部不保证所提供钢筋全部为直条。
6.2.7乙方需做好钢筋加工场内安全文明施工,负责钢筋加工棚的搭设,标示标语规范挂设等,现场钢筋(含原材和成品、半成品)及加工设备的覆盖由乙方负责,且做到每日工完场清。
6.2.8乙方在加工车间,对已经加工成型的钢筋成品或半成品料,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轻抬,以避免摔地产生变形,合格的成品应按编号拴上料牌,料牌上必须标明钢筋规格、形状、尺寸、使用部位、数量,料牌书写字迹清晰,防淋防磨。清点检查每一编号钢筋准确无误后,应将其整齐的码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垫好垫木,防止污染、生锈,一经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除污、除锈处理,直至监理、业主认可为止,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2.9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准备加工好的钢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派专人和运输车辆到钢筋加工厂场地进行货物装运,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货物的上车,且派专职人员对加工好的钢筋进行押送,防止钢筋因运输或吊装过程中发生型号、批次混淆。
6.2.10钢筋加工所产生废旧料,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并应将废旧料堆放整齐,等待甲方择期处理,处理期间乙方人员应配合甲方进行钢筋废旧料的处理。
6.2.11双方指定收发货人:甲方收发货人:,乙方收发货人:。
6.2.12乙方钢筋加工人员,甲方提供住宿房间,其余生活设施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6.2.13双方约定,双方必须设立收发文邮箱,若乙方拒收甲方的函、通知、罚款单等文件,甲方经理签字确认后,直接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甲方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即视为送达。
6.2.14乙方员工及工人入场前须提供体检报告,患有疾病或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禁止入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为职业病提高防范措施,若因乙方工人因各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作业恶劣等)产生的职业病由乙方全部承担。
6.2.15乙方施工人员有带头闹事行为,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2000元。
6.2.16乙方所在范围内,若出现打架斗殴的情况出现,则乙方须承担5万元/次至10万元/次的违约金(视情节严重而定),并承担所有责任。
6.2.17劳务实名制管理
6.2.17.1劳务人员用工管理实名制。劳务进场时,分包需及时提供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组织班组人员在我项目部综合办处采集照片,办理门禁卡。劳务人员进出生活区必须使用门禁卡,否则,甲方有权做出相应惩罚。
6.2.17.2劳务人员住宿管理。劳务人员进场后,分包相应的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向我项目部综合办相应管理人员提供真实的劳务人数,由综合办管理人员安排进驻生活区,分配宿舍床位。
6.2.17.3以班组为单位按月编制考勤表、花名册、工资发放表、人员变更周报表,以上纸质资料要求签字完整,工人按手印,分包盖章后按时交于我项目部综合办。
6.2.17.4工人退场时签订退场承诺书,办理退场手续。
6.2.18门禁系统管理
6.2.18.1劳务工人由单位劳动管理员带领工人,凭帽号到项目办公室进行姓名、照片、单位名称、工种等信息的采集、取卡。门禁卡办理费用为20元/张(包括10元押金与10元工本费)。
6.2.18.2门禁卡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管理、制作、发放。每张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或多人共用,值班保安负责门禁系统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全体劳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甲指分包单位入场前,须到安全部进行三级教育。安全部负责分发三级教育卡片与工人帽号。
6.2.18.3劳务单位退场时,需及时到信息采集室办理退卡手续,注销身份信息。退场时,针对不退卡、不注销身份信息者,项目部将不予退还门禁卡押金,并对所属单位收取200元/人/次违约金。
7工程质量与检验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钢筋下料单制作加工,并保证成品钢筋和原材料的品牌一致,制作尺寸、大小、弯钩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7.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按照双方约定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要求。甲方在进场验收时,也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尺寸的要求进行验收,且满足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7.2.1钢筋切断配料时,应以钢筋配料单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确保下料长度的准确;
7.2.2钢筋的加工,Ⅰ级钢筋末端作180°弯钩的,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Ⅱ级Ⅲ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7.2.3钢筋加工端头应弯成135°弯钩,弯钩平整不扭挠,其平直段相互平行长短一致,平直段长度不少于10d且不小于75mm。圆箍筋构造弯钩长10d角度135°。箍筋加工完毕按部位、规格分类码放,并挂号标识;
7.2.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箍筋内净尺寸3mm,箍筋弯钩平直及长度误差3mm。钢筋弯钩角度偏差10mm;弯钩尺寸偏差3mm;直径尺寸偏差0.3mm。
7.2.5对于乙方加工钢筋造成浪费的行为,甲方有权就浪费的钢筋材料要求乙方赔偿。
7.3乙方应使用专业的技术工人,使用专业的机械设备进行本项工作。乙方应该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特别是钢筋直径的检查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进行且签字认可,直径不符合规范的不允许进场。
7.4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来配合现场不同施工区域不同施工队的钢筋清料,乙方须采取合理的加工顺序和清晰牢固的标识方法来保证不因钢筋加工顺序、清料、二次搬运使现场钢筋安装降效。
7.5乙方需保证其现场代表每月不少于22日驻于钢筋加工厂组织生产。
7.6现场钢筋原材料进场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取样验收,对不不合格钢筋批次在甲方旁站下退场,如因乙方加工工艺造成甲供材料及半成品钢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7乙方必须严格按甲、乙双方确定的钢筋下料单制作加工,并保证成品钢筋和原材料的品牌一致,制作尺寸、大小、弯钩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7.8乙方在加工过程中,按照双方约定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要求。甲方在进场验收时,也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尺寸的要求进行验收,且满足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钢筋切断配料时,应以钢筋配料单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确保下料长度的准确;
2)钢筋的加工,Ⅰ级钢筋末端作180°弯钩的,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Ⅱ级Ⅲ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3)钢筋加工端头应弯成135°弯钩,弯钩平整不扭挠,其平直段相互平行长短一致,平直段长度不少于10d且不小于75mm。圆箍筋构造弯钩长10d角度135°。箍筋加工完毕按部位、规格分类码放,并挂号标识;
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箍筋内净尺寸3mm,箍筋弯钩平直及长度误差3mm。钢筋弯钩角度偏差10mm;弯钩尺寸偏差3mm;直径尺寸偏差0.3mm。
5)对于乙方加工钢筋造成浪费的行为,甲方有权就浪费的钢筋材料要求乙方赔偿。
7.9乙方应使用专业的技术工人,使用专业的机械设备进行本项工作。乙方应该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对加工后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特别是钢筋直径的检查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进行且签字认可。
7.10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来配合现场不同施工区域不同施工队的钢筋清料,乙方须采取合理的加工顺序和清晰牢固的标识方法来保证不因钢筋加工顺序、清料、二次搬运使现场钢筋安装降效。
7.11现场钢筋原材料进场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取样验收,对不不合格钢筋批次在甲方旁站下退场,如因乙方加工工艺造成甲供材料及半成品钢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8安全
8.1在施工期间,乙方确保按甲方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和成都市标化工地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标识。如因防护设施未到位、不完善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赔偿费用和伤亡指标),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责任。乙方必须购买意外伤害险,其赔付额度达到5万元,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赔付超出5万元的部分,甲方:乙方按照8:2分担;但责任单位明确的由责任单位承担。
8.2若业主、监理公司或政府各部门组织现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曾经有过要求而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并影响了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定,甲方除了按1000 元/次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的扣除外,还要进行未达标的处罚,此违约金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凡因乙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3乙方应为进场施工人员按照中建企业要求,配置齐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在甲方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并且统一工人服装。
8.4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工程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办法》中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并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8.5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其他安全规定详见安全合同。
8.6每收到一次监理或业主通知单,要求对质量、安全进行整改的应进行处罚。
8.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必须100%合格、做到文明施工。
8.8杜绝死亡事故。
8.9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恶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8.10杜绝重特大形事案件发生。
8.11避免重伤事故发生,年工伤频率控制下3‰以下,力争为零。
9材料管理
9.1乙方必须书面明确专职材料人员,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材料业务联系,与甲方共同验收进场材料并及时退还材料(指甲方提供的材料等),必须由乙方指派的专职材料员与甲方办理书面确认。
9.2材料计划:乙方必须提前3~5天报送材料需用计划,主材计划必须提前10天报送,特殊材料应提前20天以上报送甲方,并在材料(指乙方提供材料部分)进场后将相关资料(如进场验货记录、检测试验报告等)送交甲方物资部存档,乙方不按要求或不及时提交相关物资计划单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300元/次的违约金。
9.3材料进场:甲供材料进场时,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交付乙方,乙方签收后负责材料的卸货、使用和保管,乙方不按要求、不及时或拒绝确认相关物资计划单及收货(送货)单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300元/次的违约金。
9.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材料用工。具体内容包括:材料上车、卸车、吊装、搬运、堆码、维修、保养及归还等,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借故拖延、要挟甲方增加费用等,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视情况处违约金。
9.5材料的使用管理:
9.5.1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格按照材料需用计划领用材料,杜绝各种形式的浪费,甲方按照材料消耗定额或材料损耗率将材料承包给乙方,具体损耗数据如下:
钢筋:以甲方现场审核的放样加1.0%的损耗为准;
9.5.2甲方按照超耗将处违约金的原则,对乙方超耗的材料,除按原采购价赔偿外,还应追加原值10% 的违约金。
9.5.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任何浪费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违约金金额1000 元/次;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材料原价值的权利。
10机械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10.1乙方提供的中小型设备以及小型工器具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
10.2工人所需的所有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备。包括但不限所列品种,如:服装、手套、电工胶鞋、劳保服、安全带、电焊防护罩、雨衣、电焊眼镜等。其中安全帽必须从甲方现金购买。
11临时设施
甲方提供的生产、生活用临建及水电设施,若由乙方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
12冬雨季及高温施工
12.1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的要求。
12.2完成冬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13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13.1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
13.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成都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如果乙方在成都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如果乙方在成都市规定的施工期间施工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但仍引起了扰民和民扰问题,则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向业主办理工期和费用签证,由业主解决扰民和民扰时间,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1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2000元/次违约金;如果政府部门有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13.4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14绿色施工要求
14.1根据总包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编制专业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工艺,确保专业工程绿色施工。
14.2积极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绿色建筑施工,并认真组织专项绿色施工,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记录。
14.3遵守总承包各项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做好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
14.4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14.5本项目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绿色施工控制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 指标 | 项目名称 | 指标 |
实际用材比定额降低率 | ≤35% | 污水排放达标率 | 100% |
建筑垃圾产生量 | ≤400吨/万㎡ | 噪声排放达标率 | 100% |
建筑垃圾再利用率 | ≥35% | 气体排放达标率 | 00% |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 ≥40% | 扬尘控制达标率 | 100% |
临建材料的重复利用率 | ≥75% | 固体废物处置达标率 | 100% |
节能机械设备配置率 | 95% | 钢材损耗率 | ≤1.7% |
节能照明工具配置率 | 100% | 木材损耗率 | ≤1.4% |
照明不超过最低照度 | ≤15% | 混凝土损耗率 | ≤1% |
临时设施占地利用率 | ≥90% | 500公里内材料比例 | ≥75% |
施工阶段扬尘高度 | ≤1.5m | 装修阶段扬尘高度 | ≤0.5m |
万元产值用水量 | ≤10t | 万元产值耗电量 | ≤100kWh |
节水型产品和计量装置 | 100% |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 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 | ≤0.05mg/m3 |
拆除物回收利用率 | ≥45% | 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利用率 | ≥60% |
14.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加强建筑现场绿色施工的管理,若未按规定严格监管,甲方有权追究全部责任。
15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不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现场停工待料,且乙方需全面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施工需要及进度安排,乙方一旦出现上述违约情形,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违约金10000元/次,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16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 27 号金融中心 A 座 5 楼;乙方:XXX,XXX,XXX。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2、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该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1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
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公司仔细、全面地研究了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合同文件,我公司无条件遵守合同中的所有规定,承诺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接受合同单价和付款条件。
2、我公司明确综合单价,并接受按此单价进行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承包范围调整,我公司同意在结算时按合同单价和实际未完成工程数量的合价从结算总价中扣除。
3、我公司确认合同中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周围地下管网、现场地质条件、现场条件、合同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预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4、工期承诺:
(1)、按业主及甲方要求,确保各栋节点。
(2)、若因我公司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我公司自愿接受20000元/天的违约金
5、我公司无条件接受、执行贵公司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和要求。
6、我公司保证按照贵公司指定时间、地点,组织足够数量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及时进场。
7、我公司承诺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时,保证正常施工进度,且不得有异议。
8、我公司保证承诺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达到成都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否则我公司自愿承担全部经济和行政责任。
9、我公司承诺工程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否则我公司保证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合格,并承担相关损失、工期责任。
10、工人工资发放承诺:我公司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可能出现的滞后,我公司承诺自行筹集资金,保证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若我公司工人因未按时领到足额工资到贵公司项目部或贵公司或业主公司寻衅滋事、讨要工资等,上述情况每发生一次,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缴纳人民币20000元/次的违约金;若上述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缴纳人民币30000元/次的违约金。若上述情况扰乱贵公司正常施工生产或致使施工生产停止,则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缴纳人民币30000元/次的违约金。
11、我公司承诺贵公司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区域,增加或减少我公司的承包工程范围,我公司无异议。
12、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分包方(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人:
日 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已经签订的《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劳务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2.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3.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伤和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中毒、机械等),遏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住建部网站“事故快报”栏通报事故:0起。
(3)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甲方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域停标。
(4)不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不出现职业健康损誉事件;杜绝辐射事故。
(5)完成甲方安全创优目标。
二、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合同约定管理
(1)甲方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界定、事故责任追究、分包安全业绩指标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2)甲方应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宣贯和交底。
(3)对于乙方拒不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合同安全义务、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乙方列为公司“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并限制其投标活动;监管期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将该乙方纳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黑名单”中,禁止其投标活动。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1)甲方按照安全法规和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甲方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安全费用清单月度考核支付,如发现乙方克扣安全费用、安全防护滞后、降低安全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关费用用以采取补救措施。
(2)甲方负责查阅乙方安全费用台账和票据,核实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真实性,做到安全费用具有可追溯性。
3.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甲方应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警示的过程教育。
(3)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乙方了解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控措施,并督促乙方予以实施。
4.劳动防护用品
(1)甲方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局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并保证产品合格。
(2)“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禁止乙方自主采购,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主导采购。
5.安全验收
(1)甲方应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甲方组织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监督
(1)甲方应按要求组织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甲方有权对现场严重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制止,包括使用停工、违约金、限制投标、终止合同等方式。
7.事故应急
(1)甲方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就事故经济损失进行分割。
三、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分包单位准入要求
(1)资质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与其所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
2)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2)乙方专职安全员配备要求
1)劳务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人在50人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
2)专业分包专职安全员配备:合同额5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5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乙方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监部签到或打卡。
4)乙方应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人员缺岗期间按每人350元/天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劳务用工管理
(1)乙方具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资格,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甲方留底;如乙方不与所雇佣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有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且均需体检合格。特别是所有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大龄作业人员(55≤男士≤60,50≤女士≤55),无当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甲方不予备案,禁止入场。擅自入场的,除了给予重罚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有效组织所有班组开展工人班前安全教育会,督促工人签订甲方制定的《安全承诺书》并执行。
3.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乙方应对所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并在教育卡上盖鲜章,对教育的真实性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并保证按交底要求开展生产活动。
4.劳动防护用品
(1)生产过程中,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5.安全验收
(1)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关联的安全物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对不合格事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2)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对缺陷项按甲方指令进行整改到位。
6.安全隐患治理
(1)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
(2)乙方严禁擅自拆除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经甲方安监或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同意,并采取补救措施。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正确管理要求,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遵守,对于甲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保证所施工区域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的,不能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甲方可以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7.事故应急
(1)发生事故时,乙方事故现场管理人员须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3)事故应急结束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与甲方进行事故经济损失分割(包含财产损失、工伤赔偿等)。
(4)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8.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乙方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5、乙方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甲方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7、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事故处理
(1)业主(甲指分包)分包单位: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后果;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组织各方按侵权责任大小协商处理。
(2)自有分包单位:甲方自有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善后处理按主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 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确保甲方所要求达到的奖项,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无因工程质量受到政府通报、业主重大投诉和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乙方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乙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乙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取样送检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乙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乙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名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名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甲方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甲方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1)乙方进场前,需向项目质量部上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文件,详细描述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小组及成员质量责任。将质检员名单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报项目质量部。
(2)乙方需按照详建二通[2014]446号文件要求配备:2万m2 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2名专职质量检查员;2万m2~5万m2 的项目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3人;5万m2~10万m2的项目应设置4人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10万m2 以上的项目,每增加5万m2,增加1名质量检查员。
(3)机电、幕墙、消防等乙方专职质检员人数配备要求,按照每40个操作人员配备1名专职质检员,不足40个操作人员的按1名配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元/天并累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再次出现上述问题加倍)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元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公司检查)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奖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乙方进场后,未按照约定时间上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职责分工》文件,对分包收取2000元/次违约金。
11、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按时、按批次报验,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元/次(再次出现上述问题加倍)违约金。
12、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经验收发现不合格,责令限期退场,如乙方把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中,返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当批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价款的10%,且不少于5000元违约金。
13、乙方按照样板引路的要求开展项目质量创优工作。入场之后,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建立样板间。乙方不按期完成样板间,样板间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违约金。
14、经总包、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或隐蔽处理的,乙方须承担返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违约金。
15、乙方工序未经自检,直接上报总包、监理验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16、乙方拒绝签署、执行总包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
17、乙方不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包局总部、公司总部等重要检查活动,或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18、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现场的材料、设备、设施、半成品,成品造成损失或破坏,除照实物价格赔偿外,按照双倍价格赔偿受损,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违约金。
19、分部、分项工程第一次验收不通过,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不通过,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元违约金。
20、满足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同时遵守中建二局质量体系文件的其他规定,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无因工程质量受到政府通报、业主重大投诉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未完成目标按照《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奖励(处罚)标准执行。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所有赔偿责任及整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收到业主或监理的一次书面投诉,或者过程考核中发现一次质量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低于10000元违约金。
22、因乙方原因,工程竣工验收未能一次通过,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不低于10000元违约金。
23、工程交工以后,乙方必须把后续维修任务的责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箱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总包。因乙方责任产生的维修问题,甲方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任何一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维修不及时或者拒绝维修的,甲方其他队伍维修,发生费用双倍从分包保修金中扣除。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治安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承包协议。
1、劳务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外部劳务队伍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本承包协议的条款。
2、劳务承包人必须呈报队伍人员花名册,做到三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许可证)齐全。
3、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单位内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和卖淫嫖娼,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闲杂人员和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次的违约金。
5、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留宿、窝藏、包庇,使用违法犯罪嫌疑人,如有违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不准私拉、接电线和违章用电。易燃易爆部位附近一律严禁烟火,如有违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劳务承包人作业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质设备,零部件或其他企业财产,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施工现场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如有违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00元/次的违约金。
9、劳务承包人应成立治保组织和民调组织,协助处理本队伍的治安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若有违反承包协议的有关条款,劳务承包人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违约金由项目保卫负责人出单据,财务部在劳务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劳务分包商接触协议,赔偿损失等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保证书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遵守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地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一、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组制定的环保方案以及甲方制定颁发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确保甲方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程序和规定的执行。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在环保方面的培训教要育,增强环保意识,对对于在环保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予以辞退或更换。
四、如分包方在施工中违返有关环保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工整改、返修或返工。
五、因分包方违返环保规定而被当地有关管理部门违约金,以及因停工、返修、返工等所造成的甲方双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中建二局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钢筋制作集中加工工程的后勤及生活区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成都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生活区由甲方负责管理,并负责提供住房和上下床,上下床实行领用制,乙方领出后应负责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人员退场或富余时要及时如数归还甲方,归还不够或损坏,按原值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
2、乙方负责生活区宿舍内清洁卫生,甲方定期进行检查,如检查不合格,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0元每间宿舍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设一名专职后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积极主动协助甲方后勤管理员做好生活区的整体后勤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后勤管理员的管理。凡未设专职后勤管理员的单位,按每月2000元扣其管理费。
4、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责任区的宿舍及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灭蚊蝇工作。
5、生活区内乙方不得私自搭设小食堂,也不得在宿舍内另起灶做饭,一经发现乙方需在三日内拆除,并需向甲方缴纳2000元/次的违约金。
6、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宿舍内的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毛巾挂放成线,床下鞋摆放成线,安全帽摆放成线。
7、乙方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爱护生活区内各项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8、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后勤、现场、宿舍、生活区、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9、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出入大门时工人应出示项目的有效证件,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
10、生活区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部门批准。
11、乙方任何人的家属不得到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居住,发现一个违约金2000元,并限期离开生活区或施工现场。
12、生活区内的用电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全部采用36V低压照明供电。
13、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将大型工具及施工材料带入宿舍存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
1、现场签证的程序为:由乙方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出具意见后报项目生产经理审查。对于能量化(即能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不允许办理签证,对于须现场收方的,须经项目工程部、合约部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现场及时确定。然后经项目商务经理(或合约部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确定后生效。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签证汇总表》须在时间
5、主管工长签证权利 每份签证的签工数量,单份金额不大于元
6、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碧桂园悦江府及地下车库(生态城二期A组团57#~60#楼及相应地下车库)项目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碧桂园悦江府项目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清单 (单位:万元) | |||||||
主要类别 | 项目 | 明细内容 | 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 |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四口”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人工费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人工费 | |||||||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人工费 | ||||||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等架体安全防护所需人工费 | ||||||
4.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所需人工费 | ||||||
5.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人工费 | ||||||
6.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所需人工费 | ||||||
7.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全防护所需所有辅材材料费 | ||||||
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救援所发生的人工费 | |||||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及人工费 |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
2.标准化建设支出 | 实施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图集等发生的人工费 | ||||||
四、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1.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工人三级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等 | |||||
参与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人工费 | |||||||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管理人员及工人的过程安全培训所需教材费及授课费等 | ||||||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等购置费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费用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
3.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
4.安全管理体系 | 劳务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配备费用: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费(持证率100%) | |||||||
5.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合计 |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告知函
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我司任何员工均无权以我司、各内设部门、所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签订、变更或解除各类合同或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二、能够成立要约或承诺的单方意思表示;
三、办理竣工(或退场)总结算;
四、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融资行为;
五、以现金或者指定非我司设立的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六、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七、以对方非现金资产抵偿我司收取货币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房抵债、债转股等)。
八、放弃或限制我司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以上事项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名义作出,并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其它事项必须加盖已依法授权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以上事项加盖其它印章或仅员工签字的,对我司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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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告知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告知函》内容执行。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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