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机关2020年度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机关2020年度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机关2020年度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房屋租赁,租赁期间1年。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7.0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东丽湖、华明、金钟等东北部区域发展迅速,企业设立、项目投资的热度会逐年上升,但距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较远,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高,近年来已接到不少企业向区政府建议在东北部区域新建行政审批分中心或办事点,经区政府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北部分中心。北部分中心拟选址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东南侧天安智慧港。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北部分中心选址房屋租赁进行采购,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地理位置方面房屋位于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地理位置优越,可有效辐射东丽湖、华明、金钟等东北部区域,且交通便利。使用面积方面北部分中心审批一楼大厅须设置28个左右服务审批窗口、无人审批超市,涵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窗口等,故审批大厅面积须不少于590㎡。为满足日常办公需求,行政办公区域须设置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通信机房、男女更衣室、男女休息室、水房、男女卫生间,总面积不少于600㎡建设北部分中心需要房屋建筑面积至少1200平方米才能满足项目需求,天安智慧港4号楼104室(596.78㎡)、201室(234.19㎡)、202室(401.93㎡),共计1232.9㎡,是这一地区符合该项目建设优势最为突出的房屋资源。后勤保障方面该办公区域房屋结构与设计符合中心办公要求。日常办公人员共计12人,鉴于分中心选址距市、区居住集中地较远,须提供接泊班车和员工食堂服务。天安智慧港项目目前有成型的班车运营路线和食堂可供直接使用,提供了后勤保障,减少了新建设施的财政支出。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租赁天津天安泛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东南侧天安智慧港4号楼104室、201室、202室做为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综合用房。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天安泛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东南侧天安智慧港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天安泛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东南侧天安智慧港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近年来,东丽湖、华明、金钟等东北部区域发展迅速,企业设立、项目投资的热度会逐年上升,但距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较远,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高,群众办理极为不便,北部分中心拟选址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东南侧天安智慧港一层、二层为办公地点。该地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使用面积、配套用房均满足使用要求,而且还有成型的班车运营路线和食堂可供直接使用,提供了后勤保障,减少了新建设施的财政支出。综上所述,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天津天安泛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天安智慧港4号楼一层、二层做为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综合用房。陈文利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关于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北部分中心拟选址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东南侧天安智慧港4号楼104室、201室、202室租赁项目具体情况,经多方论证(首先从地理位置方面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其次从使用面积方面,能够满足办公需求,且不浪费使用面积,再者就是从资源上考虑,天安智慧港项目有成型的班车运营路线和食堂可供直接使用,提供了后勤保障,减少了新建设施的财政支出。)此方案可行,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世斌天津市天大北洋化工设备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9年12月03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12月09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2)联系人:杨光
3)联系电话:138*****05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9号
2)联系人:吴爽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新文档 2019-12-02 08.46.37_********084807.pdf

2019年12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租赁 行政审批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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