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宝山实验学校操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实验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招-*******) 3、预算编号:13-19-034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总投资415万元,其中建安费34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344.4803万元。操场改造及配套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内所列项目均属施工承包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及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友谊支路20号 6、交付日期:工期:6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支持节能环保、福利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等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0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0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02 16:00:00至2019-12-0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1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16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6)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ZBQD、GBQ5文件各一份,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本;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按磋商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2、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