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材幕墙及组合窗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建筑石材幕墙及组合窗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建筑石材幕墙及组合窗专业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建筑石材幕墙及组合窗专业分包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承包商参加投标。
2、招标编号:****-********1397。
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591号地块,南邻斜土路,北临清真路,东临小木桥路,西临枫林路。为群体建筑。主要有肝肿瘤及心血管病综合楼、科技楼一、科技楼二、、儿科门诊及连廊。
其中: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作为施工总承包的单体工程为肝肿瘤及心血管病综合楼;由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的单体工程为肝肿瘤及心血管病综合楼科技楼一、科技楼二、儿科门诊及连廊。
(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量:招标图纸资料范围内的肝肿瘤及心血管病综合楼的石材幕墙、外立面组合窗、雨蓬;科技楼一的石材幕墙及组合窗;科技楼二的石材幕墙、玻璃采光顶;儿科的石材幕墙、雨蓬;连廊处的栏板;以及零星感应门、弹簧门等。同时包括施工过程中对此部分图纸需要进行的深化设计或节点详图。主要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附属图纸资料。
(3)工程规模:建筑外石材幕墙立及组合窗面积约27250平方米。
(4)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为止,开工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详见各单体总进度计划。
投标人应根据总包单位总计划进度并结合自身优势自行测算投标工期,分别合理排出每栋楼的幕墙及组合窗的相关工作施工进度工期,本专业工程出±0000后即正式开工,本专业的各种预埋件施工必须按总包结构施工进度配合同步设置预埋。
投标人必须在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下自报工程施工总工期(包括中标后多少天内可完成深化设计图纸报审、多少天内可投入生产、进场作业等),并排出每栋单体的合理工期。总工期及单体工期需满足项目业主工程进度和总包单位的总承包工期要求。
如实际达不到工期要求,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合同价值的5%。投标人对此需作出承诺。
中标单位实际开工日期以每栋楼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开工之日为准,竣工日期以有关核验签证之日为准。工程施工实际总工期按上述原则确认。
中标单位的自报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质量要求:
本建设项目工程整体质量目标为:一次验收合格。并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达到市优质结构、白玉兰奖的评定标准,并和地下部分标段承包人联合申报争创鲁班奖。
若因本分包单位原因造成本工程达不到以上质量要求,分包单位需赔偿建设单位对总承包人的罚款和损失。投标人应自报质量处罚承诺,若达不到质量要求,按工程结算造价的3%扣罚(投标人需对此明确承诺)。
(6)投标人资质等级:(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 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 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6)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7) 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8)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确定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必须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确认报名结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从2011年7月22日~2011年7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国内邮购另加邮资人民币6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网”(www.shbid.com)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7、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8月11日10: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处,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分钟前到达投标地点办理投标登记等相关手续。

8、定于2011年8月11日10:00 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公开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如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疑问和质疑,并在开标当天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与了投标,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开标以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11、以上招标、投标、开标程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承包能力的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投标。

12、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活动有任何疑虑、担忧、疑问、建议、期待、批评或质疑,欢迎您来电来函与我们探讨,我们真诚地欢迎一切垂询,专注地倾听您的声音,并将给予认真地答复。

总承包单位/发包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 系 人: 周明媚、孙瑞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sunsalmon@139.com
邮政编码: 2000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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