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2020年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供电局2020年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租赁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0-196032NM0534
二、招标条件
包头供电局2020年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租赁招标项目(二次)已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局2020年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租赁招标项目(二次 );
2.招标范围:包头供电局35座以上通勤客车租赁(详见技术规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2020年财务年度预算;
5.服务地点:包头市境内;
6.服务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7.项目预算投资金额:991920.00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业务或客车运营相关服务内容;2、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4.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6.投标人近年(2016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发布的《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
4.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2日至2019年12月09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系统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工商联大厦1202室(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和万青路交叉口)。
4、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业务或客车运营相关服务内容);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或“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栏截图(详见附件四);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详见附件四);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证明;
(7)投标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5、报名方式。
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重要提醒: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成功,请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19年12月02日~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
九、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投标电脑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远程开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15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注:投标人也可携带原投标电脑提前45分钟抵达开标会场,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商务技术标、经济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十、招标费用:
(1)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按內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取费规定。
(2)每标段中标单位需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
1、本项目中标人须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交易场所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500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 1‰收取,(该项费用已含在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2、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951
发票:
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塔拉(185*****936)
开票咨询:****-*******
中标单位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zhjbtbsc@163.com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最高限价/每标段 | 电子投标服务费 |
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 | 500元/标段 |
1000万以上至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 800元/标段 |
1亿元以上 | 1000元/标段 |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王彤、赵洪達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工商联大厦1202室(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和万青路交叉口)
联系人:苏建霞
邮箱:zhjbtbsc@163.com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伊军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物资管理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侯静
包头供电局物资管理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存在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换保证金的行为。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王彤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洪達
联系电话:0472-*******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1.对本单位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2.对本单位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联系电话:****-*******
标书费账户 :
账户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开户行行号:********0029
账 号:5012 0188 0000 51554
附件一 包头供电局2020年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租赁招标项目(二次)-采购一览表
类别 | 标段号 | 服务类别 | 内容 | 数量 | 单项控制价(元) | 标段控制价(元) | 所属单位 |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
服务类 | 一标段 | 包头供电局2020年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租赁 | 石拐供电分局通勤车 | 1台 | 216,720.00 | 991920.00元 | 包头供电局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业务或客车运营相关服务内容)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变电管理二处通勤车 | 1台 | 216,000.00 | ||||||
东河供电分局通勤车 | 1台 | 154,800.00 | ||||||
白云供电分局通勤车 | 1台 | 249,600.00 | ||||||
车辆管理中心通勤车 | 1台 | 154,800.00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授权日期:年 月 日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附件三:
投标报名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并同意招标要求及招标费用收取情况,且我公司符合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
2、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报名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3、如我方所提供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存在伪造、隐瞒、欺诈的情况,我方愿意承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我方的一切处罚。
4、(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四:
信用中国
裁判文书网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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