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监管场所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平潭监管场所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乙方:福州静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XH[GK]*******-1的平潭监管场所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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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3 | 3-1 | A020999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电视机 | 63 | 台 | 国内 | 1750 | 110250 | 飞利浦 | 43PFF | 节能,环保 | ||||
3 | 3-2 | A020999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1 | 台 | 国内 | 3350 | 3350 | 飞利浦 | 65PUF | 节能,环保 | ||||
3 | 3-3 | A020999 |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电视机 | 5 | 台 | 国内 | 2550 | 12750 | 飞利浦 | 50PUF | 节能,环保 | ||||
3 | 3-4 | A******** | 其他电气机械设备 | 热水热泵系统 | 2 | 套 | 国内 | 48800 | 97600 | 天舒 | KFXRS-22Ⅱ/1-a | 节能,环保 | ||||
3 | 3-5 | A******** | 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24 | 台 | 国内 | 1900 | 45600 | 万和电气 | E40-G30-20 | 节能,环保 | ||||
3 | 3-6 | A******** | 饮水器 | 智能控温开水设备 | 4 | 套 | 国内 | 15800 | 63200 | 英尼康 | UK-C | 节能,环保 | ||||
3 | 3-7 | A********01 | 洗衣机 | 洗衣机 | 16 | 台 | 国内 | 1400 | 22400 | 容声 | XQB80-L152A | 节能,环保 | ||||
3 | 3-8 | A********03 | 空调机 | 空调机 | 20 | 台 | 国内 | 3100 | 62000 | 格力 | KF-35GW/(35370)Aa-2 | 节能,环保 | ||||
3 | 3-9 | A********01 | 电冰箱 | 小冰柜 | 9 | 台 | 国内 | 600 | 5400 | 容声 | BD/BC-100MG/A | 节能,环保 | ||||
3 | 3-10 | A020699 | 其他电气设备 | 烘干机 | 1 | 台 | 国内 | 1780 | 1780 | 依立干 | MAX-008 | 节能,环保 | ||||
3 | 3-11 | A******** | 饮水器 | 开水器 | 2 | 个 | 国内 | 1599 | 3198 | 吉之美 | GM-GB-60E | 节能,环保 | ||||
3 | 3-12 | A******** | 饮水器 | 立式饮水机 | 8 | 个 | 国内 | 799 | 6392 | 吉之美 | GM-K1Q-30CSW | 节能,环保 | ||||
合计: | 43392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4339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流水镇谢厝村西侧监管场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监管场所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详见附件:货物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本项目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本项第(1)款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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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1 |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 | |
2 | 9 | 分三年支付,在质量保证情况下,每年按3%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方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乙方未按要求提供标中标的及服务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计收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执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5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逾期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本项目为平潭监管场所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自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质保期为二年,并提供二年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非人为故障)。保修期后,我方继续承担技术支持和维修备件的优惠供应责任,所更换的元件自安装之日起进行12个月保质。终身提供维修配件。(2)保修期内,我公司负责所有产品的维修,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更换有问题的部件,更新软件。所有售出的产品都在维护范围,不再向用户收取费用。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我方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我方承担,我方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每天8:30至17:30期间,随时提供电话、电子邮件、传真、软件等方面服务。紧急情况下赶到现场不超过2小时。每次故障的第一次上门解决问题率达100%以上。(4)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我公司会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5)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我公司员工上门保修,即由我公司派人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6)对于不能明确是否硬件出现故障时,我公司会尽力配合用户进行检查,在必要时,以在上述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排除问题。(7)电话技术支持:主要是对一般情况的小故障,在问题不算复杂、或者采购方维护人员对某些技术问题存在疑问时使用。通过电、传真、EMAIL的指导方式解决问题。(8)对于那些通过电话指导方式解决的系统问题或故障,根据问题和故障的种类及情况,安排相应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到现场排除故障、解决问题。1)服务响应时间:实行电话即时响应,24小时上门服务。2)解决问题时间;一般性的故障在2个小时内解决,不包括倒数据和恢复数据的时间。(9)我公司定期派人上门进行质量巡检、维护、保养,并征求用户意见,提高改进产品。(10)确保设备质量,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完整、未使用过的全新,保证设备不使用假冒伪劣元件,产品不合格不出厂,保证验收合格率达100%。(11)我公司负责提供操作、维修培训方案及一式二份的培训资料。移交随机的技术资料、配件、随机工具等。我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B.产品使用说明书C.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D.产品到货清单E.产品保修证明(12) 我公司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支持、操作培训、免费现场培训(不限人数的简单操作培训和至少2人3天维护保养人员的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详见《(五)人员培训计划及说明》。(13) 组建专家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全天候的技术支持和现场的问题解决。(14)我方与多家知名一线生产商有长期、和谐的合作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到厂家培训、学习、参观考察同类产品的机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乙方: | 福州静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 住所: | 福州市北环西路392号左海科技大厦A606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建平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7*****696 | 联系方法: | 135*****33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光大银行福州铜盘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765 0188 0000 1494 8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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