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互保综合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渔业互保综合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1GC040126

1.招标条件
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09]56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招标代理人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渔业协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中山西路以北,文化路以西,宁波市塑料四厂2号地块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新建综合用房面积130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6957万元(设计概算控制在4200万元以内)。
总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10日历天(含方案优化);初步(含扩初)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和项目设计总承包[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围护设计、市政、景观园林、智能化、幕墙及其他专项)等所有设计,其中室外供水、供电、供气、有限电视等应做好专业设计配合工作]。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分阶段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8月1日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
投标申请受理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5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2)《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
①“宁波市建筑设计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②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③ 拟派主设计师的技术职称证书(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④ 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能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⑤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63页)
备注:(1)、附件中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上述资料中的《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www.nbctc.com.cn)下载后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前丰街68号
联系人:朱杰俊
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楼
联系人:房科红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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