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厦高速公路路面提升(一期)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泉厦高速公路路面提升(一期)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泉厦高速公路路面提升(一期)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
招标公告
泉厦高速公路路面提升(一期)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泉厦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接厦漳高速公路,北与福泉高速公路相连。线路桩号为K2230+742(洛江泉州收费口)~K2312+637(接近杏林收费口),全长81.895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2010年,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本次路面提升改造范围为泉厦高速公路主线和朴里服务区,主线单幅163.79公里:路基130.689单幅公里,桥梁28.314单幅公里,隧道4.787单幅公里,匝道25.09单幅公里。
1.2主要采购数量:厂拌热再生6cm厚AC-20C混合料3.8万吨,厂拌热再生9cm厚ATB-25碎石混合料1.5万吨,4cm厚SBS改性沥青SMA-13面层混合料5.8万吨,4cm/5cm厚PAC-13沥青混合料0.4万吨,改性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3万m2,改性乳化沥青粘层85万m2;
1.3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分两年度实施,自2019年9月至 2020年8月,总工期为12个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含春运期间)、政治性交通保畅等交通执法部门通知交通管制无法施工带来的风险,停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招标范围
本次范围主要为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沿线路基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提升及项目工程施工中所需提供沥青混合料采购。
本次招标分为A标拌合站和B标拌合站:
其中A标拌合站供料范围为:K2230+742~K2283+451(上下行线)。
B标拌合站供料范围为:K2283+451~K2312+637(上下行线)。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必须是具备沥青混合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其注册资金≥500万元。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可以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能提供拌合站主要设备:①既有4000型及以上沥青混合料拌和楼及再生设备,国内外知名品牌,机龄在5年以内且能保障正常施工运转;②沥青拌和楼设备应满足环保相关要求;③料仓、供电设施、安防设施等建设满足《福建省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指南》文件要求。
(3)投标人提供凝灰岩、辉绿岩或玄武岩石料检测合格文件,上面层必须用辉绿岩或玄武岩。投标人拟选定采用石料的料场后,由招标人、检测单位及建设单位对石料场石料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若检测不合格需更换料场或对料场加工工艺进行改造,直至满足设计要求的材料性能指标,且供应混合料不得影响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同时必须按批次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明确石料的产地、规格、石料材质,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所用的石料。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投标人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1.2资质要求
2.1.2.1在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
2.1.2.1投标人必须是满足相应施工能力和资质的企业(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履约代理人相关资料);
2.1.2.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满足施工需要。
2.1.3业绩要求
无重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经济或民事纠纷。
3.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人应提交一份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转账),须在2019年12月5日上午10:00前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泉厦路面提升改造供料投标”)招标人指定账号如下:户名: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账号:**************** ;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指定地点: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运营部持资质证照的复印件及纳税人资格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8时00分至2019年12月5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11号楼14层项目运营部。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11号楼14层项目运营部
邮 编:361000
联系人:吴彪
电 话:186*****098
招标人: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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