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淤地坝坝系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年淤地坝坝系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2010年淤地坝坝系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2010年淤地坝坝系试点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以呼水保[2009]112号、呼水保[2011]249号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清水河县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涉及黑矾沟、大塔沟、高茂泉窑沟和常家河四条小流域。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宽滩沟、云滚洞、杨石站3座中型淤地坝总控制面积4.40km2,设计洪水频率5%,校核洪水频率2%,淤积年限10年。庄堂沟、井路沟、南沟、沙壕4座中型淤地坝总控制面积6.29km2,设计洪水频率5%,校核洪水频率2%。
计划工期为: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共103日历天。
招标范围:宽滩沟等七座淤地坝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造林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要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馆50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购买者身份证;
⑧区外企业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办理的准入手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附中东巷呼和浩特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水河县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34号清水河县水务局
邮 编:011600
联 系 人:李世泽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馆505房间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马夺魁 冯利平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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