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9】2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州市公安局,由于该项目第一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本项目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兰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二次)

委托服务范围: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零星工程等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主要涉及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栋戒毒人员监管楼、警察业务用房在内的安防子系统集成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控制系统、监区门禁系统、被监管人报告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巡视管理系统、会见管理系统、智能宣教系统、AB门出入管控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网络系统、机房系统、智能交互终端、智能视频分析系统、警务公开系统、自助办理系统、智能运维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心理评估系统、条码管理系统、多功能厅建设二十二项信息化子系统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额:4032.05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3 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本单位全国注册造价师及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6人;项目所有人员提供(2019年08月至10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4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0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4000万元以上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2.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以后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9年12月03日至2019年12月07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全国注册造价师及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到。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公安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873

2019年12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价咨询 信息化建设 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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