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灯招标公告
筒灯招标公告
集中采购中心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DFZS-2019-中建科技馆-04
工程项目名称: 中建科技馆
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20 19 年 11 月 26 日
投标邀请
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就 腐蚀铜板 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承包该采购项目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建科技馆
2、项目内容:科技馆
3、供货周期:2019年11月26日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 元/份,售后不退。
5、发标、现场考察、答疑及开标时间:详见《投标前附表》。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5号一百杉杉大厦19楼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投标前附表》。
8、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前附表》。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 赵工 电话: 150*****885
招标单位: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日期: 20 19 年 11 月 26 日
投标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工程名称 | 中建·光谷之星项目E地块 中国建筑科技馆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 |
2 | 工程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六路 | |
3 | 工程概况 | 合同金额暂估3200万;建筑面积18000㎡; | |
4 | 总承包单位 | 中建三局三公司 |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发包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如果有冲突者,按较高的质量标准执行) | |
6 | 招标货物名称 | 灯具 | |
7 | 招标内容 | 灯具 | |
8 | 供货周期(日历天数) | 供货周期: 15日 | |
9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10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11 | 投标有效期 | 为: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2 | 投标保证金额 | 金额:人民币0 万元整。 支付方式: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 |
13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
14 |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 人民币\ 元整,(现金或支票,此费用不返还) | |
15 | 踏勘现场 | 勘查现场时间:具体通知 | |
联系人:方旭明 | 电话:189*****787 | ||
16 | 投标答疑 | 答疑截至时间:具体通知 | |
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 ||
17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无 |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云筑网上传扫描件(签字盖章版) | |
19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 地点: 时间: 201 年月日时分 | |
20 | 开标 | 开始时间: 201 年月日时分 地点:云筑网www.yzw.cn | |
21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标法(见《评标办法》) | |
22 | 履约担保金额 | 无 | |
23 | 图纸押金 | 无 | |
24 | 开标时应出示 | 无 | |
25 | 特别提示 | 无 |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1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到位,招标人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1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
3.1除“投标资料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3.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货物、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4.3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6.1 答疑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及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考察。
6.2 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3 答疑记录包括投标人于答疑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及其答复,答疑纪要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4 各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在答疑截至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到招标人。
6.5答疑所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以补充通知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二、 招标文件7.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前附表”中所述答疑截止期 2 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以补充通知的方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1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或所有投标人同意的时间之前,招标人都可以以补充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9.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1.1.1商务标(详见后附表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3)投标函
4)投标一览表
5)详细投标报价表
6)近三年内类似货物销售业绩
7)投标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的。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要求:必须在万元以上(包括万元)。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投标单位一年度经国家正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的资产负债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制造商资质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9)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10)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1.1.2技术标
1)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技术规格偏差表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4)安装方案或材料供货进度计划表
5)产品售后服务计划
11.1.3:包含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
12.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有明示、暗示的一切风险。
12.2投标人应在详细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合价,包含安装、测试费等费用。
12.3详细投标报价表的货物价格应包括:
12.3.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的报价应包括:
1)所供货物的价格。
2)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 工程所在地 的运输、保险、伴随货物安装调试和交付以及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的报价应包括:
1)所供货物本身的全部进口价格。
2)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 工程所在地 的境外及境内运输、保险、伴随货物安装调试和交付以及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
12.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1投标人应按“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前附表”要求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帐户见“投标前附表”。
13.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3.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3.1和13.2条的规定附上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3.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布后 90 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13.6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4)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5)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修正。
14.1投标应在“投标前附表”中规定的时期内保持有效。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份投标文件副本及 光盘 1 份。
15.2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放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之处应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中。
16.2 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一个密封袋不够时可将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别密封。
16.2.1投标文件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一枚。
16.2.2密封袋除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在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并标以密封日期外,其正面须:
1) 写明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1> 工程名称“ ”
2> 招标编号:
3> 20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16.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6.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7.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7.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由于修改招标文件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8.1招标人将拒绝并退回在“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19.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3.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20.1招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开标方式:
方式一:组织投标人及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任命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方式二:自行组织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任命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20.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1.1评标机构应于开标之前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确认。经评标机构确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21.2开启标书前,经评标机构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1)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3)投标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投标前附表》规定提交;
4)投标文件未密封。
21.3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附件中任一附件未经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4)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21.4无效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22.1开标以后,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3.1方式一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
5)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保证到账情况并宣布验证结果;
6)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7)招标人开启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3.2方式二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保证到账情况并宣布验证结果;
5)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6)招标人开启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文件提交的资格资料名称、名字与资格预审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格资料不符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5) 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
6)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7)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5.1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公司或各分支机构任命。
25.2评标委员会须按投标前附表中所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
25.3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25.4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5.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5.6开标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委按本项目“投标前附表”中操作程序进行评标,并按《评标办法》独立地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授予合同27.1招标人将把项目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
27.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及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均可废除授标:
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7.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排列顺序,以该中标人的中标价依次选择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7.4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按27.3项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3)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1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充分进行沟通协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如为充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对中标方案提出的合理变更或优化设计,中标人须在不提高报价的基础上完全接受。
30.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30.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招标人和中标人若无法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31.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转帐至招标人或将履约银行保函提交至招标人。金额和账户详见“投标资料表”。
31.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招标单位无息退还。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系 (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招标(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移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致: (招标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及光盘一份:
第一部分:商务标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现场查验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现场查验原件)
投标函
投标一览表
详细投标报价表
近三年类似货物销售业绩
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制造商资质证明文件
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第二部分:技术标书
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详细说明
技术规格偏差表
安装方案或材料供货进度计划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投标所报内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次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印刷体)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开户 行:
户 名: 账 号:
日期:年月 日
附件4: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月结进度款70%支付,所有货物送货完毕付至80%,工程竣工验收付至95%,5%质保24个月。每次付款前,乙方须随货提供同等付款金额的正规发票给甲方,此项目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异议请在备注里注明贵司的付款方式。 |
供货周期 | |
备 注 |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详细投标报价表(根据工程项目及工程材料具体情况调整表格)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单位:元)
序 号 | 编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部要求进场时间 | 预算含税单价(元) | 预算含税总价 | 报价具体要求规格型号 | 样品图片 | ||||||||||||||||||||||||||||||||||
1 | RC1 | LED筒灯(吊装) | 套 | 82.00 | 2019.12.10 | LED20WRa>901348lm(3000K)/1392lm (4000K)/1233lm(2700K) ,60°(铂刻) | DL1 | LED筒灯(吊装) | 套 | 14.00 | 2019.12.10 | ¢92*110mm,¢90mm,20W,1500lm,40°,4000K | |||||||||||||||||||||||||||||||
3 | DL2 | LED筒灯(嵌入式) | 套 | 182.00 | 2019.12.10 | ¢240*134mm,¢210mm,18W,1300lm,4000K | |||||||||||||||||||||||||||||||||||||
4 | DL4 | LED嵌入式筒灯 | 套 | 139.00 | 2019.12.10 | ¢144*185mm,¢135mm,40W,25°,2621lm,4000K(铂刻) | |||||||||||||||||||||||||||||||||||||
5 | DL5 | LED嵌入式防雾筒灯 | 套 | 81 | 2019.12.10 | ¢90*50mm,Φ75mm,7W,455lm,4000K | |||||||||||||||||||||||||||||||||||||
6 | DL6 | LED高显色性防眩筒灯 | 套 | 6 | 2019.12.10 | ¢125*141mm,¢115mm,25W,1763lm,36°,4000K(铂刻) | |||||||||||||||||||||||||||||||||||||
7 | DL7 | LED高显色性防眩筒灯 | 套 | 35 | 2019.12.10 | ¢104*133mm,¢95mm,15W,25°,1062lm,4000K(铂刻) | |||||||||||||||||||||||||||||||||||||
8 | DL9 | LED筒灯(嵌入式) | 套 | 209 | 2019.12.10 | φ124*64mm,Φ105mm,9W,850lm,4000K | |||||||||||||||||||||||||||||||||||||
9 | DL10 | LED筒灯(壁装) | 套 | 388 | 2019.12.10 | φ108*260mm,φ108*260mm,2*12W,1920lm,6000K | |||||||||||||||||||||||||||||||||||||
10 | LL1 | LED线型灯带 | 米 | 854.7 | 2019.12.10 | W12xH1000mm,9.6W/m,720lm,110°,3000K(铂刻) | LL5 | LED线型灯带 | 米 | 486 | 2019.12.10 | W12xH1000mm,15W/m,1440lm,110°,4000K(铂刻) | LL5 | LED线型灯带(LEDT5支架(1200长) | 米 | 1784 | 2019.12.10 | W12xH1000mm,15W/m,1440lm,110°,4000K(铂刻) | LL5 | LED线型灯带(LEDT5支架(900长) | 米 | 359 | 2019.12.10 | W12xH1000mm,15W/m,1440lm,110°,4000K(铂刻) | LL5 | LED线型灯带(LEDT5支架(600长) | 米 | 141 | 2019.12.10 | W12xH1000mm,15W/m,1440lm,110°,4000K(铂刻) | LL5 | LED线型灯带(LEDT5支架(300长) | 米 | 157 | 2019.12.10 | W12xH1000mm,15W/m,1440lm,110°,4000K(铂刻) | AL3 | LED嵌入式射灯 | 套 | 12 | 2019.12.10 | LED 25W 3000K 17/25/36°Ra>90 1660 lm (3000K) Φ124xH165MAX(单位:mm) | |
17 | AL4 | LED嵌入式防水射灯 | 套 | 27 | 2019.12.10 | LED 10W 3000K 40°Ra>90 557lm(3000K) Φ82xH100MAX(单位:mm) | |||||||||||||||||||||||||||||||||||||
18 | R2 | LED筒灯(嵌入式) | 套 | 3 | 2019.12.10 | LED 20W Ra>90,1389lm(3000K) 1414 lm (4000K) 1316lm(2700K),36°(三雄) | |||||||||||||||||||||||||||||||||||||
19 | XD1 | 乳白玻璃罩吸顶灯 | 套 | 2 | 2019.12.10 | Φ350*H109mm,18W,1150lm,6000K | / | 0-10V调光驱动 | 个 | 350 | 2019.12.10 | 150W 0-10V调光驱动 | |||||||||||||||||||||||||||||||
21 | G1 | 轨道射灯 | 个 | 165 | 2019.12.10 | 1、功率:26W 2、光束角:12°-50° 3、色温:3000K 4、显色指数:Ra≥90 5、防护等级:IP20 6、控制方式:单灯旋钮调光 7、角度调节:水平355°垂直90°角度调节 8、灯体尺寸:Φ90mm*150mm 9、电气配置:AC220V,适配四线三回路轨道 | |||||||||||||||||||||||||||||||||||||
22 | / | 四线三回路轨道 | 米 | 360 | 2019.12.10 | WT3M-BK-C | |||||||||||||||||||||||||||||||||||||
23 | / | 四线三回路轨道 | 米 | 8 | 2019.12.10 | WT2M-BK-C | |||||||||||||||||||||||||||||||||||||
24 | / | 四线三回路轨道 | 米 | 8 | 2019.12.10 | WT1M-BK-C | |||||||||||||||||||||||||||||||||||||
25 | / | 轨道进电头 | 个 | 14 | 2019.12.10 | WEDL-BK-C | |||||||||||||||||||||||||||||||||||||
26 | / | 轨道尾盖 | 个 | 14 | 2019.12.10 | WEC-BK-C | |||||||||||||||||||||||||||||||||||||
27 | / | 轨道直接连接件 | 个 | 119 | 2019.12.10 | WPC-BK-C |
注:1. 如果不提供详细投标报价,则在评审时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附件6:近三年内类似货物销售业绩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1 | 2 | 3 | 4 | 5 |
项目名称 | 主要货物名称 | 主要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和功能 | 合同金额(元) | 用户联系人及手机 |
注: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货物销售情况。近3年内是指由投标截止日上朔到3周年始;
2.附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如无验收报告则须提供用户意见书(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按原件作为评分依据);
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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