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2019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公示编号:QHDYLYCGGS********01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19-12-03 11:15:4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19-12-06 11:16:01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2019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无 (盖章)

2019年 年 12 月 2 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3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11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12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青海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就2019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X】)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HW、工信部检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IDC、专线资源不准确、网站资源信息不准确,不良信息监测机制不健全,无客户信息动态核验机制等问题,本项目重点针对以上问题在年底前完成所有需整改内容。具体包括:624个网站备案及客户信息的核验、修改,建立动态核验机制;按照“扫黄打非”专项工作要求,优化不良信息监测规则、优化重保期及非重保期的策略,查找我公司与集团不良信息监测系统的差距,组织整改,并做好不良信息监测的重要保障工作;接应工信部12321、集团要求的10000+999、省内服保、省大数据分析、外省踢网号码的工单接应及分析处置,在年底前进行我公司与省、市公安反诈中心工作对接,按照公安要求分析各种来源的举报消息,优化内、外部处置流程,完成流程穿侧。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现场技术服务支持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3日 。

2.2 获取地点: 西宁 。

2.3获取方式: 邮件 。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 。

3.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19年12月6日15:00,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汇路29号电信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

4. 供应商注册

4.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汇路29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滕子贤

电 话:177*****890

电子邮件:177*****890@189.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2019 年 12月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177*****890

采购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3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1、 应答文件中凡出现参选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章。

2、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档文件

4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 9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

【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

5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6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19 年 12 月6 日15 点 00 分

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金汇路29号办公楼5楼会议室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9 年 12 月6 日15 点 00 分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金汇路29号办公楼5楼会议室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

电话:[ ]

电子邮箱:[ ]

受托方(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

电话:[ ]

电子邮箱:[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

2.2技术服务期限:[ ]。

2.3技术服务进度:[ ]。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按以下第[1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 ]期,分别于[ \]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 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 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5.6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 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9.3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条 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1.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3.1发生不可抗力。

13.2[ 无 ]。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1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5.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5.2[ 无 ]。

第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现场阅览]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1技术背景资料:[ ]。

16.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6.3技术评价报告:[ ]。

16.4技术标准和规范:[ ]。

16.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6.6其他:[ ]。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7.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7.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7.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7.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7.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7.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7.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7.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7.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1服务质量考核条款

附件3 信息安全承诺书

附件4 保密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无]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2019年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二、项目背景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青通局〔2019〕72号),做好网站备案、不良信息处置、防范通讯信息诈骗、网上“扫黄打非”等工作落地。

三、服务内容

HW、工信部检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IDC、专线资源不准确、网站资源信息不准确,不良信息监测机制不健全,无客户信息动态核验机制等问题,本项目重点针对以上问题在年底前完成所有需整改内容。具体包括:624个网站备案及客户信息的核验、修改,建立动态核验机制;按照“扫黄打非”专项工作要求,优化不良信息监测规则、优化重保期及非重保期的策略,查找我公司与集团不良信息监测系统的差距,组织整改,并做好不良信息监测的重要保障工作;接应工信部12321、集团要求的10000+999、省内服保、省大数据分析、外省踢网号码的工单接应及分析处置,在年底前进行我公司与省、市公安反诈中心工作对接,按照公安要求分析各种来源的举报消息,优化内、外部处置流程,完成流程穿侧。

四、考核要求

(一) 网站备案服务质量考核

1、网站备案率达到99.9%以上,考核期内每低于0.1个点扣500元。

2、备案主体信息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考核期内每低于一个点扣300元。

3、基础信息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更新,每发现1个扣100元。

4、网站备案完成周期为20个工作日,超过一天扣100元,造成客户流失的扣3000元。

5、经甲方认定客户有理由投诉且乙方处理不当的,每发现一起,扣500元。

6、未备案网站在24小时内完成处置,未及时处理未备案网站,自处理日起计算每超过1天,扣100元。

7、协助进行公网IP用于内部相关部门的系统、平台、网站、APP使用时的规范管理。

8、年底前协助建立优化网站备案相关管理办法、流程。

(二) 网站/APP内容安全及不良信息处置

1、利用系统开展网站和APP内容信息安全拔测扫描服务,制定并优化拨测策略,理顺拨测处置流程,提出改进措施。未按要求完成,一次扣100元。

2、根据监测情况建立、优化并动态管理黑、白、灰名单,未按要求完成,一次扣100元。

3、接应集团电子运维下发的不良信息处置工单,处置及时率为100%,处置在180分钟内完成,处置效率不低于99.7%。

4、年底前协助建立APP 内容信息安全拔测建设手段,测试系统功能,组织全省应用对接及问题收集,提出优化建议。

5、年底前协助建立网站/APP内容安全管理办法及不良信息处置管理办法。

(三) 疑似诈骗工单核查分析处置

1、接应12321系统工单(含核查工单、标记工单、公安涉案号码核查工单等),工单处理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的考核指标,从核查工单中分析可疑呼叫、业务违规办理、业务管理漏洞等问题,按要求组织关停处置,协助梳理管理流程。工单核查及时率和准确率不达标,一次扣500元。

2、接应省10000+999、服保系统疑似诈骗工单,从工单中分析可疑呼叫、业务违规办理、业务管理漏洞等问题,按要求组织关停处置,协助流程优化。输出核查分析,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200元。

3、接应诈骗群消息,接应各级公安、管局、集团公司组建的易信、QQ、微信群中涉诈号码核查任务,按要求反馈核查结果。从工单中分析可疑呼叫、业务违规办理、业务管理漏洞等问题,按要求组织关停处置,协助流程优化。

(四) IDC/专线信息安全系统资源管理

1、协助管理IDC/专线信息安全系统,年底前通过基础数据异常监测功能对资源准确性进行核查,对照抽查客户合同、机房现场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形成核查报告。完成一次全量客户资源、接入资源的核查。

2、结合备案系统、未备案及不良信息管理系统、IDC/专线系统进行活跃资源核查。

3、未按期完成核查任务考核5000元。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报价表


一、 应答函

应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3.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6.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三、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不含税单价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技术服务 公司信息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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