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公司滨海分公司大港三中工程(一期)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华北公司滨海分公司大港三中工程(一期)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中建八局华北公司滨海分公司
大港三中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中建八局华北公司滨海分公司大港三中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大港三中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20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3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40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1 | 陶粒混凝土 | 陶粒混凝土 | m3 | 64.49 |
2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15 | m3 | 16.19 |
3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15 豆石 | m3 | 13.42 |
4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20 | m3 | 4247.07 |
5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20 细石 | m3 | 86.68 |
6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25 | m3 | 2288.68 |
7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30 | m3 | 13846.10 |
8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30 S6 | m3 | 9.11 |
9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35 | m3 | 696.32 |
10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40 | m3 | 7420.89 |
11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45 | m3 | 14.30 |
12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AC50 | m3 | 1019.55 |
13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BC25P8 | m3 | 72.80 |
14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BC40P8 | m3 | 19407.02 |
15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BC45P8 | m3 | 113.51 |
16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BC50P8 | m3 | 262.87 |
17 | 商品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BC55P8 | m3 | 2.35 |
合计 | 49581.36 |
2.3招标结果适用范围:中建八局华北公司滨海分公司大港三中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方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
3.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招标人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4投标方应在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有过良好合作的投标方优先列入招标名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12月7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说明: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进入投标易,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
4.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mall.yzw.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3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近三个月内自行开具的增值税税率3%的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5)公司简介、近三年的业绩和信誉、企业体系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与银行签订的关于银行保理授信额度的合同复印件(如有)。
5.发布标书时间
截止2019年12月7日报名截止,招标人将对全部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完毕,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过云筑网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6.合同条件
6.1供货量的确认
供需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的数量、表观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验收:
1)主体工程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扣除钢结构埋件混凝土量,不扣除钢筋含量,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854-2013的计算规则不计损耗量确定计量(具体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规则)。图纸量验收结算方式流程如下:①混凝土供应商确定后,需方项目商务经理提供电子版图纸给混凝土供应商。项目基础混凝土浇筑前,需方项目商务经理与混凝土供应商分别提供该工程主体分部位预算量,双方签字确认预算量并做好备案记录。②混凝土浇筑时,需方项目栋号负责人根据实际混凝土浇筑量,在随车发货单签字确认,作为以后图纸量结算时的参考数据,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③浇筑过程中发生的浪费、涨模、掐量不准等问题由需方栋号负责人与混凝土供应商协商解决,如需签订《项目部混凝土浇筑特殊情况签量单》,必须由需方项目栋号负责人、混凝土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方项目经理三人共同签字方可挂账。④混凝土供应商上报结算单后,需方项目商务经理与混凝土供应商办理《项目混凝土按部位结算单》,需方项目栋号负责人参与结算工作,该结算单作为物资挂账附件交需方项目物资经理。⑤润泵砂浆计入主体工程图纸结算量,不单独计价。⑥发货单小票作为结算资料由需方项目物资经理留存。⑦如按部位结算数量多于该部位发货单小票合计总量,则该部位浇筑混凝土结算量按照发货单小票合计总量计量。
2)非主体工程按实际供应车载方量及抽检情况计量。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检,随机抽检的方式有:按计量料斗量方或按配合比重量过磅两种方式。按料斗计量时,现场提供的计量料斗为抽检用具;采用过磅计量时,供方应到需方指定的磅上过磅抽检。无论哪种抽检方式,同一批次抽检的数量不少于2车。大批量浇筑混凝土必须分阶段进行抽检。一旦发生抽检亏量,从该抽检批次混凝土起往前推算半个月内的混凝土供应量的结算均按照供货单的数量与该批次抽检中亏量最大的比例进行折算。
3)主体结构工程和非主体结构工程范畴的划分
主体结构图纸结算量的范畴:承台、地梁、独立基础、筏板基础等基础工程,基坑混凝土支撑体系、正负零以下柱、墙、梁、板、梯,正负零以上柱、墙、梁、板、梯,屋面结构、围护结构等主体部位。
非主体结构发货单结算量的范畴: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地下连续墙、楼层地面、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圈梁、构造柱、加固工程等非主体部位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砂浆)。
6.2价款支付:双方每月15日进行对账,需方每月25前挂账完毕,次月10日前依据上月《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结算表》的实际结算方量,并在收到供方出具的该结算总额正式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该结算额的50%;整体工程完工后付至总货款的75%,整体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完成后付至总货款的90%,余款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工程五方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后2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7.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杨成德183*****135 采购联系人:刘翔宇138*****823
标签: 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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