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招标公告

供应室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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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项目

招标延期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供应室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项目名称)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供应室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二)招标编号:JSDXZBCG[2019] 128 号

(三)项目预算:3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台

(五)技术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下载预审文件可见)

(六)实施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医疗经营许可 资质;

2、如果拟投标货物不是申请人自己制造的,申请人应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若申请人为该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销售代理证书。

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资质等级要求、共同投标协议等)

4、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非制造商申请人需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证明(非制造商申请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如适用)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开标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小于3家的,招标人不发放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失败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 江苏大学采购办会议室(行政二号楼602) 。(请投标单位提前15分钟到达资审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函审。

八、资格预审公告的解释

本公告由江苏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解释权。

九、联系方法

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邮编:212013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邱老师 0511-********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徐老师 0511-********

江苏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 附件【********58&wbfileid=*******" target="_blank">资格预审文件.doc】已下载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灭菌器 低温等离子 过氧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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