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那曲市拉萨团建团购商品房)建设无标段招标公告
幸福家园(那曲市拉萨团建团购商品房)建设无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TM-19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家园(那曲市拉萨团建团购商品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9〕5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新建17栋楼建筑面积201642.14平方米、地下室65305.48平方米、幼儿园1348.36平方米、垃圾中转站89.60平方米及总平附属工程一项、基础处理一项、燃气系统、10KV间隔供电接入、水资源等;设备及工器具采购(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10时00分至2019年12月9日18时30分(北就时间,下同),在(报名网址)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10时00分至2019年12月9日18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
8.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建筑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8.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经公证的授权书)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同时携带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及涉及项目开评标所需要的原件,以备查验。
8.5 《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四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6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同时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8.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9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评标专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0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市
邮编:852000
联系人:岳工
电话:173*****77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号楼1单元301
邮编:850000
联系人:兰工
电话:152*****04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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