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王家峰红星爱琴海商业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太原市王家峰红星爱琴海商业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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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XAQH-LW001

工程名称:太原市王家峰红星爱琴海商业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标日期:2019年 11月28日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附件1:太原市王家峰红星爱琴海商业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书封面及附件(须按此格式填报)

附件2:太原市王家峰红星爱琴海商业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第二章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含附件)

第三章现场平面布置图、招标图纸


招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太原市王家峰红星爱琴海商业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王家峰村,西临东中环路、北临王家峰街、东临王家峰街南一巷

3.总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5万m2,其中地上面积约16万平米。整个工程由一座购物中心及3栋办公楼组成,办公楼与购物中心地下室及商业部分联通。MALL地下部分3层,地上部分6层,建筑高度40.65m;办公楼地下部分3层,地上部分17层/19层,建筑高度70m。框架剪力墙结构,具体工程概况等信息详见《工程概况表》。

序号

部位

面积

层数

结构形式

层高

主体高度

地下部分

64774.78





1

人防地下室

11072.65

地下3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

B3层4.8m、B2层5.7m、B1层6.0m


2

非人防地下室

53702.13

地下3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

B3层4.8m、B2层5.7m、B1层6.0m


地上部分

158110.05





1

商业mall

69565.14

地下3层、地上6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

首层5.7m,2~5层5.7m,6层5.0m

40.05m

2

商业街

12639.62

地上3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

首层5.7m,2层5.1m,3层3.9m

14.7m

3

办公及公寓

75905.29

1#楼:-3F/15F
2#楼:-3F/18F
3#楼:-3F/18F

框架剪力墙结构

1#楼:6~15层为 3.2m
2#楼:3层(局部)3.9m,4~18层为 3.1m
3#楼:3层(局部)3.9m,4~18层为 3.1m

1#楼:66.65m
2#楼:61.35
3#楼:61.35

合计

222884.83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拟选队伍数量1支;准备阶段50人,高峰期1200人,收尾阶段100人。

招标范围:经业主、设计院、监理、发包方认可的太原市王家峰红星爱琴海商业项目 主体结构施工图及工程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及定额中已考虑的主体结构施工所有施工工序、施工内容,及存在部分二次设计二次施工部分,乙方在一次施工时需进行钢筋及相应的预留预埋工作,该部分施工时间暂未定,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不得以时间间隔过长为由进行费用索赔,综合考虑的报价内。

2.承包方式:包劳务、包辅材、包中小型机械,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周转架料(塔楼地上部分铝合金模板除外);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预制构件、钢筋原材(场内加工)、套筒、预埋铁件、混凝土;止水钢板、止水条、止水带;砖胎膜所用的砖/水泥/砂/石子/(不包括结构缺陷修补用);铝模板、密目网、水平兜网、油漆、马镫、梯子筋、灭火器、二级以上(含二级)配电箱和电缆;保温被以及特殊冬季施工材料(锅炉、煤、保温板);角钢、镝灯(仅塔吊用)、公共区域照明材料。施工现场乙方所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反光背心、漏电保护器)由总包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并统一管理,费用由总包单位代付代扣。

4.发包方提供的机械:塔吊;混凝土泵及管件、布料机及配件;消防高压水泵。车载泵、泵管及配件、布料机及配件由承包方负责安装。

5.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提供除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钉子、扎丝、顶模棍(须为混凝土制顶模棍)、钢筋保护层垫块(须为混凝土或砂浆制垫块)、海绵条、脱模剂、螺杆眼封堵材料(聚氨酯发泡胶)、快易收口网、塔吊吊钩下扁担铁及吊运钢丝绳等相关吊具、塑料薄膜、捆绑跳板用的铁丝、承包方自身使用的劳保用品、常规冬雨季施工材料(如防雨布、雨衣、雨靴等)、劳务分包方工人统一的服装、安全帽等。所有木模板使用的周转架料如:木模板、可调支撑、竹胶板材料、止水螺杆(止水螺杆必须采用三段式螺杆,后附样图),若承包方不能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材料和设备导致影响工期,将由发包方代为采购,并按采购价进行调拨转账。

6.承包方提供的机械:除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以外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及手持工具,如:模板加工机械、浇筑砼用的振动机具、移动箱、电焊机、圆盘锯、台锯、平刨、电锯、压刨、冲击钻、扳手、铁剪、线盘、手电钻、手磨机、架子车、混凝土料斗、施工现场三级及三级以上配电箱和以上的分配电箱(含施工现场及后台的电箱电缆、开关箱)、移动箱以及配套的电缆、电线、照明灯具(LED手提灯)、对讲机(塔吊及信号指挥用)等,包括这些设备的耗材(如养护剂、结构缺陷修补材料、电焊条、电焊钳、氧气、乙炔、割枪、铁锹、扫帚、水管、棉纱、麻线、照明所用灯具、测量用油漆、塑料布(薄膜)、钢丝刷、刀片等(均由承包方维修保养)),自行负责安装使用保养维修。若承包方不能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导致影响工期,将由发包方代为采购,并按采购价进行调拨转账。

7.工期要求:计划进场时间2019年12月20日,高峰时间2019年6月15日~2020年12月15日,对关键节点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在6天以内的,每天罚款10000元;从第7天起,每天罚款30000元,未能按总工期要求完工的,逾期在6天以内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0元;从第7天起,每天罚款100000元,具体工期节点如下:

塔楼进度计划

关键节点

T3

T2

T1

关键节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土方清底

2019/7/9

2019/7/10

2019/9/4

2019/9/5

2019/9/22

2019/9/24

验槽

2019/7/16

2019/7/16

2019/9/11

2019/9/11

2019/9/30

2019/9/30

底板

2019/8/21

2019/8/29

2019/9/16

2019/9/24

2019/10/5

2019/10/13

正负零

2019/8/30

2019/10/4

2019/9/25

2019/10/30

2019/10/14

2019/11/18

主体封顶

2019/10/5

2020/5/18

2019/10/31

2020/6/8

2019/11/19

2020/6/16

MALL进度计划

关键节点

M1M2M3仓块

M4M5M6仓块

M7仓块

M8M9仓块

M10仓块

M11M12仓块

节点名称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土方清底

2019/9/28

2019/10/2

2020/3/25

2020/3/29

2019/10/21

2019/10/25

2019/12/30

2019/1/11

2019/9/25

2019/9/27

2019/11/2

2019/11/11

验槽

2019/10/11

2019/10/11

2020/4/7

2020/4/7

2019/11/3

2019/11/3

2020/3/3

2020/3/3

2019/10/3

2019/10/3

2019/11/22

2019/11/22

底板

2019/10/17

2019/10/25

2020/4/13

2020/4/21

2019/11/9

2019/11/17

2020/3/9

2020/3/18

2019/10/9

2019/10/17

2019/11/29

2019/12/7

正负零

2019/10/26

2019/12/29

2020/4/22

2020/6/25

2019/11/19

2020/1/10

2020/3/19

2020/5/9

2019/11/12

2020/1/4

2019/12/8

2020/3/19

主体封顶

2019/12/30

2020/5/13

2020/6/12

2020/9/23

2020/2/24

2020/5/29

2020/5/3

2020/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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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提早或延迟开工,相应节点也对应提前或延迟

8.质量要求:项目整体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规定,同时严格按照红星地产《销售型物业第三方评估标准作业指引(2.0版)》和《工程高品质标准及具体要求》执行,实测实量88分以上且综合成绩 86 分以上;交付评估不低于80分。否则将处以罚款。

9.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创山西省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样板。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施工环保方案应依照ISO14000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还应有防止施工扰民和民扰的具体措施,控制防尘措施。零死亡,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符合红星地产实测实量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安全文明目标:安全文明第三方评估85分以上;

10.其它条件:

10.1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工地考察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因场地条件施工工艺难度导致的费用增加不得调整。

10.2发包方为承包方在施工现场提供工人宿舍、食堂、办公用房。承包方宿舍及办公用房室内设施由承包方自行提供,其工人生活区安全文明施工均在承包人范围内;

10.3投标方须认真详尽阅读和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熟悉图纸,如有疑问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格式提交答疑(见附件1《答疑文件表格》),并在报价及合同签订时签订确认函(见附件2)。

10.4其它要求:

1.在铝模使用过程中(如采用),如因承包方使用不当导致模板损坏的,结构封顶后,按照实际数量进行清点,丢失及现场损坏严重的模板,承包方需按相关约定进行赔偿。

2.架料体系,本工程地下全部采用木模板(模板及支撑体系由承包方承担),地上商业配套楼采用木模板;地下室采用全新模板,模板周转次数不得多于4次,塔楼地上采用悬挑脚手架+铝模板(铝模板由发包方承担)

3.安全通道、马道、地泵防砸隔音棚和塔吊攀爬防护及塔吊锚固操作平台的搭设、拆除及维护,施工电梯操作室、防护门安装及拆除,地泵泵管按发包方技术方案加固、拆除等工作由承包方承担。

4.本工程生活区内食堂由发包方统一开设,大物业管理,严禁承包方自办食堂(包括工人食堂以及承包方管理人员食堂),若总包方发现承包方在生活区内私设食堂,一经发现,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指示无条件拆除,并处以100000元/次罚款。

5.承包方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合发包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满堂支撑水平杆不少于四道且满足自由端高度不大于500mm、U托伸出长度不大于200mm,满堂架每道立杆下须有木枋垫块,后浇带模板须有独立支撑体系,后浇带防护要使用模板和木方覆盖防护并刷红白警示漆,且满足甲方技术方案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7.临边、洞口防护应安排专业架子工搭设,刷红白警示漆,搭设应符合发包人安全防护标准化手册要求,所有护角的加工制作、刷漆以及所有洞口防护棱角保护的制作刷漆均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相应费用已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架子工、塔司、信号工、电焊工、电工等)。

9.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报总包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安全教育率必须100%。

10.楼梯、柱、墙等阳角成品保护由承包方负责(材料由发包方提供),同时承包方需保证材料的合理使用。

11.承包方需每天安排人现场材料维护堆码、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道路清扫、洒水 降尘;配合完成各级检查,承包人应保证做到工完场清,工人生活区、承包人办公区由承包人自行清扫;配备四名专职清扫、洒水降尘人员,归属安全部管理考勤。

12.每台塔吊配置司索工和信号工共4名(如遇抢工阶段需配置6名,根据发包方要求,需无条件配合),现场配置电工不少于2人,塔吊附墙、施工电梯安装、塔吊及施工电梯基础排水、镝灯安装更换、现场配电箱拆改等配合工作均包含于合同内;

13.承包方进场的物资需在进场前一天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并于进场一周内将报验资料提交发包方物资部,承包方自行提供的机械、电箱等需在进场前向发包方提交申请,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4.合同外用工及签证需在发生当天报送现场部门和商务部双签后生效,未双签或延期未报送的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15.承包人应按要求配置合格的专职试验员1名,该试验员应满足发包人的管理要求,配合发包人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诿。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试验检测不合格,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在现场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做好保护剂标记。

16.承包人应按要求配置合格的专职技术员(包括测量员),配合发包人完成图纸会审、图纸绘制工作,不得推诿。承包人技术员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各项技术交底会、技术讨论会,不得无故缺席。

17.承包人应保证合同范围内或按图施工的预埋件及预留孔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预埋件及预留孔不合格,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重新埋设或者重新开孔,并开具质量罚单。造成其他单位损失或增加其他单位成本的,发包方将按照损失金额(或成本增加金额)的1.5倍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施工图纸中除安装需预埋套管(包括卫生间、管井、人防需安装单位预埋套管外),其余一切由承包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烟风道、楼板上风井洞、强弱电井内留洞、墙体通风洞、配电室及其他功能房内留洞、电梯呼梯盒留洞等),管线、管道安装安装完成后应按要求进行封堵。

18.承包方应设专职钢筋清料员与甲方进行材料业务对接,如有材料缺失,按成本双倍价格罚款,耽误工期成本由承包方承担、赔偿。

19.承包方应按要求配置专职材料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到物资部报备。对于发包方提供的材料,承包方提出的需求计划,须严格按照项目交底执行。材料进场后严格按要求堆码,配备专职码放材料人员,归属物资部管理考勤。

20.承包人应按照要求配合发包人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书编号、岗位技能证书号登记入册,确保劳务人员人、证、册、合同相符统一。

21.承包人需在生活区配置管理员1人专职配合发包方进行生活区日常管理工作。

2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现场CI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发包人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须符合发包人CI战略的要求,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3.承包人应配备专职质检员,同时另加一位实测实量专员,配合总包质检员进行实测实量相关工作(具体职责详见附件《质量员、实测实量员、试验员岗位职责》),该项要求作为承包人进场施工条件之一,后续该专职质检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要到总包质检员处报备。

第三条投标报价说明

1.工程量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执行2018《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则,并约定如下附属规则:

(1)建筑面积均按照建筑物一次结构外墙外边线间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石材外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保温、面砖等,均不计入建筑面积),结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以外的其他构件施工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2)如结构无外墙,建筑面积按结构板板面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玻璃幕墙及玻璃幕墙与楼板边缘之间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物间的所有变形缝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4)室外楼梯、地下车道入口结构无顶盖开口部分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所有价格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5)层高2.2m以内的设备层、阳台、层高不足1.2米,建筑面积计算按照2018《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

(6)除上述所提出计算规则外任何其他项计算规则均按照2018《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不执行其他任何规则及补充文件规定。

(7)若涉及二次深化涉及部分工作内容与其他部位施工时间会有间隔为后甩部位,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下发文件为主,承包方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得以间隔周期长施工难度大为由进行索赔。

(8)除上述规定外不执行任何其他计算规则或补充文件规定。

(9)混凝土工程量结算须扣除相对应的钢筋体积。

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或者价格为零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

3.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结合市场价进行报价。

4.按招标文件要求规范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相关组价明细。

5.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为暂定工程量,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依据现场情况切割工作面、增减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但构成中标平米综合单价的分项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工程量增减而变化。

6.本次招标仅提供初版结构图,不提供正式的结构施工蓝图,上述中标平米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做调整,超出约定范围,双方核量后据实调整,约定范围如下:当实际分项含量超过中标清单含量的5%(不含5%)时,对该分项的含量调增;当实际分项含量低于招标清单含量超过-3%(含-3%)时,对该分项含量调减;前述调增及调减均仅调整变化幅度(5%、-3%)以外部分,例如:某单体招标清单中每建筑平米的模板含量为2.18㎡,模板分项单价为40元/㎡,折合模板工程每建筑平米单价为87.2元;实际施工蓝图下发后,经双方核对,每建筑平米模板含量为2.35㎡,此时模板工程每建筑平米单价为:2.18*40+(2.35-2.18*(1+5%))*40=89.64元。

7.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本招标文件《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工程量暂定,计价时固定分项综合单价。投标方中标后须先行签订暂定工程量、固定分项综合单价合同,并在正式施工图纸下发之日起45日内与发包方核定范围内工程量,签订合同闭口补充协议。

8.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单位报价之前务必充分、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模板、随招标文件发送的图纸等,如果中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请及时向招标方咨询,后期,中标单位如因阅读招标文件不充分造成的投标报价失误而向招标方主张权利,招标方将不予接受;

2、本次报价不提供详细的施工蓝图,仅提供总平图,本次招标采用 固定平米综合单价模式,固定平米综合单价除约定范围外不可调整,工程量(建筑面积)暂定,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固定平米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均包括人工费、乙方提供材料费、乙方提供的中小型机具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保险、风险、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

3、本次报价按照建筑平米单价包干形式,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固定平米综合单价一次包死,后期不做调整。约定风险范围如下:
当实际分项含量超过中标清单含量的5%(不含5%)时,对该分项的含量调增;当实际分项含量低于招标清单含量超过-3%(含-3%)时,对该分项含量调减;前述调增及调减均仅调整变化幅度(5%、-3%)以外部分,例如:
某单体招标清单中每建筑平米的模板含量为2.18㎡,模板分项单价为40元/㎡,折合模板工程每建筑平米单价为87.2元;实际施工蓝图下发后,经双方核对,每建筑平米模板含量为2.35㎡,此时模板工程每建筑平米单价为:2.18*40+(2.35-2.18*(1+5%))*40=89.64元

4、建筑面积及相关工程量的计算执行2018《山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则,并约定如下附属规则:
(1)建筑面积均按照建筑物结构外墙外边线间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石材外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保温、面砖等,均不计入建筑面积),结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以外的其他构件施工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2)如结构无外墙,建筑面积按结构板板面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玻璃幕墙及玻璃幕墙与楼板边缘之间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物间的所有变形缝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4)室外楼梯、地下车道入口结构无顶盖开口部分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所有价格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5)层高2.2m以内的设备层、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按照2018《山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
(6)除上述所提出计算规则外任何其他项计算规则均按照2018《山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不执行其他任何规则及补充文件规定。
(7)首层定义为首层竖向结构及首层顶板,其他层以此类推均为该竖向结构及该层顶板。
(8)除上述规定外不执行任何其他计算规则或补充文件规定。
(9)混凝土工程量结算须扣除相对应的钢筋体积、以及钢结构体积。

5、分项工程量的计算执行2018《山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则,模板工程量以接触面积计算;钢筋按图算量,损耗为零,措施钢筋不计算;底板砼量以混凝土净量计算(即图纸量减去钢筋体积),其余部分砼量由图纸量减去钢结构体积。基础底板垫层、找平层及防水保护层的报价包含在其他用工明细中,按建筑面积报价,在计算混凝土含量时,此部分构件的混凝土不参与计算。

6、外墙后浇带部位预制板防水保护墙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费;

7、塔吊基础施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塔吊桩截桩头、清底、垫层、砖胎模、钢筋翻样、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等)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费;

8、打钎拍底、基底钎探、信号工、放线工、电焊电工、库管、清土打钎、塔吊基础、底板砖胎模、垫层、防水保护层、试验、预留预埋等用工包含在分项清单的其他用工中,不再单独计费;

9、模板分项单价中综合考虑任何形状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超高、钢管顶架、构件异形模板、单面支模等增加的相应模板费用,不另计算;

10、在结算阶段,计算钢筋分项含量时,按照如下计算方法执行:
(1)钢筋项目中的重量是按图示的净长度加上规定的锚固、弯钩长度来换算的,汇总方式按中轴线计算(考虑弯曲调整值),承包人应将公差重量,所有搭接(包括但不限于超过定尺长度的搭接和规范要求的搭接)和成型时的损耗量考虑在钢筋综合单价内。上述搭接及成型损耗钢筋用量不另行计算,不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钢筋数量内。
(2)钢筋连接我方仅提供套筒,无论现场实际采用何种连接方式,后期均不单独计费;电渣压力焊连接、机械连接数量不另行计算,所需费用包括在钢筋综合单价内;
(3)钢筋根数计算原则:本工程钢筋招标工程量清单按照16G101-1编制,钢筋根数统一按照向上取整计算;

11、后浇带、后浇板、泵管预留洞,模板传递口等属于主体结构施工范畴,相关洞口由中标单位封堵;悬挑架工字钢穿墙洞口、爬架机位预留洞口的封堵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相关费用包含在平米综合单价中,后期不在另行计费;劳务分包单位负责进行长边边长超过300mm或者直径大于300mm圆形洞口的预留,并对预留位置的准确性负责;

12、若有设备吊装洞口,则设备吊装洞口的预留以及预制盖板的预制以及后期的封堵由主体结构单位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主体结构分项单价中;

13、现场生活区、施工区的水电费由总包单位负责,但分包单位必须合理使用,严禁浪费,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第四条投标报价要求

1.本报价采用固定平米综合单价 计价模式,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固定平米综合单价除上述第三条第6款约定的因素之外不做调整。

2.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含人工费、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3.中标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后必须到建委备案并且开取增值税发票。

4.投标单位报价时应考虑让利率、包干费、措施费及报价时的疏漏风险。除非发生合同中约定的调价情况,不能做任何调整: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而有所调整;亦不因任何合同总价的计算错误,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他错误,而有所调整。

第五条经济标书内容

1.劳务投标书、授权委托书、报价书、报价确认函(需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2.报价附总表及报价明细(清单不得修改)

第六条技术标书编制要求及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1)劳动力计划表

(2)高峰期工人住宿用房、办公室用房需要计划

(3)拟派本工程的作业队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4)实名制管理措施

(5)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

(6)特殊时段如农忙、十一期间的劳动力保证措施。

(7)赶工措施。

(8)针对业主实测实量的保证措施,迎接各项外界检查的配合措施。

(9)地下室模板、架料的配置方案。

第七条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打印:

1.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签署要求 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开装订,封面上应标注“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

3.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

第八条时间安排

1.发标时间:2019年 11月28日

2.发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6层,中建三局工程部

3.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 10月23日- 2019年 10月28 日

现场勘查联系人:生产经理 兰建光 186*****730

4.送标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 5日9:00

5.投标单位提交答疑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12:00

6.招标单位组织澄清答疑会时间:2019年12月2日14:30分(招标单位视投标单位提交答疑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答疑会或采取文字答疑)

7.送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6层,中建三局劳务中心

8.开标时间:2019年 1月15日9:00;

9.中标另行通知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招标单位将提前知会投标单位

10.招标联系人:

7.1发包方联系人:胡石 156*****192 黎淑婷 137*****049

7.2发包方项目联系人:

执行经理主志伟 159*****458 生产经理 兰建光 186*****730

商务经理 廖德文 185*****745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抵押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 元。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抵押金应以转账或其他方式递交。

3.投标人应在保证招标图纸完整的前提下退还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全部退还图纸抵押金,否则招标人不退还图纸抵押金。

4.如果投标人中标,则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工程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图纸抵押金不予退还;

5.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未能完全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投标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被招标人觉察的、递交标书后中途撤标、在招标人价格谈判中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或在招标确认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不能根据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及时有效地组织施工等情况,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违约,由于投标人的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递交的图纸押金。

第十条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按综合考评的方法选择中标单位,不以最低价为中标唯一依据,招标人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单位进行解释。

2.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失去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安全措施有关的费用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评标时将对其报价与措施结合的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判。

4.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合同协议书(按分包合同(样本)条款)的签署在中标的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七天内签署。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废,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5.在下列情况下,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 承诺函内容被修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 投标内容、资料不全;

(4)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后的合同。

(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形式

本分包合同将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具体内容及条款见本招标文件-分包合同部分,投标人应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一旦中标将以此标准合同文本签署合同。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

招标答疑文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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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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