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红星广场吊车租赁招标公告

力帆红星广场吊车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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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力帆红星广场一期B2组团、二期C13组团)

吊车租赁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招标文件编号 :CSCEC7BXN-LFHX-BYDC-01

招 标 日 期:2019年 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须知...................................................................... 5

第三章、评标办法................................................................... 16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五章、合同格式................................................................ 另附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力帆红星广场一期B2组团、二期C13组团

1.2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安路

1.3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17万㎡

2、招标方式及招标内容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设拦标价,拦标价将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发布,超过拦标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2.2标段划分计划:本次招标将选取1家中标单位,具体供应范围以我公司项目部通知为准。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力帆红星广场一期B2组团、二期C13组团项目包月吊车租赁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在“云筑网”上传已经过年审且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若合同内容包含安装)。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等)。

3.2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的供应商(需在“云筑网”上传近两年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采购供应合同等业绩材料)。

3.3未被中建系统列入黑名单且与我司没有诉讼条件的;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5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验。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月 日08:00至2019年 月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进行投标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请于2019年 月 日08:00至2019年 月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联系人:罗治平,联系电话135*****7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17:00 ,需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完成投标,并且将纸质标书寄到公司

6.2逾期上传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七局西南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号楼16楼

联系人:公司 罗晓风 130*****171

项目 罗治平 135*****772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力帆红星广场一期B2组团、二期C13组团

1.2

项目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安路

1.3

建筑规模

17万㎡

2

分包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

力帆红星广场一期B2组团、二期C13组团项目的包月吊车租赁招标

2.2

标段划分计划

本次招标将选取1家中标单位,具体供应范围以我公司项目部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资质要求

1. 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若合同内容包含安装)

2.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是一般纳税人,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项目管理团队和自有管理人员。

3.4

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未被中建或其它系统列入黑名单且与我司没有诉讼条件的。

3.5

其它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经公司考察小组考察合格后,并在云筑网上进行登记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日程安排


4.1

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自行下载。

4.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提问(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

4.3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将发送上传经备案后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请及时在提问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及补遗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及补遗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地址、联系人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地址

投标人必需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上填报相关投标资料,并上传经签字盖章后投标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无法辨识的将被视为废标。

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 罗晓风 130*****171

项目 罗治平 135*****772

4.5

开标时间

暂定 年 月 日 。本次开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4.6

开标地点

中建七局西南公司重庆分公司总部,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号楼16楼

4.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万元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废标)

交纳方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应以转帐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帐户:

户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

转帐时请注明“ / 项目 /采购投标保证金”,然后凭汇款单到公司,到招标人财务资金部开具收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特别提示: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支票等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或逾期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30日内无息退还,具体统一退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标段的合同金额的 / 比例收取

交纳方式:

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或采用与我公司其他项目分包合同已形成的债权转抵;也可向我公司一次性交纳 200 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上限,保证金到达上限后,后续项目就可以免交缴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转帐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不接受私人转账及现金)中转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帐户:

户 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

履约保证金退还: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退还。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退还投标文件,也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产生的任何费用。

7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副本各1份,须在右上角标明。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在“云筑网”上递交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

7.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或方案等部分资料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复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

7.3

投标文件密封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贴好密封条,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

8

开标


8.1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各投标人不再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如需收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查看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没有缴纳按废标处理,对提交了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

(3)唱标完成后,招标人按要求填写开标记录表,转入评标阶段。

8.2

投标单位是否到场

本次招标无需投标单位到开标现场。

8.3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

8.4

评标办法

详见评标办法

8.5

拦标价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先通过初步评审,其报价才能作为有效报价。

本次招标拦标价(总价)为: 万元。超过拦标价将被视为废标。

9

确定中标人

开标后,不再进行二次报价,直接确定拟中标单位。

根据评标得分排名最高的前 N 家投标人(N-为拟定供应商数量)作为中标候选人。

以 N 家中的最低价 (总价) 作为共同中标价,详细中标清单价原则上以 N 家中的最低价(总价)单位的报价为准,若该报价中部分单项高于拦标价时由各层级商务管理部统筹调整,按保持总价不变的原则确定中标清单价。如 N 家中有不同意共同中标价时,可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询价并进行单价确认,直至确定中标单位,当确定为 N 家之外的单位中标时,如投标价低于共同中标价格时,则以投标价作为该单位的中标价;如询价完成后,还不能达到拟定中标供应商数量时,可先确定同意共同中标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剩余的标段重新招标。

10

合同签订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的各项条款、合同格式的内容签订正式的合同。

11

禁止行为

若有证据表明投标人联合串标、围标、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行贿、采取非正常手段干扰招标人进行招标和评标的,或是在中标后未能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已经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团队等。

12

办理电子印章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法务合约部提交办理电子印章的申请资料,并向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电子印章使用年费(电子印章收费标准:500元/个/年)。

电子印章费用缴纳信息:

1)单位名称: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开户行:建行北京上地支行

3)账号:1100 1045 3000 5300 0235

13

过程监督

本招标过程将全程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部的监督,如投标人发现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有不正当行为,可向以下人员当面或书面进行举报:

电话:***-********


二、其他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暂定数量(台)

备注

1

汽车吊

25吨

1

按台班计量

2

汽车吊

50吨

1

按台班计量

3

汽车吊

25吨

1

按月计量

4

汽车吊

50吨

1

按月计量

5

随车吊

8吨

1

按台班计量

6

货车

9.6m

1

按台班计量

7





8





2.质量要求

2.1本次招标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编号)及行业标准 (编号)。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2.2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承包人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承包人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3若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则执行上述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若上述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则以最新的标准为准。

3.质量保证期

3.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 天。

3.2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供应商必须在接获承包人提出书面要求后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1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3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承包人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承包人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承包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3.4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在接获承包人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2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3.5 供应商须向承包人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4.合同主要条款

4.1中间结算: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合同内容后,每月25日双方办理月度中间结算,乙方应将书面的中间结算申请书上报项目物资设备部;项目物资设备部依据结算周期内物资设备验收单、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数量、周期、分供合同、奖罚费用等进行计算审核,提交项目商务合约部办理分供结算书,并经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核,商务合约部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将签字盖章的分供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后上报分公司商务部进行审核;分公司商务部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供中间结算初审稿,经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商务管理部、总经济师审核完成后,由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完成备案。

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月度中间结算报表,包括依据合同计量规则的工程量计算单及计量所需的一切证明资料,如截止到当月27日乙方仍未报送月度中间结算报表,则该月计量以甲方办理的为准。

4.2最终结算:乙方按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乙方应将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报项目物资设备部;项目物资设备部依据结算周期内物资设备验收单、入库单、领料单、分供合同、奖罚费用、中间结算等进行计算审核;项目物资设备部审核后,提交项目商务合约部办理分供结算流程,经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核会签。项目商务合约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将签字盖章的分供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后上报分公司商务部审核;分公司商务部接收到项目分供结算书后,认真计算核对分供结算,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项目商务合约部,项目商务合约部对审核意见进行落实整改,并通知乙方确认有关数据;分公司商务部将审核后的分供结算书,经总经济师审核、负责人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商务部备案,公司商务管理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备案登记表;分公司商务管理部根据备案登记表办理最终结算定案,经甲、乙双方在结算定案表上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后,完成分供最终结算审核,并将相关最终结算资料报送公司商务部备案存档。

结算完成时间:乙方应在上述约定结算时限内配合甲方办理最终结算,如不配合则甲方应及时发函催告,乙方在接到结算催告函后48小时内无来函回复或回复不配合的,视为放弃最终结算的核对权力,最终结算以甲方办理的结果为准,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4.3合同价款的支付:

4.4塔机租费计算时间: 吊车租费计算时间:吊车安装完毕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以吊车书面交接手续日期开始计算租赁费。

吊车停止计费日期确认:甲方书面报停之日或签字确认停止使用之日为停止计费日期。

5.支付方式

甲方可以 网上拨付(网上拨付或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若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等方式支付,建议明确比例以及费用的承担)。

6.履约担保

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方足额缴纳合同暂定金额 /%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可采用现金担保或保函担保。如未按约定期限缴纳,则本合同不生效,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符合局免缴纳规定的,本条款不适用)

1、现金担保。分包人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至承包人指定账户;

2、保函担保。分包人提供经承包人认可的商业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且分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书后,经承包人审批确认并扣除相关违约金等费用(若有)后 30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0.2.投标单位非善意投标,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权益。

10.3.干扰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

10.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拒签合同。

8.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5)图纸(若需要);

(6)投标文件格式;

(7)报价清单

(8)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已经公布的招标文件确须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发布变更公告。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9.投标文件

9.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送达。

9.2投标报价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结合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市场等各种因素进行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用计算机打字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

(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需每页加盖公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9.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应分别封装于两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年月日。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每一密封袋注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密封章。

9.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中第4.4条”规定送达开标地点,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云筑网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签字、盖章),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我方财务部开据的收据)复印件单独递交。

9.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10.开标

10.1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本单位规定进行开标。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标书(废标判定):

①书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②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的;

③无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④投标书未按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的;

⑤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报价要求规定的;

⑥网络报价与书面报价不符合,且不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澄清的;

⑦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更新资质证明及业绩信息材料的。

11.评标

详见评标办法

12.定标

12.1定标准则,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各种条件下的价格优惠、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资质、经营业绩、供应实力、信誉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评优确定中标人。

12.2为维护招标人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选择和拒绝所有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投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12.3招标人有权力根据评标情况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2.4为维护招标人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选择和拒绝所有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投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12.5招标人有权力根据评标情况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13.中标通知书

13.1.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结果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云筑网平台发布中标信息。

13.2.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4.合同签订

14.1.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14.2.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无权调整条款。

14.3.招标人在后续签订合同时有权对合同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适当的调整。

14.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他人履行。


第三章、评标办法

1.总则

1.1本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招标人监督部门对评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1.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内部流程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包含技术、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人员。

2.2评标委员会将按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开展整个评标工作

3.初步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初步评审按初步评审表的内容进行,凡表中所列任何一项条件未满足,则视为初步评审不合格。仅有初步评审全部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

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初步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审查



1

投标人名称

所有营业证照应保持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须知表中第7条要求


3

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进行密封

符合投标须知表中第7条要求


4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资格审查



1

资质等级

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在有效期内。


2

注册资本金

注册资本金须大于等于 万元。


响应性审查







1

拦标价

栏标价为 万元,超过拦标价的视为废标。


注意:初步评审中有一项不符合的即视为废标。

4.详细评审

4.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经济标评分规则对个投标人进行打分。

一级评审指标

二级评审指标

分值

评分

评审要点及计分标准

经济标

投标报价

100


(1)评标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报价(总价);超过拦标价(总价)时为废标。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值。

(3)评标价偏差率计算:(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分标准: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

(5)得分排名:按上述评分规则进行投标单位。

4.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质询发问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不得外泄。

4.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及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4.4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被撤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定标

(1)开标后,不再进行二次报价,直接确定拟中标单位。

(2)根据评标得分排名最高的前N家投标人(N-为拟定供应商数量)作为中标候选人。

(3)原则上以 N 家中的最低价作为共同中标价,如N家中有不同意共同中标价时,可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询价并进行单价确认,直至确定中标单位,当确定为 N 家之外的单位中标时,如投标价低于共同中标价格时,则以投标价作为该单位的中标价;如询价完成后,还不能达到拟定中标供应商数量时,可先确定同意共同中标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剩余的标段重新招标。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书格式:

(1) 投标人必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用黑色墨水认真填写投标报价书。如采用打印,则需在显著地方加盖企业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

(2) 投标人还需在投标书需要的位置加盖企业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

(3) 投标书作为投标文件由招标人留存,供方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2、投标文件按下列格式及顺序装订: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投标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报价单

(6)主要经营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与生产厂家签订代理、特邀、特许销售证明文件;

②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对供应商的销售业绩考核证明文件;

③与中建系统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

(7)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投标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④税务登记证书

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凭证)

(8)投标人所代理销售的生产厂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

(9)投标人应按上述第(1)条-(8)条的内容自行填制并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投标文件简装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上述投标组成文件,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简装成册密封送达外,还须扫描后以附件方式上传至云筑网交易平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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