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隔音屏蔽室与水处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息县人民医院隔音屏蔽室与水处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隔音屏蔽室与水处理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28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服务要求

1

隔音屏蔽室

1

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水处理装置

1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5.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6.1.1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6.1.2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新七大街府都花园8号楼6B ;

6.3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6.3.2提供“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须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询价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9年12月17日16时00分;

7.2地点:息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8.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8.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息县人民医院

地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8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处理系统 屏蔽室 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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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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