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地块一)招标公告
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地块一)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KXG110011-02FG
招标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龙潭地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地块一)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总造价约6亿元。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 工程项目名称:龙潭地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地块一)
⑵ 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⑶ 工程地点: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港大道以东、三江河以西,规划临港路以南、龙潭路以北
⑷ 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⑸ 建设内容: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
⑹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⑺ 建筑面积:17万 m?
⑻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6亿元
⑼ 划分标段: 壹个
⑽ 招标内容:桩基、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二、监理业务:
监理阶段:①施工阶段 ②保修阶段
主要内容:①投资控制 ②工期控制 ③质量控制 ④安全控制 ⑤合同管理 ⑥组织协调 ⑦预决算的初审 ⑧信息管理
三、报名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
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资格证书、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四、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7月25日至 2011年7月2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30分,在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受理报名。
(3)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必选合格条件为: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资格预审时要求所报总监本人带身份证及总监证书原件准时到场资格预审。
(十)其它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15-1号3楼 309室
邮政编码:210024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11年7月25日
要求本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1年7月25日至2010年7月29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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