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学院道路快速测地勘察系统采购项目
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学院道路快速测地勘察系统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工程学院
乙方: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BYZB[GK]*******的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学院道路快速测地勘察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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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定位定姿模块:惯性导航设备 | 1 | 套 | 国内 | 480000 | 480000 | Leador | PPOI-A06 | 无 | ||||
1 | 1-2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定位定姿模块:GNSS基站 | 1 | 套 | 国内 | 80000 | 80000 | SinoGNSS | T300 | 无 | ||||
1 | 1-3 | A********01 | 数字照相机 | 广角镜头摄影机 | 2 | 台 | 国内 | 80000 | 160000 | Leador | CCD-B02 | 无 | ||||
1 | 1-4 | A********01 | 数字照相机 | 数字照相机 | 1 | 套 | 国内 | 275000 | 275000 | Leador | LDSDK-A03 | 无 | ||||
1 | 1-5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里程器 | 1 | 套 | 国内 | 5000 | 5000 | Leador | DMI-A01 | 无 | ||||
1 | 1-6 | A********01 | 扫描仪 | 扫描仪 | 1 | 套 | 进口 | 330000 | 330000 | Velodyne | VLP-32 | 无 | ||||
1 | 1-7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载体平台模块:减震装置 | 1 | 套 | 国内 | 15000 | 15000 | Leador | LDJZTP-A01 | 无 | ||||
1 | 1-8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载体平台模块:自动倒伏机构 | 1 | 套 | 国内 | 20000 | 20000 | Leador | LDDF-A04 | 无 | ||||
1 | 1-9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数据采集模块 | 1 | 套 | 国内 | 200000 | 200000 | Leador | Inte-Aqui | 无 | ||||
1 | 1-10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数据预处理模块 | 1 | 套 | 国内 | 280000 | 280000 | Leador | LIONET软件 V1.0 | 无 | ||||
1 | 1-11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数据测图建库模块 | 1 | 套 | 国内 | 350000 | 350000 | Leador | Comapper V3.0 | 无 | ||||
1 | 1-12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街景展示模块 | 1 | 套 | 国内 | 280000 | 280000 | Leador | Truemap IS V1.0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柒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工程学院 旗山校区(具体地址以签订合同为准);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若乙方投标文件要求及标准高于招标文件,按高标准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6.1.1.1、验收标准(1)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供货地点。(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3)试运行: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4)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5)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6.1.1.2、验收程序和方法(1)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货物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2)中标单位自检货物在甲方指 定地点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3)验收与最终验收 乙方自检后,甲方与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国家具有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对中标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甲方的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参数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乙方将被取消中标资格;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6.1.2、验收费用在对货物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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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如果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20%的合同预付款,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80%的合同款。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则采用国际贸易方式付款。若不通过第三方外贸代理公司付款,则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20%的合同预付款,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80%的合同款。若通过受学校和中标单位共同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付款,进口三方协议签定后即向外贸代理公司支付20%合同款,货物到达福州口岸后凭发货运保单据向外贸代理公司付80%合同款。外贸代理公司与中标方付款方式具体由采购人、中标人、外贸代理公司三方协议确定。(支付期次以该说明为准)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签订合同前,乙方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方可生效。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乙方完整履行采购合同,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件,并由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则以银行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七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而又不出具书面说明的,视为已验收通过。 (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3)乙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与乙方如因履行投标文件内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免费质量保证(修)期: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修,无偿提供技术及升级服务。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免费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4.2、故障响应时间:乙方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2小时,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乙方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同品 牌同型号设备供甲方使用。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零配件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合同标的中的进口产品,乙方需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进口件报关与商检的相关资料。
甲方: | 福建工程学院 | 乙方: |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2栋 |
单位负责人: | 童昕 | 单位负责人: | 郭晟 |
委托代理人: | 张茂林 | 委托代理人: | 蔡凯辉 |
联系方法: | 134*****952 | 联系方法: | 180*****013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 |
账号: | ****************3123 | 账号: | ********8290 |
签订地点:福建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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