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智慧商砼监管平台系统项目(第三次)(编号:中心-SHC2019-04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智慧商砼监管平台系统项目(第三次)(编号:中心-SHC2019-04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智慧商砼监管平台系统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文件编号:中心-SHC2019-047

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

预算621.3万元,其中(宜春市智慧商砼监管平台:158.2万元;22套企业改造费:463.1万元)分项报价表中单项报价不得高于该分项预算。

项目名称:宜春市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智慧商砼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质保期:3年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2020年1月30日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数量:1批

(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提供的现场银行查账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

5.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 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投同一品牌产品,作一家有效投标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报价依然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时间为: 2019年 1 2月 4日至2019年 12月 25日投标规定的时间内。

7、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报名生成虚拟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元整。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元整。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 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联系人:陈枫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地址:宜阳大厦中座433室

11、采购单位:宜春市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帅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0*****827

采购单位地址:秀江东路968号

12、监督单位:宜春市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大数据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 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管平台 商砼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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