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2010]8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现对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从化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从化市鳌头镇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约5500万元
五、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新建污水处理厂,土建规模为2万吨/日,设备安装1万吨/日,包括格栅间、提升泵房、沉砂池、改良UCT生化池、二沉池、盘滤池、消毒池、鼓风机房、储泥池、脱水机房、综合楼、生物除臭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低压配电和变配电系统以及设备采购安装;配套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招标图纸)
2、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保证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转。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 7 月 28 日----2011年 7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3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下列条件,均为不合格):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2007年3月至今(指在2007年3月1日以后交(竣)工验收的)在广东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以上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应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缺一不可。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的数据为准,竣工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报告的验收时间为准(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提供的业绩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移动电话或固定办公电话等资料,以便进行核查;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网上相关页面打印件。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
(2)总监代表1人,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注册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
(3)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要求: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名、给排水注册监理工程师2名、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材料工程师1名、质量安全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资料员1名。
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职称证和身份证、学历证和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并核对原件,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 7 月 29 日前 4 年内投标人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总监,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11、本监理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_7_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条第5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6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若报名资料中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chjssz.gov.cn)和从化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其它说明:
1、参加本工程报名、招标会、摇珠会(若有)、开标必须要项目总监亲自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2、报名时需自备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招标发布会前向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采用单位支票或电汇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不能以网上银行方式办理)由投标人交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背书)后,到建行从化支行入帐。(名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行址:建行从化支行;帐号:****************8750),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发布会前凭盖有银行印章的转账单到交易中心换取票据,逾期按弃标处理。(银行地址:街口街府前路98号)。
4、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
5、投标时所报人员、业绩、设备等情况必须与资格预审所报一致,不得替换,但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从化市城乡建设局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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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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