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堂LED窗口显示屏招标公告

二食堂LED窗口显示屏招标公告

常州大学武进二食堂LED窗口显示屏招标书



我校后勤集团拟对武进校区二食堂安装LED显示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请贵单位依法对本项目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数量:

招标项目:LED显示屏采购安装。

数量:一楼大厅窗口,面积7.6*0.72平米*2块;二楼大厅窗口,面积7.6*0.72平米*2块;一楼大厅外门口,面积8*0.48平米*1块。

项目内容: LED显示屏、安装支架、显示屏四周塑铝板封口、电源及信号线安装

二、项目主要要求:

1、LED窗口显示屏需按每平方米报价,如有其它项目需分项详细报价,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

2、本次将采购安装的LED窗口显示屏安装地点在武进校区二食堂,准确尺寸大小需现场测定。

3、交货期:于8月28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三、招标方对招标项目的有关要求:

1、投标者的投标报价中必须为最终报价,所有认为需要包括的费用如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费、认证费,调试费、培训费、税金等必须列出或包含在内,甲方不认可在报价后的任何追加费用。

2、中标方在保修期结束后仍然必须对施工项目进行维修,但此后可以收取维修材料和人工等成本费。

本项目在施工完成后必须通过校招标领导小组的验收,若验收不通过,视为项目施工质量不合格,我校不支付采购款。

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流程:

1、投标方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LED户外、户内显示屏的销售和安装施工经验,需提供案例材料。

2、投标人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1) 资格证明:投标厂商的基本情况介绍、生产经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从事本行业的有关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2) 投标设备的型号、 技术性能说明和详细的设备报价;

(3) 投标书需含投标报价清单,应对付款方式、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培训、供货时间、验收标准及优惠条件等逐项说明;

(4) 文件的主要部分应以中文说明;

(5) 投标书一式两份,装袋密封并注明统一开启字样。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现金或支票)。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的一周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后又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六、评标、定标方法

1、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标的办法,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

2、投标文件的无效按《招标法》执行。

3、评标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进行,采用综合评标的办法,当场拆封、审阅标书、评议、确定中标人。评标过程将注重企业业绩、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投标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择性价比高、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到位,并有良好信誉的投标人中标。

4、评标中遇需要投标人解释的问题,招标人将向投标人电话询问。

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 3日内通知中标人,3日内未接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即为未

中标,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人可凭收款收据到招标人处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七、结算方式

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款90%,尾款10%一年后无问题支付。

八、领取标书时间:2011年7月27日2011 年7月29日15:00前

领取标书地点:常州大学后勤集团饮服中心办公室。

九、察看施工现场时间:2011年7月29日15:00。

十、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于2011年8月2日16:00前,送达常州大学后勤集团饮服中心办公室,过期不受理。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34*****151

曹主任 电话:135*****396

地 址: 常州武进区滆湖路1号常州大学内

常州大学 后勤集团公司

2011年7月25日

****************.doc">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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