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网络存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装订机,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4日08:22 |
报名时间 | 2019年12月04日08:30至2019年12月10日18:00 | ||
报名地点 | 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12日15:00 | ||
预算金额 | ¥19.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雅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217 | ||
采购单位 | 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禄丰县金山镇金山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2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94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禄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禄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按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并能满足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禄丰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名称:禄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办案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内容:安检设备1套、一体化装订机1台、 固态硬盘60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192000.00元。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具有产品合格证,为全新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正常投入使用。交货地点: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供货能力及施工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8、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2.9、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查询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2.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 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满足以上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数额:3500.00元;
投标保证金由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取;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时前;
单位名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支行营业室;
投标人持银行存款进账单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
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联系电话:184*****908。
4.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开始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2)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12米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金山南路
联 系 人:杨雅淇
联系方式:183*****217
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联 系 人:普云坤
联系方式:183*****942
2019年 12月 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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