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新增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保准入公示
陵川县新增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保准入公示
根据《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6]25号)、《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市人社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晋市医保字[2016]11号)和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晋医险[2017]9号)等文件要求,经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参保人员、行业协会专家多方评估,现将陵川县张志慧口腔诊所、山西蓝九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陵川杨村大药房拟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单位,现向社会各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向我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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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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