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及责任区刑警队业务用房大理石及安装自行招标公告
派出所及责任区刑警队业务用房大理石及安装自行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田镇派出所及责任区刑警队业务用房大理石及安装自行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高青县田镇派出所及责任区刑警队业务用房大理石及安装自行采购项目,共分一个包。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 | 高青县田镇派出所及责任区刑警队业务用房大理石及安装自行采购项目 |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593万元 |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4日08时00分至2019年1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高青县公安局(山东省高青县黄河路85号)。
3、方式:
(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和以上有效证书证件(副本)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报价供应商必须于2019年12月11日上午10:00到警务保障室办公室进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上述证件均为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报价商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信封密封投标报价函参加投标,过期不接收报价函。
(2)现场领取。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青县公安局
地 址:山东省高青县黄河路85号
联系人:杜警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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