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2019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一标段)招标公告
围场县2019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一标段)招标公告
围场县2019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一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2019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水务局以承发改农经【2019】3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诺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流域治理7.0024平方公里(10503.6亩21个小班),其中修建护地堤3175米,樟子松营养杯造林280亩,封禁治理10223.6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12-05 09:00至2019-12-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index_wc)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26 09:30,地点为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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