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管网再次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管网再次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阜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管网再次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HNPZCG********
二、 采购项目名称: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管网再次修复工程
三、项目总预算:¥481041.9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壹仟零肆拾壹元玖角)
本项目报价上限价为¥481041.9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壹仟零肆拾壹元玖角)
注: 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报价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施工期:60个日历天。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管网再次修复工程(报价人必须对品目内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阜沙镇污水处理厂南侧污水管网再次修复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报价文件之日前一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5.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且购买磋商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2 月 4 日08时30分至2019年 12 月 10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售价¥500.00 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磋商保证金¥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保证金须在2019年 12 月 20 日16时00分前从报价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磋商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
户名: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西区支行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12 月 20 日15时30分至2019年12 月 2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提交磋商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
十一、磋商时间:2019年 12 月 2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阜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4*****276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153*****391
传真:****-********邮编:528400
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2号A12栋御隆庭商务中心212-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9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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