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

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
1.4采购项目预算:136.0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充分融合和运用公共就业三化信息系统、省市政府共享大数据平台等多源化数据,建设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更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在全国、全省公共就业大数据应用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一)统计分析系统。主要建立三个子系统:一是基础统计系统。实现对就失业指标的多维度可视化显示和实时统计。二是自定义统计系统。可以按照不同的统计范围和条件进行自定义统计。三是数据分析系统。对重点业务指标实时跟踪分析,由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并定期发布就业发展指数及招工缺口指数。(二)监控系统。主要对三方面进行重点监控:一是失业预警监控。对全市单位排放人数进行全时段、全覆盖的失业预警监测。二是就业资金监控。通过与公积金、水电费、税务等数据进行交叉验证,实时监控各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三是业务过程监控。实时监控全市公共就业业务经办情况。(三)预测系统。通过建立预测模型,对就业、失业、创业等指标以及各类资金使用情况,按照不同时间段进行预测,为业务开展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四)大数据评价系统。主要进行两方面评价:一是政策绩效评价。通过计算相关数据,综合评价政策覆盖率、就业贡献率、创业扶持和技能培训效果。二是服务效能评价。分析和挖掘业务办理数据、评价反馈信息,按经办区划、业务类别形成服务效能评价报告,反映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依据如下:1、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依托于市局就业三化系统,全面实现就业业务的“监控、监管、指挥、调度”,总体规划为大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大数据监控系统大数据评价系统大数据预测系统4个子模块,涉及公共就业业务运行的方方面面。从系统功能上讲,这些都是就业核心业务系统的扩展与外延,基于公共就业核心系统的业务进行监控、分析、指挥,结果反馈到就业核心系统中,与就业系统构成完整闭环。从系统数据来源与支撑上看,本系统的基础数据来源于就业核心系统,基于就业核心系统的数据指标进行监控、分析,产生的结果数据也要融于就业核心系统数据库。因此,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的建设必须与就业核心系统紧密耦合、相互关联,密不可分。2 、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属于人社一体化系统的一部分,其系统建设标准与规范要完全遵守一体化系统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在技术上与一体化系统同构,同时采用一套用户管理体系。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完全融合于人社局一体化系统,节约了系统建设成本、提高系统管理效率。3、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和就业核心业务系统由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形成了成熟技术标准规范、完整的业务体系及安全体系。本项目由万达信息来承建,不仅能够保证数据和功能上与人社信息化系统进行无缝衔接,而且能够利用对现有系统的充分了解积累的成果,保证系统稳定、持续运行,节省运维成本的投入,并保障系统安全。4、本次建设的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业务领域上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的社会保障业务范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人社行业信息化建设有一定的要求,其系统建设要求由具有人社部认证的“相关领域前台技术支持商”资质的厂商承建。万达信息在该领域拥有人社部社会保障领域全套前台支持厂商资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积累了近20年的行业应用开发成果和经验,且公司拥有青岛市本地化实施团队,无论从技术实力上,还是从项目管理上都能够保障本项目的成功。综上,仅有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完成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的开发工作。根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青岛市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项目项目。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上海市联航路1518号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12-04 16:30:00起至2019-12-11 16:3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
E-mail:qdjiuye@126.com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苗华梁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妙益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路2万科中心C座2019室
E-mail:qdmyfzx@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9
联系人:马工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平台 大数据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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