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事业部日杂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事业部日杂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事业部日杂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事业部日杂用品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单位。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事业部日杂用品采购;
2.2交付时间:收到订单通知后2个自然日内;
2.3交付地点:双流机场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应标准的标的物。
(3)比选申请人需保证本次投标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比选保证金交纳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5)比选申请企业拥有12小时应急上门服务响应能力;(可提供相关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6)比选申请企业具有运输及配送能力,确保24小时送达指定卸货场所;(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招标所有标的物的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需提供样品)
(8)比选申请人需有类似项目业绩说明。(可提供相关材料)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获取
4.1请比选申请人于2019年12月04日至2019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在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泰然环球时代中心C座918室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逾期不再受理。
4.2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 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泰然环球时代中心C座91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本比选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东一路21号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话:138*****935
电子邮件:********3@qq.com
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海亦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泰然环球时代中心C座918室
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158*****677
电子邮件:********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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