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及重点区块看护
门卫及重点区块看护
门卫及重点区块看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19-3534
本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以 DGYT-2019-3534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概况:对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集输作业区联合站、生活服务中心门卫及重点区块,预计70个(已实际发生看护点数为依据),集输作业区联合站、生活服务中心门卫及重点区块是第三采油厂生产的重要保障单位,为维护集输作业区联合站、生活服务中心和重要区块的生产正常运行,需在门卫和重要区块设置专职保安人员值班守卫。
2.2服务内容:门卫保安人员主要负责对出入员工的登记,对外来车辆停放位置的指引,大门区域内的卫生,所管区域治安以及对重点区块原油(罐存、井口及落地油)、生产设备(包括加热设备)、生活设施、井场取土或被侵占等方面的治安及安全看护,防止盗窃、破坏或其他事件的发生。
2.3服务名称:门卫及重点区块看护
2.4服务标准和要求:
A、上岗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穿戴好劳保,持上岗证上岗。
B、按制度交接班,交接值班室及所负责区域的卫生情况;交接进出站人员、车辆情况;交接设施及用具齐全;交接当班过程中站内及周边治安情况;资料齐全完整、各种证件以及登记记录完整;
C、在岗期间工服穿戴整齐,不许脱岗、睡岗、酒后上岗,不允许闲杂人员滞留。
D、值班看护范围内防火设施及其他必备物品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妥善保管110报警电话及遥控器等报警设施
E、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审查,禁止非生产人员进站;负责收存火种和通讯器材;负责进出站车辆的检查;负责外来人员的入站安全教育及动态管理。
F、重点井看护人员住井期间必须全天候24小时值岗,不得擅自离岗或脱岗。看护人员主要负责单井原油(罐存、井口及各种落地油)、生产设备(包括加热设备)、生活设施、井场取土或被侵占等方面的治安及安全看护,保证生产区域内原油、设备、设施不出现盗窃、被抢、破坏,并没有外接电、气情况。要严格执行单井治安防范制度,每天认真巡查井口及储油罐口防盗情况;负责监督和协助拉油押运员进行装油操作;负责维护单井日常生产秩序的稳定。
G、落实好生活服务中心门卫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全面管理,妥善处理好各种纠纷及矛盾,保持经营秩序稳定。
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应自行招募保安人员履行本协议,并与相关人员形成劳动关系,上岗人员工资不低于沧州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保安人员缴纳保险金及费用;应向招标人提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劳动能力的男性作为保安看护人员,年龄符合劳动法规定;服务单位应管理和督促看护人员并履行好看护职责;应教育看护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服务标准和要求按照《门卫及重点区块看护日常管理规定》执行,详见技术要求。
2.5最高限价:每个门卫、重要井点保安看护服务费4200元/月(含税)。费用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劳保费+工伤保险+大额保险+管理费构成。特别提示:每个门卫、重要井点需全年全天24小时看护。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集输作业区、生活服务中心门卫和重点区块,预计70个看护点保安看护,随着技防设施(视频监控)的完善与增加,看护点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以招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提供的看护点为准。
看护站点统计表
序号 | 所属单位 | 主要职责 | 预计看护点数 | 备注 |
1 | 第一采油作业区 | 门卫看护 | 1 | |
2 | 第三采油作业区 | 门卫看护 | 2 | |
3 | 第四采油作业区 | 门卫看护 | 2 | |
4 | 集输作业区 | 门卫看护 | 8 | |
5 | 专采作业区 | 门卫看护 | 6 | |
6 | 机关车队 | 门卫看护 | 2 | |
7 | 设备库 | 门卫看护 | 1 | |
8 | 生活服务中心 | 门卫看护 | 8 | |
9 | 第一采油作业区 | 单井看护 | 9 | |
10 | 第二采油作业区 | 单井看护 | 5 | |
11 | 第三采油作业区 | 单井看护 | 5 | |
12 | 第四采油作业区 | 单井看护 | 8 | |
13 | 第五采油作业区 | 单井看护 | 6 | |
14 | 第六采油作业区 | 单井看护 | 7 | |
合计 | 70 |
备:已上为2019年10月份站点情况,具体站点根据现场实际为准,仅供参考。
2.8服务地点: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油区范围内,包括沧县、南皮县行政辖区多个乡镇。
2.9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资质条件:具有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是保安分公司的具有公安部门发放的设立保安分公司备案证明;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 / ;
(6)人员要求:公司人员构成要求:公司保安人员达到200人以上,其中年龄低于35岁的达到100人以上(需提供相应资料);
(7)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9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可编辑Excel版及盖章签字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办理U-key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拨打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咨询电话。
5.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2.3资格审查原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一室(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 。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 系 人:余佳程 电 话:***-********,135*****980
邮 箱:dg_yujcheng@petrochina.com.cn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2 月
门卫及重点区块看护日常管理规定
一、门卫岗位工作内容
1.工服穿戴
上岗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穿戴好劳保,持上岗证上岗。
2.交接班
(1)交接当前进站人员、车辆情况、各种证件以及登记记录;
(2)交接上级传达的文件精神、工作要求;
(3)交接在用的报警电话、橡皮棒等设施及用具是否齐全、完好;
(4)交接当班过程中站内及周边治安情况;
(5)交接值班室及所负责区域的卫生情况;
(6)交接在用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进出站登记本)。
3.岗位工作要求
(1)在岗期间工服穿戴整齐,不许脱岗、睡岗、酒后上岗,不允许闲杂人员滞留。
(2)大门、旁门在一般情况下应处于关闭状态。
(3)每天检查防火设施及其他必备物品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妥善保管110报警电话及遥控器等报警设施,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拨打;因误报、谎报警情,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班人员负责。
(5)确保报警电话必须长期处于充电状态,不得将电话充电器随意拔下。
(6)所有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交接班时认真进行交接,不得随意涂改、乱画、撕扯。
二、门卫岗位职责
1.负责执行本岗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审查,禁止非生产人员进站。
3.负责收存火种和通讯器材,出站后返还。
4.负责进出站车辆的检查。
5.负责外来人员的入站安全教育及动态管理。
三、岗位风险
主要风险 | 危害因素 | 削减及控制措施 |
人身伤害 | 1、在执行制度过程中,由于纠纷产生的人身伤害。 | 报告值班干部进行协调解决;拨打110进行报警。 |
2、在工作过程中一些不可抗拒的意外人身伤害。 | 当发生人身伤害时,进行自救,必要时拨打120。 | |
恐怖事件 | 1、不法分子进行破坏。 | 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阻止危害发生。 |
2、不法分子蓄意进行的人身伤害。 | 报告值班干部启动大站反恐预案,同时拨打110报警。 | |
电器火灾 | 1、违章操作。 | 杜绝违章操作。 |
2、电器线路虚接、老化,绝缘损坏用电保护设施失灵。 | 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和保护设施。 | |
3、电器设备、设施老化或超负荷运转。 | 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 |
四、进出站管理规定:
1.外来人员进站办公事或施工必须在门卫登记,得到单位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2.进站人员在进站前一律要滞留火种(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并由门卫值班人员妥善保管,待出站时交还本人。
3.门卫值班人员对允许进站的人员发给进站证,进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站证上所列各项注意事项。门卫值班人员要准确记录进、出站时间。
4.对需要进站的车辆,车辆驾驶员要以有效证件(驾驶证、行驶证)到门卫换取《进站通行证》,并把进站通行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同时进站车辆要戴好防火帽,经门卫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行。出站时,门卫收回《进站通行证》和防火帽。
5.进站车辆如没有通行证或没有戴好防火帽,安检人员和站领导有权阻止其工作,责令其立即整改。
6.凡需进站操作的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劳动服。非操作人员进入可燃气体区域也要穿戴好防静电服,否则门卫有权禁止其进入。
7.允许进站的人员进站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站内所有设备设施。
8.单位大门、旁门应关闭,门卫员工不得擅离职守。
9.门卫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各种证件清,进站人员车辆清,防护器材清,并有详细记录。
10.本站员工或外来人员驾驶的轻骑或摩托车,一律不准乘骑入内。如需进入必须推车入内。
11.凡来站参观的团体、记者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公司级以上领导审批。国内、外商人来站考察或进行商业交流,需经油田公司外事和保卫部门同意。以上两种情况必须手续完备方可进站。
五、重点区块及油井看护管理规定:
1.住井时间
1.1看护人员住井期间必须全天候24小时值岗,不得擅自离岗或脱岗。
1.2看护人员自行协调倒、歇班(含节假日),必须经过保安公司XXX(大队长或中队长)同意,并将倒班情况告知所在作业区。
2.看护内容
2.1 看护人员主要负责区块内油井原油(罐存、井口及各种落地油)、生产设备(包括加热设备)、生活设施、井场取土或被侵占等方面的治安及安全看护,保证生产区域内原油、设备、设施不出现盗窃、被抢、破坏,并没有外接电、气情况。要严格执行单井治安防范制度,每天认真巡查井口及储油罐口防盗情况,发现锁具封条破坏或有盗油、盗电和外接气现象时,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和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2.2 看护人员要做好井场及道路的日常维护工作,严禁在井场取土、占压井场、摆放杂物、种植庄稼、以及挤占道路扩张耕地,要随时保持井场清洁及道路平整、畅通。
2.3 负责监督和协助拉油押运员进行装油操作,提醒押运员关火、关停电加热装置后,方可进行装油;装油后,提醒押运员将鹤管内存油放尽再启动车辆,不得私自存放和盗卖原油。
2.4 熟悉油井日常生产管理规定,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做到电路瞬停情况下及时启停井,以及设备、参数异常等特殊情况下的停井操作,并及时上报作业区调度;负责多功能储集器的点火及油井倒水、加药操作;负责日常电流、液量、温度、压力等参数的采集、记录和汇报工作。
2.5 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严格落实油井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清除值班房四周杂草,不得在井场内堆放各种易燃物(麦秸、玉米秸等植物枯杆);严禁在井场及外围燃放烟花爆竹;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并果断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火源和火势;使用多功能储集器的单井,要按规定观察炉膛火情,发现问题立即关闭气源,及时汇报。
2.6 严禁容留他人逗留和住宿,遇外人进入井场,要及时了解情况,对于上级检查或遇有寻衅滋事的,及时向作业区调度汇报。没有所在作业区的通知,严禁任何人进入小井场及罐区。
2.7 负责维护油井日常生产秩序的稳定,遇地方村民阻工或无理取闹时,应及时汇报,并予以制止和协调解决。
2.8 认真履行作业区下达的看护指令和管理要求。
3.内务管理
3.1看护人员仪表整洁,值岗时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不准私自换外人顶岗。不准在井场内吸烟、点火。
3.2 值班室内保持清洁、卫生,被褥叠放整齐,无私自接电现象,除了作业区配置的物品并固定了摆放位置以外,不得堆放各种杂物。
3.3看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区的用电制度,不得自行更换或增加井场大灯照明,开启大灯时间:冬季18:00-6:00,夏季20:00-4:30,不得出现“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3.4规范使用配置的室内电器,夏季空调使用不得将温度设定在20°C 以下;冬季取暖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视、空调、电暖气等电器不得24小时常开,确保用电安全。
3.5作业区配发的各类物品严禁转让他人或据为己有,因生产需要关停转交的单井,需向专采队归还各类物品。
六、处罚规定
1.对随意进出井场人员不询问或出现盗油、破坏井场设施、私拉乱接盗电、盗气现象置之不理、不汇报的,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一次性扣罚500元。
2.酗酒、赌博、私存原油或擅自离井的,给予口头警告,一次性扣罚500元。
3.不服从安排,不接受单位下达的指令或管理要求的,每人次扣罚100元。
4.违反规定使用各类配发物品造成损坏的,能维修的,按维修费进行赔偿;无法维修必须更换的,照价赔偿。
5.扣款办法:每月在保安服务费中扣除。违反以上规定三次者,要求保安公司予以辞退。
6.对里勾外联偷油、盗电等触犯法律的,在当月合同履行付款中一次性扣罚拾万元,同时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各项处罚将以日常检查有双方签字的台帐为依据。
七、其他规定
1、门卫看护日常管理必须接受厂保卫部门及公安部门的治安检查与治安管理。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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