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甘肃分中心

二、项目名称: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项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理由:根据甘肃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19年上半年甘肃省移动用户数约2330.7万。目前,移动用户更多的采用移动互联网上网的方式获取网络信息,手机窃听、隐私窃取、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明显侵害用户权益的移动互联网病毒种类也越来越多,极大危害了社会稳定与国家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不提前监测及时发现网络恶意行为,将产生重大的严重后果。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中存在大量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数据,一旦出现网络安全问题,就可能出现极其严重的后果,而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在国家级的网络安全平台建设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在安全性方面也能提供充分的保障。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需求实际工作需要,采集甘肃三大运营商全网流量数据,服务于移动网络恶意程序监测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数据采集方式和业务应用模式有一定的特殊性。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预算金额:380万元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一:李震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电子信息评测

拟建的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技术上涉及内容复杂,系统集成及维护要求很高,由于采购单位属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甘肃分中心,所建检测系统必须与国家检测平台的设置方式、软件构成等各个功能相一致,无缝联接,承担起本省范围内各个网络安全企业、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以及各骨干网络运营商,各其它应急组织,协同域名服务机构等,共同处理互联网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完成这些重要职能,考虑国家检测平台由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开发,具有独有技术成果,依照系统高度兼容性、可靠性需要,本省的区域检测平台建设必须保持与国家平台的一致。根据此特点,已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的要求,必须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该特殊监测平台的设计及软件硬件系统集成。

专家二:李莉 兰州三维市民卡公司 软件工程

通过建设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能建立全省范围内的网络恶意程序监测系统和处置机制。该项目的建设涉及个人信息敏感性,且需要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进行系统对接,因此对数据流量处理的安全性、完整性都有严格的要求。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对该项目的业务需求和流程以及政策要求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同行业里具有一定的独特优势。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由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全资公司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

专家三:兰威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互联网技术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甘肃分中心,拟建设甘肃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系统,该系统在业务上是国家对应系统在甘肃的延伸,在系统架构上须按照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规划的统一架构建设。目前,国家级系统由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鉴于统一业务架构,统一技术架构及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考虑,该项目实质上构成了供应商的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项目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综上所述,建议此项目针对北京星云网安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组织进行。

七、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甘肃分中心

联系人:汪航

联系电话:189*****067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系统 程序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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