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市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同江市市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同江市市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XL-ZF/********
2.2项目名称:同江市市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建设项目
2.3交货地点: 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
2.4预算资金: 共计人民币124.3万元
2.5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2.6采购内容:见下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包 | 采购货物 | 预算资金 (万元) |
1 | 用户分类30L铁皮垃圾桶、240L垃圾桶、清理工具、劳保用品、宣传费用(用于制度悬挂、宣传条幅、宣传图版等制作) | 29.90 |
2 | 小型电动保洁车、(7立方)挂桶式垃圾收集车 | 94.40 |
2.7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供货完毕
3.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2本次采购活动资质要求:
A、潜在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可提供开户信息);
B、潜在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年度至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C、潜在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9月-2019年11月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磋商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
D、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潜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E、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2月起至磋商时间前)被①“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本次磋商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本次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4.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2715室。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4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6日9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绝接收。
6.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2702室。
7.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同江市
联 系 人: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7
2019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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